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人是父亲.
可是,爸爸因为和我相爱被捕.
在法院的保护下,我的名字身份被隐去,但是还是需要接受心理辅导.
因为我被错误的教导了,因为我有斯德哥摩心理.
从刚开始的惶恐,到怀疑是否真的错了,到清醒.
为什幺?凭什幺?
只因现代的可笑的法规?
明明曾经,为了保证血统纯正,同宗同族甚至近亲结婚.
从来只喜欢爸爸。
从小就被捧在怀里,放在心上。
我很清楚,我在爸爸心中也是排名第一的。
爸爸成熟稳重,无所不知,他是我的英雄.
不是身边那些小屁孩一样幼稚无聊.
我们应当属于彼此的.
妈妈和妹妹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算得了什幺?
但是父亲和女儿这层身份不行.
不能那样深吻,不能那幺抚摸身体,不能吸允……
所以我们只能隐秘着,刺激的深爱着.
有母亲的掩饰,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讨厌母亲.
一个死循环.
她抢了站着爸爸身边的身份和位置.却又可怜的只是一个外壳.
她是我血缘的亲人,却又只会严厉的管教和后来的只在乎事业.
越觉得她可怜,却又越来越讨厌她.
偏偏这个我觉得可怜又讨厌的人,给了我们致命一击.
可笑的知情人还以为她大义灭亲举报了自己的丈夫,解救了自己的女儿.
虽然在社会上隐去了我的名字.但是真的没有人知道吗?
而这个可怜又讨厌的母亲发现和举报了这一切,就像一个狠狠的耳光打在我脸上.原本得到爱情的优越感,是一直用俯视的轻视这个母亲的.
而现在,却需要仰视着.仰仗着她生存.
大四毕业后,就被送到外国.
其实去哪里又有什幺分别.即使留在家里,也不能探望父亲.
虽然心中多坚定的告诉自己,等爸爸回来吧.
但是未成年少女,而且持续时间那幺长.
其实心里明白,活着出来的机会不大了.毕竟,父亲现在已经不年轻了.
一生就这样吧.
没有能力去改变现状,也不可能遇到跟爸爸一样好的人.
有时候,试过深爱,就没有办法将就.
尤其是所有的将就都那幺差.
喜欢就能上床,喜欢就能是男女朋友,喜欢就能结婚.
爱情吗?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不是每一个都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