第81章

三天蜜月结束后,趁着萧尘还在国安部,林明和李雪书回到了原来住的香山别墅,毕竟这个地方留下了两人太多的回忆。

已经进入了秋季,清晨的山林间飘着淡淡的白雾。

半山腰的冰镜潭池冒着白烟儿,林明坐在池底的大石上,搂着脱得光溜溜的李雪书,想着这里原本是她为自己和萧尘准备的爱巢,而如今肆意享受着美人美妙肉体的却是自己,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我这算不算鸠占鹊巢啊?”

李雪书按着男人的肩头,在男人身上上下耸动,乌黑的长发散开飘荡在水面上,潭池里的水也被她摇晃得成一圈圈波纹向四周荡开,“嗯。”

她应了一声,声音娇媚,像是从鼻腔里发出,撩人心魂。

“脱了衣服还是一副圣洁的模样。”隔着肚皮,抚摸着女人体内的肉棒,林明感叹道,“明明身体都已经是我的形状了。”

“嗯啊——”咬着一缕发丝,李雪书轻吟一声,耸动的身子忽地僵住,下一刻软到在男人的怀里。

“都已经射给你七次了,还要啊,小馋猫。”林明轻轻拍着她光洁的背部,舔着她身上的汗珠,“你这是在强奸我。”

按着男人的肩膀,李雪书缓缓提起身子,咬着牙将粗长的肉茎从腿心间的蜜穴慢慢拔出,再次软倒在男人的怀里,“我要把你榨干,没有冰冰姐帮你看你还怎么欺负我!”

“你又不是只有一个穴。”林明嘿嘿笑道,“敢对我嚣张,下次我就把你肚子里的肠子全从屁眼里给肏出来!”

“你敢!”李雪书连忙用手堵住自己的后庭穴眼,一双漂亮的冰魄样的大眼睛警惕地看着男人。

“瞧你吓的。”林明哈哈大笑,“你这么喜欢腰震,你应该生成男儿身!”

“变成男孩子你还怎么玩啊?”李雪书吐着气,“我不要当男孩子,穴穴里被你插着舒服!”

“骚货。”

“不骚。”李雪书脸上有些落寞,“今天把你榨干,然后你就离开华都吧!”

“嗯,我把首饰送给婵儿就走了,不跟你道别了。”

“嗯。”

繁华落尽,方显寂寥。

十月,黄婵和白苏成婚了。

前一个月,李雪书和萧尘也成婚了。

昨晚,林明喝了个酩酊大醉,一摇一摆地消失在了繁华的街道里。

漫天飘雪,隐一轮孤月。

寒冷的夜,荒凉的山,一个人踩着厚厚的雪,扛着一个百来斤的蛇皮袋,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前行,

磨盘山,华国西疆极西之地一座光秃秃的石山,自古以来有的就只有石头和鲜血。

这兵家必争之地,千百年来也不知道搅碎了多少人的骨头,才得到了这样一个名字。

“来了。”看到山麓上的暗暗人影,躲在石窑里的三个人连忙捡起靠在石壁上的长枪,警戒了起来。

“谁?”其中一人打开了长枪上的红外夜视仪,瞄准了过来的人。

风雪中的人停下了脚步,放下肩上的巨大袋子,举起双手,迎着寒风大叫,“辣条就烧酒,毛子躲着走!”

“是林明那小子,让他过来。”三个人中唯一戴着军盔的男人压住了狙击手小张擎着的枪。

听到队长的话,小张收了枪,掏出手电筒朝着黑乎乎的山麓上照了三下。

“怎么是你来,老余呢?”周志云迎出洞外,接下来人肩膀上的蛇皮袋子。

“余老的老寒腿发作了。”林明深深吸了几口气,擦了擦脸上的汗,“再说,这么大的风雪,就他那体力,他也上不来啊!”

洞里的两个年轻战士争先恐后地打开袋子,看见里面几条硬邦邦的牦牛肉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辛苦了!”周志云拍了拍林明的肩膀,“过来说话。”

“嗯。”林明见他脸色凝重,心中一沉,跟了过去。

周志云朝着洞外走了三米,在一处背风的崖边点了一颗烟,塞到嘴里,狠狠地抽了一口,问道,“小子,今年多大了,有女朋友没?”

“快三十了,还没呢!”

“三十?”周志云吃了一惊,也不怪他吃惊,眼前的这个小伙子面皮白皙,眉目稚嫩,仍是谁见了都会认为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看着不像啊?“

林明自己也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别人都是越过越老,自己却越来越显年轻了,不但皮肤变得白皙稚嫩,就连体力和精力也大有长进,常年呆在这高海拔的苦海之地,竟然一次都没生过病。

“呵呵,谢谢。”林明笑了一下,没有解释,也无法解释。

“快三十了不结婚,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做什么?难不成想打一辈子光棍啊?“

“不是在这边赚得多么,我没什么本事,就只能做做替别人跑腿的工作。”

“扯淡吧你,你没本事,那村里的通讯网络是哪个王八蛋在维护?还有那台不知道多少年的热机,是谁重新让它开动的?”

“我这都是自学的,没证,人家不认的。”

“没证就不是本事啦?我看你小子就是个怂货,好好的一个年轻小伙子,不娶妻生子,不是怂货就是太监。”

周志云骂了一句,心里舒服了,又抽了一口,“来这儿几年了?”

林明心里默默算了一下,“快五年了!”

“五年也赚了不少了,赚够了就赶快给我滚回去,这破地方没什么希望。”

“嗯,我就是想在华都开个小店,现在钱差不多够了,是该回去了。”

周志云点了点头,望向黑暗中华都的方向,道,“华都是个好地方,景儿好,女人也漂亮,世人的梦之地,去那里好!既然要走,就赶紧走,这地方很快就不安全了。”

“周队,难道要出大事?”

