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起,高墙上旌旗飒扬,长城脚下,黑胄士兵三骑成纵,鞍后各系备马两匹,列队等待出关。数千骑兵,身负长枪角弓,鞍挂短刀箭囊,磨锐的兵器,在日光下闪耀着冰冷的银芒,骄阳照落,将士双眼隐藏在头盔阴影下,脸上不见激昂,不见恐惧。
出了关门,山脚下,是与城墙里侧相同的草原景色。
数百年前,他们的祖先,自墙外攻入墙内,一路往南,大军直入瀚河北侧,占领去南人大片国土,后定商丘为都,称帝立号,始而有国。
数百年后,曾是故乡的北漠,已落入鬼人手中,以长城为界,当年南人靠这座磐延万里的石墙,顽固抵抗他族的侵扰,如今换为国人守在城墙后,仿效南人当年方法,抵御北方鬼族。
鬼族原只是北漠一支小小部族,后统合漠上其他氏族,在数十年间壮大起来。两边交战经年不断,虽然时有议和,皆不持久。
今年初春,营中日常操练逐步加重,加上鬼人不时的骚扰,新兵苦不堪言,老兵则隐约有大事将至的预兆。
至夏,朝中节使诏发镇北各营,集结正军,从征北大将军,速猝进军北漠。
辽阔草原,马蹄将地面踏为秃泥,卫队最前头,统率大营的将军端坐于战马背上,头盔下的鬓发双白,精亮的目光直视着前方。
玄翼将军,他的父亲。
单名隼,出身边镇农家幼子,三岁能骑,五岁能射,少时从军,以一铁枪杀敌无数,屡建奇功。年轻时为人骁勇不拘,锋芒不藏,数度衅敌冲阵,笑傲间斩落敌将项首,威名遍及边境。卅三岁娶朝中文官长女辉氏,于首城大婚后,将军携妻北返戍地。
年后,长子诞,辉氏将孩子取名为随,笑道,「郎君性子好善嫉恶,素不忍不能忍之事,只是啊,当娘的,虽然希望孩子同他父亲一样忠直勇武,却也盼望他能多点柔软,谦随知让。」
将军夫妻感情相睦,家室和乐,昔时边城人家,有孩童哭闹不止时,其母一搬出将军名号,总能把小孩吓的止住哭泣,后来当年的小童长大了,想以同样的话语,恐吓吵闹不休的弟弟妹妹,却只得到一个反应,「哥哥骗人,将军才不可怕呢,人家上次听娘说,将军把小宝宝带到营中溜马,回去后还被辉夫人骂了一顿呢。」
听完同袍有些感叹的描述,随只是笑而不语。
自娶妻后,原本耿介严肃的将军,逐渐能看出改变,北境人民皆知,墙外的鬼方又如何不晓。
越不过战士驻守的防边,杀不到将军府所在的新城,那么暗中潜入的间细呢。
手无寸铁的怯弱小妇人,杀不了将军及府中亲兵,却有办法带出尚在蹒跚学步的幼童。
亲兵发现后,在城门前阻下妇人,掀开车板,找出深藏在毛皮之下,睁着眼,未哭未闹的稚童。
妇人身是国人,嫁与鬼人,言道因丈夫稚子被挟,才不得不为之,声泪俱下,只跪求将军相救。
将军未问,直杀之。
辉夫人不忍,将军向她解释,「据报,此妇要出城门时,神色自若,没有半分异样,藏匿阿随的手法亦十分仔细,足见娴熟,绝非常人之流。」
辉夫人摇首,「郎君啊,一个母亲,为了孩子,有时能做出连自己都想像不到的事。」
鬼人窃子,有惊无险,最后造成辉夫人不得不携子离城的,反而是国人自身。
时年春,随三岁,北营将军亲自领兵,率轻骑奇袭鬼方,以最少的伤亡,生擒对方大将。
随着将军在边境声威高涨,朝中开始出现异声,彼时君主年已六十,朝中无论大小决策多赖宦臣,就此事,隼将军曾上书严谏,在汇报军情同时,毫不掩饰句中批评,暗中惹怒不知多少人。
自古,功高震主,难防二心,始终是为下者鞠躬尽粹后,最末最常得到的评价。
在朝中当官的岳丈,将消息透过家书隐晦传达给女儿。
不久,辉夫人带着儿子,随着丈夫献俘军伍,于成亲后,第一次回到商丘,然后就此定居故园,以身为质,究其一生,未再北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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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蓝空晴朗,山坡下,一团团雪白绵云落在青草地上,近看是上百只灰扑扑的羊群正忙着低头吃草。
羊群外侧,一只原本静静趴在石上的大黄狗,突然翻跳起来,快步跑向乱石堆。
乱石堆中,蹲着一位穿着青蓝长袍的孩童,在他身旁放着一个大大的竹篓,用来装放捡拾到的干马粪。
