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新玥

因与印度有着两个多小时的时差,此刻的国内,正值下午的饭点过后。

沈林溪这厢刚接待、送走视察领导,手机就收到了条晚宴的邀请,地点选在梁园的湖心船舫。

对方做事很讲规矩,邀请函下面特意标注私厨,定性友人家宴,免掉了他身兼党委,在就餐合规上的一些顾虑。

这条信息里约请的对象,是沈氏夫妇,而沈林溪夫人梅慧,目前正在新疆履职,要她特地赶回赴宴,想来并不实际。

于是他看过后,结合之前与对方沟通的内容,经几秒犹豫,转手还是将消息发给了自己正处假期,在家当着富贵闲人的么女——沈新玥。

夜晚的梁园,新灯映照旧院,万花始开,别具一番风情。

年前傅云托代理,花四亿将这栋民国宅邸拍下,今天是它外立面修葺完成后的首次亮相,正好被宋毅当作由头,补请了不少年会时不便邀约或到席的贵宾。

宋远哲昨日刚从澳洲归国,大概是休息不佳的缘故,整个人姿态松散,看着稍许有些颓丧,会客时也表现地十分淡漠,疏离感极强。

沈新玥跟在自己父亲后头,照面时,大方主动地同他打了声招呼。

估计是初印象一般,所以这姑娘出口的语气有些漫不经心,怕人觉到怠慢,才又临时找补了句,说父辈之前夸过宋远哲聪明,预言他日后必成大器。

像这种官宦家庭出身的小姐,往往是不屑圆滑的。

说话脱不了板眼,小小年纪想学大人客套,却不懂这种指望式的赞美,多数都隐含着当下欠佳的内蕴,并算不得友好。

不过宋远哲倒是没有在意她的敷衍,只笑回了句谢谢,再流程化地伸手,与之浅浅交握,同样没有走心。

因打小仆佣围绕,又生性闲散,不沾活计;这男人的掌心柔软细嫩,在两人碰手瞬间,沈新玥的表情,闪现出了一丝稍纵即逝的愣怔。

怎么说呢?

就是种很微妙的触感,不像是男人身上会有的绵润,摸到时似痒非痒的,教人很难描述得清楚。

“你右手怎么了?缠地那么严实。”

女孩不太自然地缩手,为怕对方察觉心悸,赶紧侧头避开视线,没话找话、欲盖弥彰地问起了男人伤势。

被她倏地放开,宋远哲也没多少留恋,改从边上拿起杯前酒,听言不作解释,只轻描淡写地回了她句:

“骨裂而已,不算严重。”

说完碰她杯口,器皿的撞声清脆,带起酒波荡漾,竟意外有些摇人心旌。

不知是触到哪根神经,沈新玥随即蓦地低头,开始有些微红上脸。

她心想,这男人果真和传说中一样,有点魔性在身——明明看人用的是冷眼,说话也没什么温度,但就是能靠这些细枝末节,把她体内的燥热,全部一股脑地给烘了出来。

简直像个妖怪。

还是修歪法的那种。

“那你右手这样,不会很不方便吗?”

沈新玥缓慢吐纳几下,暂时压住怯意,貌似关心地问出了这句。

“还可以,习惯了。”宋远哲扬眉看向她,抿了口酒,而后开肩站直,待调整好姿态,再随意蹬下右脚,嘴里无甚所谓道:“这条腿之前也是瘸的,比起它……手上的小伤,其实只要忍一忍,等愈合也就过去了,我没太放心上。”

“啊!不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什么?”

见男人俯身挨近,沈新玥这厢刚准备答他,走在前头的沈林溪,却像是察觉了什么,突然不耐转脸,勾过自己女儿肩背,非要她和另个脸熟的伯伯招呼问好。

几人寒暄一阵,待她再回头想找宋远哲时,那人已经行步走远,跟在他哥宋毅身旁,接起了另外一波新到的宾客。

刚才两人离得近,沈新玥不敢明目张胆地打量,现在离远了,室外的景观灯加持着氛围,将男人半身浴在光里,她定睛观察一通,倒是意外在他身上,新发现了些刚才未有注意到的隽秀与从容。

这男人偶尔喝酒谈笑,都是副随性的做派,悠悠然然,不疾不徐的,没有生意人常有的那种迫切,丝毫不见市侩。

身条流畅的关系,他当下慵懒的动态,在现实里看着,明显比静态照片里,那不招人待见,厌世怠懒的形象,要招人喜欢许多。

“要命的!”

