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算独立小番外,写和离前。
※放图防书书屋盗文。
去年整年,常春尽情地放任自己,痴缠着那端庄,明理却又容易害臊的娇妻。
成婚一年半,他常凝视她在灶房的背影。
容乐并不知道,有时他看了许久,才走进去,偷香或拥抱。
没有半个亲人的自己,妻子就算是他的至亲,哪怕是.....亲手下旨斩了他父母的圣上指婚,才有了这桩婚事,他依然对上天充满感激。
这是祂安排的缘分,有这样一个体己的人儿,来陪伴郁愁满怀的他。
对的时机,对的位置,对的人,才能打开他的心,缺一不可。
他不在乎他的妻子是谁,俏不俏,丑不丑,贤不贤,懒不懒,他只知道,终于有个能真正跟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
照理说,有了这样的人,该是想尽方法也要绑死在身边,不让她离开半步,免得自己再遭受那灭天盖地的寂苦。
可日日与容乐相处,常春越发不舍她被禁锢。
她的残疾,在他眼中根本不堪一提,如果最在乎的人少只手或脚,就能活下来,让他天天见到,那么跛足算什么?
容乐发自内心的对他好,为他琢磨吃食,打点生活、管理府务,为他托兄长从远方、海外及异国带来各种稀奇古怪的玩儿意,讨他开心。
她很温柔,无论他对她做尽多少羞事,她最多便是生几个时辰的闷气,也就过去。
她很能干,但在这冷清的王府里,无所发挥。
常春亦欣赏她能放能收,大抵上容乐是内敛的,事事尊重他意见,却不会过于吹毛求疵。
他也想替她做点什么。
他想带她逛市集,买胭脂,挑首饰,尽管他知道她不缺也不爱这些东西。
他想在元宵时,带她逛灯会,猜灯谜,看灯海,穿梭在热闹的人来人往间。
他也想趁初春或夏末,带她赏花,游湖,踏遍京城各处明媚的风景,等她走得脚酸了,就把她揹在背上。
但他无能为力,他不过是个被软禁的空壳郡王,哪儿也不能去。
她值得更好的对待,她值得去看世上最好的一切,去享受人生,而不是陪他老死在这王府之中。
常春知道自己不俗。
有相貌,可一个囚犯长得好看,要给谁看。
有才学,可不能发表,不能为官,这份才学也只能烂在肚里。
那他还有什么?
哦,是了,一个郡王的头衔,甚至没有家产,没有积蓄,连俸禄也是半分的。
他给她的,只有郡王妃的虚名。
如果容乐离了他去改嫁,也许嫁的人没有他的相貌才学,但能带她游山玩水,想去哪就去哪,能带着她做那些他做不到的事,想怎么宠她就怎么宠,而非这样绑手绑脚。
就算不再嫁,也比活在王府里随心自在。
尽管他想到她若是跟别的男人成亲,心口就闷得要喘不过气,可他不该这么自私,用丈夫的名义,将她困在这牢笼中。
从她进府的那天起,他就在想,何时该让她出府。
圣上给了他一个传宗接代的机会,若是和离,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但有了子嗣,若同样被软禁在府中,不过是多个囚犯。
这一年半的日子,他快活得不能再快活,与家变后,犹如云泥之别。
就像从灰暗的焦土里,开出灿烂的花。
花开在他的心里。
容乐就算离开,那花也不会枯萎,他会为她好好照顾那朵花,毕竟是她灌溉了种子,才生根发芽,他不会让自己再回到过去的绝望里。
他只是在想,该何时让容乐走。
或者说,自己何时才有勇气让她走,不会婆婆妈妈,依依不舍。
就两年吧。
两年的时间不长不短,要说夫妻不和也过得去,只须跟圣上递奏呈报,准了就能和离。
那么他还有半年,整整一百八十日的时间。
很够了,这一百八十日,他要天天看着妻子,把她的喜怒哀乐,用力刻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