孩童回头看向护在自己身后的大黄狗,一脸茫然。
地面隐隐传来震动,大黄狗紧盯着不远处的山坡,低呜露出森然白牙。
随着声音逐渐明显,当坡顶出现一线黑压压的暗影,咕咚两声,孩童手上的粪叉掉落至地上。
逢到夏秋,水丰草盛的季节,鬼人会驱赶牛羊,散往四方放牧,为不让草场被数量庞大的家畜啃食殆尽,牧地与牧地之间,往往会隔上很长一段距离。当商国轻骑飞快攻至,来不及团结起来的小小聚落,根本抵挡不了数千武装铁骑。
由夏至秋,短短四个月,商军分路横扫北漠,由西自东范围广及三千里,大杀鬼方部族,降虏战俘难计、获收畜口无数。
此次北伐,使鬼方大君狼狈西遁,愤郁悒故,国力大削。
大军凯歌,满载荣归,边城到处弥漫着一种得胜的欢快,以及隐隐的浮躁,源自于杀伐后所带来的戾气。
正午时间,西市一条小巷尾底,黄泥墙旁,草棚架下,两人埋头吃着面,摊上其他位子空空如也,生意颇是冷清。
担子后,店主是位貌约三十多岁的妇人,她正卖力杆着面团,动作称不上熟练俐落。
汤头口味偏甜,有股淡淡的焦味,面条粗细不一,卖相并不算佳,友人却吃得稀哩呼噜,没一会儿便碗底朝空。
「再来一碗!」友人随即扬手,朝妇人大声说道,看他手指过来欲算上自己一份,他连忙摇手,「我的不用。」
「几月不见,食量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小了,你明日便要动身去商丘,路挺远,趁现在吃饱点啊。」友人往他杯中倒满酒,向他道,「来,如今北军大胜,你也平安归来,下次再见,说不定就是要喝你的喜酒了,哈哈。」
以为友人是在暗指他会同父亲当年一样,原本是回都接受封赏,却被媒说亲事,笑而不以为意,「沐兄为长,怎样也会是小弟先饮你的喜酒。」
两人对视大笑,杯尽,友人正色,「阿随,我要回乡了。」
他一震,看着对方和缓放松的神情,低垂视线,掩住眼中的动摇,「沐兄何时要走?」
民丁役期五年方满,眼看已来到第六年,友人仍留营未退,心中不无期待他终于改变主意。
这些年朝廷用兵之重,除了战士武将耗损过快,军医更是缺乏。国以兵为斧,操之开疆辟土,然而多少男儿血战沙场,是因不得不为之。
好的医士,在很大程度上,能给予兵将莫大的勇气,不畏伤疾、不惧病创,他们相信留守在后方大营里的高明的医者,最终能够保住他们的性命,让他们平安支持到返乡的一天。
当年双膝被重锥锤为粉碎,被父亲护于身后,因两人共乘一骑,使得马速大减。
夕落余辉,鲜血顺着枪杆一路飞溅,将军醒目的红缨明铠,引来后方追兵如云。
身为诱军,那时他的心中已然陷入绝望,欲将系于腰上的缚带解开,遭到父亲喝斥。
轻骑将敌方大队引入主军埋伏之地,黑夜,远处鼓声如雷,父亲将他交由亲兵送往后方,便回头重整军伍,迅速加入战场。
被擡到医帐时,他已经连痛楚都感受不到了,一名陌生男子匆匆走来,检视着他腿上伤处。
在他惶惑想像自己截去双腿后的模样,男子俐落以束带紧扎住他的大腿,「小兄弟,你这伤,不好治啊,幸好你还年轻,筋骨长合得快,等等会有些疼啊,忍忍,没事,没事,放心。」
从没说出口,当时友人的这一番话,带给他多大的力量,而友人的加入,亦给军中带来莫大的助力。
一直私心希望他能长留北地,在此定居成家,知道友人最挂念的是亡姊的两名孩子,三年前,曾向他提议将两人接来新城。
那时,还在他家乡境内时,他没正面回答。
直到后来北返路上,友人方道,「你是北境人,这样说对你很失礼,可是北境对孩子而言,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地处边关,民多军户,气候严酷,更时不时受到异族侵掠威胁,比起祥和平静的山中村落,确实,没办法说它是好地方。
「待你从商丘归来,我应该已经离开这里了。」
明白友人离开是迟早的事,只是时间早晚的差别,但是心中挥不去一股被抛下的失落。
背后一阵嘈杂人声接近,六名戎装士兵勾肩搭背,嘻笑着走入棚里,淡褐的袍色代表了新兵的身份,一行人歪歪倒倒坐至席上,微红的脸庞已显露半醉,「店家,先切盘卤菜来,看有多少酒水都拿上来,今天兄弟们可要不醉不归啊!」
妇人先端来友人点的面,回到位子忙碌半天,总算切好下酒小菜,端着盘子和酒壶,一并送至另张桌上。
女子白皙的肤色,秀气的面孔,在边城上并不常见,点菜的圆脸士兵歪着头,目不转睛看着店主,一边亲亲热热接过妇人手中的东西,「欸,妳长得好像我姊姊啊,真好看。」
