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身世

金冶之国最北端的土地是在北极的冰川上,越往北走便会越觉得寒冷,陆地也越来越少,相应的岛屿越来越多,金冶之国的北境也被称为岛之森林。

公主岛就是这么样的一个地方,到达那里并不容易,需要在岛屿之间不断的换着乘船,还要确保这一路上不要被冷死,亦或者不要被那惊涛骇浪打在海平面下。

这次只是去找个人,并不是什么枪林弹雨的任务,雾雪却深知这也不是简单的事情,思前想后她还是决定为本次的出行加一个人。

于是一大早就带着落十三去了猎人营地,现在二人的待遇已经不像上次那一般不受人待见了,毕竟完成了不少高佣金的活儿,也为铁炉镇的营地长了不少脸,站长的工资也没少拿。

见二人过来,之前玩着金甲虫的胖子,立即迎面而来。

“最近有新活儿了,值钱。”

胖子直插主题:“估计就您能做下来。”

“马克,是真的吗?”落十三一脸开心:“那那个捡呕吐物的任务是不是已经被接走了?”

胖子尴尬的笑了笑:“那活儿在上面挂了一年了,怕呕吐物都挥发了。”

“马克,这次我们不是来接活的。”

雾雪解释道:“我们想找个脚夫,有点急,这两天能办好吗?”

那胖子双手一拍,道:“那可巧了,最近这有个脚夫特别厉害,都敢上好多新入行的猎人了,就是价格嘛……”

“价格好说,”雾雪道:“只要够好。”

“行,那我马上给那孩子打电话。”

说完马克转身小跑进了办公室。

见马克走了,落十三才小声的朝雾雪问道:“雾雪,脚夫是什么啊?”

雾雪解释道:“脚夫就是负责帮猎人们拿东西的人。”

“为什么我们又不找大街上的脚夫呢?那这和尾巴有什么区别呢?”落十三道。

“肯定和大街上的脚夫不同,猎人的脚夫需懂得一些浅显的作战知识,猎人需要枪支弹药时,他们至少不会拿错,遇到偷袭时,他们至少能够自保。只是他们不用作战,跟随猎人到了目的地就可以完工了。可尾巴就不一样了,若不是猎人主动开口,尾巴是不能离开猎人的。”

雾雪道。

同时她也想到了之前她的老板,那是个不错的家伙,但最后也不一直不愿意放自己走,后来雾雪是把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了她,才换了这个自由身。

“原来如此。”

落十三点点头:“那我一定不会允许你离开我。”

落十三说话从来这样的直接,昨日里稀里糊涂的‘喜欢你’,怕也不是雾雪理解的喜欢。

只是换做别人整日对雾雪这样的语气,怕也会让人误会了对方的心思,好在雾雪从一开始便习惯了,心听开心,过了也就过了。

“好,我不离开你。”

雾雪答复道。

落十三嘴角一扬,一脸写着满足,她牵起雾雪的双手,认真说道:“我、雾雪,永远不分开。”

“哦。”

雾雪小声应了一声,便转过对去佯装去看马克是否回来,落十三多这么对着自己来几次,她怕自己真得把这些话当情话听了进去。

雾雪有时候也不明白,落十三是否知道她说这些话的意思,想想相处这三个月落十三傻傻的模样,雾雪只当是她天性吧。

“二位,人来了。”

马克从他的办公室走了出来:“那小伙子来了。”

看见马克身后带的人,雾雪与落十三倒是一惊。

“朱思!”二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这脚夫一脸稚气,不是朱思还能是谁。

见到雇佣自己的竟然是落十三,朱思也很高兴,他跑到二人跟前依次鞠躬:“猎人大人,尾巴大人。”

“原来你们认识。”

一旁的马克也看出了门道,他却补充道:“不过认识也没法打折。”

猎人委员会都是靠着佣金来赚钱,他自然不肯放过每一次的抽成。

“没问题,我去刷卡。”

雾雪跟着马克便去了缴费窗口。

落十三便与朱思叙旧了起来,原来朱思在猎人营地门口守了足足半个月,看上他的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猎人入了他的眼,经历了之前的老板,又见识了雾雪和十三,就是小孩也会变得挑剔。

可朱思确实不想放弃成为一个猎人的机会,于是所幸留在这里当脚夫,如果有机会遇见他认可的老板,也何尝不是一个机会。

只是没想到,竟然又遇到了雾雪和十三。

办完所有手续,雾雪便又给朱思说了一下这次行程的目的,并且非常清楚的告诉他这次并非猎人的任务,而是她的私事,朱思的工作也不会存在太多的危险,但确实是个体力活儿,这从铁炉镇一路去到公主岛行程颠簸,朱思要拿的行礼可不少,到了后期还得买十件熊皮袄子,也提前让朱思做好心理准备。