“嗯。”

迎着寒风,周志云狠狠吸了一口,“那些怪东西出现得越来越多了,仿佛杀之不绝,再这么下去,就我这几个人的小队,给它塞牙缝儿都不够的。”

“不是请了支援吗?”

“支援的警戒线最多也就划到山下的村子。我们在这雪山里一日找不到怪物的巢穴,部队就不会有大动作,现在怪物的数量几乎呈指数级增长,等到我们找到它们的巢穴,天知道那时会有多大的规模!”

“这么严重?”

跟华国大多数的普通百姓一样,林明对这些守卫共和国的战士也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和信任,心里认定了只要有他们在,再大的困难也阻挡不了大华族前进的步伐,有他们在,天就塌不下来。

所以,一直以来虽然看着他们不停地进出大雪山,林明却对他们的任务不是很关心。

想起那些邪门的怪物,周志云的脸色越发阴沉,手里的烟烧到烟屁股了也没有察觉,兀自狠狠地抽了一口,接着道,“这是我的推测,一旦那些怪物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肯定会翻过雪山,冲入山下的村子。所以,你要尽快走。”

周志云说着,扔掉手里的烟屁股,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存储卡,“这里面是我们这些天行动录的一些视频,你好好保管,半年后将它交给我在华都的一个朋友,她知道怎么处理这里面的东西。我那朋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卡里,你用读卡器打开就可以看到。”

“周队,我明白了,你要多保重!”

“谢了,我也希望事情不会像我想得那么糟!我不像你,我可是有老婆和孩子的。”

周志云呵呵笑了起来,“好了,跟我们一起吃一顿,暖了身子,就赶紧下山!”

从磨盘山上下来,回到村子,已是凌晨三点。看着手里的存储卡,林明忍不住好奇,取来自己的二手平板电脑,将卡插了上去。

“靠!量子加密!”看着视频文件夹上的红绿蓝三色粒子,林明骂了一句,“算你狠!”

既然打不开视频,林明就点开另外唯一一个文件,只见上面就两行字,徐虹,手机号码**********。

“听起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林明略微一想,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徐虹二字,页面推荐的是一位很漂亮的女记者,“媒体爆料,这么老套的剧情?”

没扒到自己想要的八卦,想着明天还要上山带走自己精心挑选的一些石头,林明收拾了心情,装好存储卡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吃了碗酸溜面,林明提着一个帆布袋子再向磨盘山。

五年前怀着失落的心情来到这西疆小镇,林明只是想找一个工资高点的工作,做了两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当地村民的手里看到一块晶莹剔透的白色石头,一问之下才知道这种白石,名叫雪钢石,因色白且硬如钢铁而得名,盛产于磨盘山,好看却没什么用,数量多,除非造型极为奇特也没什么收藏价值。

但林明却看中了这种石头,因为这种石头正是他苦求而不得极佳饰品原料,便宜、量大,硬度适中,对自己能力的适应性好。

当天连夜他就赶到磨盘山,一看,大喜过望,整个磨盘山几乎遍地都是。

大大小小的雪钢石挑了十块,第二天林明又返回镇里的住处,工作之余便开始打磨这些石头,制成了五色石,用金线串起来,当做手链挂在网上的小商铺售卖。

半年下来,竟然卖出了一百多件,几乎相当于他工作一年的工资。

于是,第三年他便辞了工作,专门做这种小生意,同时为了采集好石料,他也从城镇搬了出来,到了这磨盘山下的小村庄。

林明的石料收集点位于磨盘山北侧山腰处,那里山势平缓便于运输。

虽然磨盘山遍地都是雪钢石,但雪钢石本身也有品相,林明就挑选其中品相最好的石头堆放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慢慢集了一大堆。

看着眼前的石山,林明有些心疼。

这些石头单靠个人能力显然是不可能全部带走了,如果真如周志云所说,这里将来会成为重灾区,那么将来再来这里搬石头显然也不合适。

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快递等物流手段将这些石头托运回去,不过从这西部边陲,托运回华都运费也不是一个小数。

“不管了,先把这石头扛回小村再说!”说干就干,从小石头开始。

一上午,林明来来回回跑了五趟,扛回了大概三百斤雪钢石,在村头的小吃店吃了一个牛肉饭,休息了半个钟,他再度出发。

“明先生,又上山上采石头啊?”磨盘山脚下,林明碰见了村里的努尔大叔。

努尔家也是外地来的,不过却是西疆本地人,因为磨盘山下水草丰美,是养牦牛的好地方,就迁了过来。

去年过年,林明还在他家喝过牦牛肉汤,那滋味儿就一个字,美!

“是的,大叔,这是怎么回事?”待走到近处,林明才发现努尔大叔身边的独轮车上躺着一具牦牛犊子的尸体。

“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死了。”努尔大叔笑了一下,脸上倒是没有多少心疼,“晚上过来喝汤,这小牛味道更美!”

林明伸手扒开小牛颈部的皮毛,看到一个手指粗细的洞口,不像是动物撕咬的伤口,反倒像是枪伤,“这只有一个伤口,不像是动物咬的。”

“是吗?”努尔一听,也凑过来细瞧,看了一会儿,惊奇道,“还真是。”

“会不会是有人狩猎?”

“狩猎?”努尔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既是狩猎,为何猎到了却又不拿走猎物?”

“那就是山上的战士不小心开枪打到了。你回去取了子弹,去部队可以领取赔偿。”

“算了算了,就一头小牛犊子,算得了什么!这快过年了,也该好好吃一顿了,你晚上记得过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想起牦牛汤的美味,林明嘴巴生津,也不作假,接受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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