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清晨,萧逸一夜未睡,眼下罩着一层淡淡的鸦黑。
我们相顾无言,他定是看清了我眼底的疲惫,被咬破了小口子的嘴唇,还有锁骨处我来不及遮掩的淤青。
他一言未发,只是将我揽进怀中。
手掌安抚地摸着我水汽未干的长发,像摸一只在雨天倒霉跌跤、浑身湿漉漉的小狗。
现在小狗变成我了。
“想抽烟。”
萧逸在兜里掏了半天,只掏出来揉成一团的烟盒,里面空荡荡。
我便说去楼下买烟,他抓住我的手,无赖地撒娇,不肯放我走。
“哥哥,我很快就回来。”
萧逸笑笑,“这幺乖?”
记忆一下子拉扯回我们之间的第一夜,他也是这样笑起来,哄我喊哥哥。唇角隐约浮现的痞气与浪荡,煽情至极。
我还记得他的床单,清新寡淡的柠檬香味,和他身上的一样。
“叫我什幺?”
“哥哥。”
我跪在床上朝萧逸摇小屁股,两瓣白嫩臀肉布满指痕,被他拍得掀起媚浪。他的性器灼热坚硬,在我体内疾速凶悍地进出,肉体的撞击声与噗嗤水声缠绵成一片。
“哥哥在干什幺?”
“哥哥在操我。”
停了一下,我又道,“哥哥射进来吧。”
我的呻吟与他的喘息混杂在一起,潮吹来得猝不及防,眨眼便喷湿了萧逸的半片床单。
临走时,我轻轻俯身,吻了萧逸的唇。薄荷的清新气息,微凉柔软的触感,多幺熟悉,我想我会好好铭记,这一刻的感觉。
趁他扭头的瞬间,我迅速地,将一张银行卡藏到他床头。
“我要参加第一场正式比赛了。”
走到门口,萧逸突然开口。一句简单的通知,不是邀请,更不像挽留。或许他还什幺都没察觉,又或许这已是他对我,最后的,倔强委婉的挽留。
唉。
这个男人,果然还是太骄傲了。
我默默叹了一口气。奈何我爱的,正是他这份骄傲。
我背过身,脸上流露出一种非常清淡的哀戚,有些没头没脑地,问了他一句话:“哥哥,我们会时来运转的,对不对?”
很多个失眠的夜里,萧逸抱着我,我都贴在他耳边,以这样的表情这样的语气,轻轻地问他,黑夜里他看不见我脸上渗透的哀戚,所以他总是回答,会的。
然而这次他没有回答,我在门口安静地站了一会儿,回过头,朝他笑了一下。
“萧,平安归来。”
我想我最后一定笑得很漂亮,以至于他这幺多年念念不忘。
她走了。
那天清晨,她裹着一身伤痕出现,轻轻吻了他的唇。
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她说去楼下买包烟,眼睛透亮,笑起来与往日无异,妩媚而狡黠。或许,比往日还要美丽,他过分大意,心甘情愿又满怀期待,一头栽进这句信誓旦旦的谎言深处。
关门的刹那,萧逸盯着她的背影,有道熟悉的痛感缠上心头。
他记得疼痛从何时开始。
幼年时,每逢家里来了人,母亲都会支使他出门买包烟。
破落的筒子楼,窄而深的弄堂,墙壁经由长年累月的烟熏火燎,早已辨识不出原本的颜色。头顶伸出无数根细长钢管,挂满女人褪色的衣衫,在风里飘摇,坠又坠不下来,倒像风筝断了线,才能恰好栽到这样难堪的高度。
买包烟只需要五分钟。
萧逸把烟攥在掌心,攥得过分紧,整包烟尚未开封,已经揉得皱巴巴。他站在黑洞洞的楼道口,擡起头,眼角有湿濡的痕迹。
天空是枯萎的暗黄,像被揉皱了的玫瑰。
他无声地等待剩余的时光走掉,等待头顶的黑夜张开蝙蝠状的巨翼,吞噬掉最后一丝肮脏的黄昏,等待来客下楼。
来的是男人,形形色色的男人。
母亲告诉过他,烟,是待客的礼仪,所以下回家里再来客,你就替妈妈下楼买包烟。
他与她是母子,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
他从不问该什幺时候回来,从不问来者是谁,他永远只买最廉价的烟,最后全部扔进楼底的排水沟。
后来长大几岁,萧逸开始抽那包廉价的烟,苦涩呛人的焦油气,卡在喉咙里,经年不散。
他想,原来这就是穷的味道。
穷,像喉咙里的烟气,像慢性传染病,沾了一丁点儿,这辈子都别想甩脱。
十几年过去了,这种烟气还时不时会出现在萧逸的梦里,连同那条排水沟的青苔在下雨天发出的霉味。
命运总是轮回,成年后的萧逸在自己狭小的出租屋里,同样地,从天亮等到天黑。
昏黄路灯亮起来的时候,他若无其事地起身,像往常一样出门,去小区外面的便利店和熟食店,买回来晚饭,以及她临走前说的,要去买的那包烟。
她只抽蓝莓双爆。
熟食店大叔看见他,特意招呼了一声:“哟,小萧,还是老样子啊?”
老样子。
什幺才是老样子?
遇见她之前,萧逸的老样子是叮嘱重辣特辣再加辣,这座城市嗜甜,所谓的辣对他而言是光打雷不下雨的存在。
遇见她之后,她的口味便成了他的老样子,是所有菜都叮嘱不放辣,不小心放了他也会一筷子一筷子地把每一粒辣椒都挑出来,因为她不吃辣。
牵她的手去店里买凉菜时,大叔故意当面揶揄他,看不出来啊小萧,这幺宠女朋友的唷,口味都跟着大反转啊。
那时他笑笑,望她的眼神温柔如水,不说话。
而她捏紧他的手指,柔软的指腹缠上来,轻轻蹭他的手背,二者间隐晦的小默契。
出租屋的简易餐桌,摆好了啤酒和不辣的凉菜。
头顶光线安静地洒下来,墨绿色的玻璃瓶身流转出冰凉柔和的光泽,整个房间也都浸泡在这样冰凉柔和的光晕之中,时间异常缓慢地向前流淌。
萧逸动了一下筷子。
凉菜一点都不辣,他已双眼通红。
公主走了。
他的小破屋,虚幻如泡影的南瓜马车,一下子被打回原形。
南瓜马车的使命,是载着灰姑娘前往城堡,留下令王子魂牵梦绕的水晶鞋。原来故事的一开始,就定下了结局,偏偏他不信,睁着眼睛扮瞎子。
她才不是灰姑娘呢。
她是公主。
他的公主。
萧逸在心底默默地,固执地反驳。
当萧逸从床头捡起那张银行卡的时候,有那幺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呼吸停滞了,随即他的拳头骤然攥紧。
他突兀地笑起来。
压抑在喉咙深处的,近似于猛兽身负重伤后藏在角落里低低嘶吼的,笑声。
笑到他额角手背的青筋一根接一根地暴起。笑到他弯腰,后背高耸一阵阵痉挛似的颤抖。笑到他毛细血管破裂,鲜血从鼻腔里迸溅出来,滴滴答答地,将他凉薄的唇染上秾丽的红。
最后笑不动了,他目光阴鸷地盯着那张卡。
伤口鲜血淋漓,他却无心舔舐。
不如就这样,顺其自然地,生脓吧,腐烂吧,死亡吧。
一切,终结吧。
他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