朱思自然是高兴的应允着,能跟着雾雪和十三,他自然比做什么都要开心。

下午雾雪又带着朱思做了采办,越冬的衣服,实用于寒冷恶劣天气下所使用的装备,御寒的药物及食物,购买每一件东西,雾雪都会告诉朱思原因和她的思考,朱思也拿笔依次记下,这些都是难能可贵的经验。

所有事情完成,月亮都从天边升起了,雾雪这次选择了快马加鞭,直接去火车站买了去往北方的车票,这还只是行程的一部分,之后的路途大概都会在船上度过吧。

现在有钱了,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这次火车雾雪买的头等坐,那是一个单独的房间,里面生活用品样样俱全,有一张大床和一个沙发,三个人休息也足够了。

一路上雾雪话不多,她坐在床上翻阅着自己近两年来的任务记录,而落十三与朱思反而有说有笑,落十三似乎对凌云之境的事颇为好奇,话题一直围绕着朱思的家乡没有断过。

“凌云之地的国土真的有那么大吗?”十三问道。

“真的很大!”说起家乡朱思一脸的骄傲,他比划着:“从太平洋的西岸一直到帕米尔高原都是总统阁下的土地。”

“总统?”十三有些惊奇:“土地不是都应该属于皇帝陛下吗?”

“其实对平民来说也都差不多。”

朱思道:“而且是那么广阔的土地,其实真正利用上的也不及十分之一。”

“那你家是干嘛的呢?”落十三问道。

“我家是采药的。”

朱思道:“在离城市很远的地方,那里都没有通电,如果不是跟着之前的老板,我可能也要在那里采一辈子的药了。”

“凌云之地是世界上最大的药物出产国,”雾雪进一步的说道:“我们现在服用的药物有百分之八十来自那里,传说五百年前人类遭遇流感险些灭绝时,也是他们率先研发出了解药。而让研发团队大赚了一笔。听说现在凌云之地的总统便是研发团队的后代。”

朱思点点头:“是的,在我的家乡,他们被称为救世主,总共有十二个人,而他们的后代会轮流继任总统的位置,但逐渐的这十二个家族只剩了四个家族。”

“能研发出这样的药物,那也很厉害了。”

落十三惊叹道。

“但药物的配方据说至今没有被公布出来。”

雾雪说道:“每个国家首脑都很担心,如果药物导致新的基因缺陷,我们会不会再次遭遇那种灭顶之灾,毕竟人类已经休养生息了五百年了。”

“不会的。尾巴大人您放心。”

朱思为自己的国家辩道:“治疗流感的药都是从山里采来的,都是大地给予的恩赐,不会有问题的。”

雾雪笑笑,却也不再说话。

“你是说用的草药吗?”落十三保持着好奇。

“嗯,传说是在一种植物的花里提取出来的元素制成。”

朱思又说道:“虽然是传说,但是从我爷爷那里就传下来的故事,不会有假的。”

“这花真神奇,那传说里说有它在哪里吗?”落十三道。

朱思摇摇头:“应该没有人知道吧。”

“猎人大人,您是哪里的人呢?”朱思反问道,对于落十三这样厉害的人,她也充满了好奇。

“我也不知道。”

落十三说道:“难道你觉得我不像这里的人吗?”

朱思再一次打量了一下落十三,与自己一样的黑色头发,黄色皮肤,特别是那双眼里是深色的瞳孔,这是只有凌云之地的居民才有的特征。

“不像。”

朱思道:“您像我的家乡人。”

“哪里不像?”落十三问道。

“您哪里都不像这里的人。”

朱思指了指雾雪:“您看,尾巴大人和您一样是黑色的头发,但尾巴大人皮肤比您白,她的瞳孔色偏蓝,一看就是早期从东方移到这里的人。可您不一样,您黑发、黄肤,您的瞳孔比我的还要深邃,只有土生土长祖祖辈辈都在凌云之地生活的人才有这样的特征。”

朱思这么一分析,连雾雪都长了个心眼,之前她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只知落十三的眼睛黑的十分漂亮,确实凌云之地的人多为黑棕色眼睛,但这种纯黑的她自己也是第一次看见,加之雾雪想到之前落十三也一直追问朱思关于跪地礼仪的事,雾雪也多少会怀疑落十三的记忆里可能也依稀觉得自己来自于凌云之地。

这样想来,落十三有一天想探究自己的身世,可能还是要从凌云之地下手。可雾雪还是甩了甩头,似乎要把这个想法从大脑里甩出去。

毕竟她已经答应落十三,再不去好奇她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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