感知到自己有些鬼迷心窍,沈新玥赶紧拍了拍脸,从脑里翻拣出爸爸出门前,对宋远哲“私生活极度混乱”的评注。

企图用这种方法找回理智,以此来克服自己身为女性,对漂亮男人生来就有,那股俗称为“好色”的遐思。

饭局开宴前,宋毅有意想重新拉拢嘉世,于是便把沈林溪的座次,给安排在了自己手边。

沈新玥挨着父亲,挪开椅凳,坐到了他们隔壁,由此,她和宋远哲直接隔开两人,正是大桌上最生分的距离,既说不上话,也很难在不经意间,让他们能窥探到彼此。

其实本来这样,就该不会再有多少交集。

只可惜宋毅接了傅云指令,席间总会有意无意将这对男女的话题牵线,刻意营造出一种貌似相配的假象,撮合的心思,昭然若揭。

下了席,他还不忘辟出空间,让宋远哲带沈新玥去二楼露台欣赏夜景,顺道培养培养感情。

“刚才餐前不好意思,忘了忌讳。不过你腿看着不像有问题的样子,刚刚上楼,窄梯走得比我还顺,可真有把我给惊到。”

“哦?是吗?”男人背倚着围栏,原本目色失焦地望着室内,听她说完,忽而偏过头,轻瞥了记她裙下外露的小腿,以及脚踝:“可能是你的鞋,不太方便。”

那是双中跟的玛丽珍,穿来配衣服用的。

到民国洋房里吃饭,沈新玥按照试想,特意穿了件及膝的旗袍,打扮贴着二三十年代海派的风格走,端庄保守,是种浮于表面的优雅,看不出太多她这个年纪的人,本该有的朝气和活力。

“这么一说,好像是的。嗯……旗袍也迈不开腿,走起路来……是会局促许多。”

说到这里,女孩拉扯大衣,想尽量让它遮掩住内裙,以防宋远哲顺着话头细看,会觉得自己矫揉。

但实际宋远哲对她,并没有什么探究的兴趣,听完只稍稍低头,将西装的下扣解开,系回,再解开,再系回……循环往复。

这是他想罗生生时的刻板动作。

想如果边上站得是她,今晚大概也不会过得像现在这样寡味。

“吃饭时候,我哥说你在使馆工作过,是哪个国家?”

他沉静片刻,另开话题,假装起了对沈新玥的关切。

“贝宁,非洲的小国,也是说法语的,你听说过吗?”

宋远哲摇头。

“我对非洲没什么概念。”

“是个很穷的小国,我前男友是我同学,他从外交学院毕业以后,被外派到那里做了秘书。我当时头脑一热,怕异地恋不牢靠,就托外公关系,申请去当了阵随员。”

“后来呢?”

“太苦了,没水没电,烧菜没油。随员还三天两头要跑隔壁尼日利亚,去问驻派“大国”的同事讨接济,又累又没尊严。我前男友是编内的,为了升职能忍能熬,但我受不了……我学法语是为享受生活,而不是为来解放非洲的。大家各自追求不同,后来续期时间到,他留我走,就彻底分手了。”

“我前女友是个摄影师,工作原因,也常会跑贫民窟这类地方。”

沈新玥闻他没有追问细节,反而把话题引到了前女友身上,谈及对方时,嘴角翘有微弧,恰好还被自己撞进眼里,心情瞬间就变得吃味了起来。

“那你会陪她去贫民窟吗?”

“不会,我不爱吃苦。”

“哦……嘁!”女孩掩鼻,情绪随他峰回路转,不禁漏出声笑:“这么说来,我们好像才是一类人呢。”

宋远哲斜瞟她一眼:

“你说是就是吧。”

回得清淡。

其后他们又天南海北聊了些过往,沈新玥被楼下父亲叫唤时,正听宋远哲说到过去做车手,跑赛道的经历,对方将危险、生死和荣耀都讲得随意,她却忍不住望他有些入迷。

“我爸真是的……”沈新玥皱眉看表:“这才八点,就急着要我回家。”

“他怕你被拐跑吧。”

女孩沉默。

隔了两秒,她抬手将碎发别到耳后,垂眼问道:

“你后天有空吗?我手里有两张舞剧的票,正好找不着人一起,你要是有空,我们到时可以看完了剧……再聊。”

“抱歉,我不爱看舞剧。”

“啊?”

是拒绝她的意思吗?

“别误会,我是怕中途犯困,会让大家尴尬。但你要是喜欢,我也不排斥去尝试……你觉得呢,新玥?”

他叫她新玥。

“我不知道说什么。”

“嗯?”

“我只觉得你这个人……”女孩停顿,搓着下巴思索了一阵:“好像……是真的有点坏哦。”

“呵!”

宋远哲抬手遮脸,因答案有些出乎意料,他也没想到自己竟会被对方给骂到发笑。

“你也不差。”

笑完,他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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