其他士兵狂笑出声,狼嚎似跟着起哄,「姊姊真好看!」
妇人脸颊唰地飞红,竟忸怩以托盘遮面,惹得士兵们更是兴奋大乐。
然而在举筷吃下第一口熟羊肉后,年轻的兵士们脸上各自出现诚实的反应。
犹听见店主期期艾艾说道,「好吃的话,我还有准备很多。」
「呸!」一名光头青年用力吐掉嘴里羊肉。
头一位喊人姊姊的圆脸青年,神色尴尬,连忙开口安慰店主,「他嘴刁,嘴刁,姊姊别介意。」
其他人直接放弃那盘叠如山高的烤肉,改夹起卤菜送入口中,没多久,砰咚巨响,矮几被人以脚重重踹了一下,陶壶滚落至席上,洒了一地酒水。
发难的是另一名青年,相貌文质清秀,却有着极重的暴戾之气,他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起身便要走。
圆脸青年不敢拦他,但是在座有人不悦了,光头青年骂道,「你这臭脾气,发火就发火,泼老子一身酒什么意思!」
年少气盛,上一刻还称兄道弟,下一刻一言不合,便要大打出手。
火爆气氛一触即发,却听沉沉剁一声,看似绵羊般没什么威吓力的店主,不知何时拿出切肉刀,重重砍在砧上,喝道,「不准在我这里闹事!」
斯文青年撇撇嘴,发出嗤笑,拳头已然朝同伴挥出。
一阵乒乓大乱,对面友人已经吃完汤面,放下筷子,正看着他。
额角有些发痛。
那眼神明显写着,你家的兵,你管?还是我出手?
隔日。
还都军伍清早出发。
同袍战友策马并列至他侧旁,看见他嘴角淤青,惊奇问道,「你和人斗架了?」
他看着逐渐靠近的城门,舔舔嘴内淡淡的铁腥味,垂眸低笑,「无事,难得兄长英雄救美,自然要奉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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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终尽,首城扬起和暖东风,枝头染上茸茸新绿,城中东北角,一处府邸前。
随走下台阶,将行囊束至鞍上,转身面向身后妇人。
妇人今天穿了一身浅蓝色的春装,素雅端静的面容上带着不舍与离愁,父亲早在冬日时已北返归营,留下他在城里陪娘亲渡过了冬至和年节。
每回别离,总是一番细细叮咛交代,即便孩子已是二十多岁的男子,说的内容,与他十岁北上那时,几无差异,只是逐年往上添加更多的字句。
弯身搂住仅即自己胸口的娇小妇人,诚诺着会好好照顾自己,阳光下,儿时记忆里乌黑浓密的发丝,已然参杂入些许银白。
近年,年迈君主终日沉于问天求道,形同虚位,而玄鸟专权后,以清君侧之名,大诛宦臣,原本以为致使母亲不得不留于首城的因素已除,双亲终能相守,然而鬼方当时扰边动静太大,父亲不敢冒险,即使此役大伤鬼方元气,却也使两边仇恨更深。
夫妻相聚之日似不可期,母亲转而将精神移至他身上,全因父亲还在家时,轻巧的一句话,「阿随到现在,还未有相好的姑娘。」
在北境,女子人数罕少,当地男子多半晚婚,长到他这样年纪,没能和女孩说过几次话的人,才是常数,张口想反驳,父亲又道,「爹娘年纪都不小了,不想等太久,该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
不忍见到母亲脸上显露失望,点头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出游与宴席。踏雪观梅,聆歌赏乐,红男绿女,在喧语笑声中,顾及他的来历,个性纤细的朝都人,总要向他讨论起边防战事,生恐他会认为他们只懂得坐享安逸,不知将士劳苦,结果往往将气氛降的冷凝又尴尬。
直到冬季过去大半,他终于学会转移话题的技巧,只是繁花过眼似锦,未曾停驻于心。
母亲自往日闺友处得到这样的评价,「妳家公子太好,小女只嫌自己才疏鄙陋,配不上他,倒是犬子开口便是随大哥长、随大哥短,崇敬的很,前阵子还闹着要去北境投军,报效国家呢。」
接连几家得到的回答都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更有明示暗示的,希望借由母亲传达,让他去劝劝那些正值热血的小公子们,打消上战场的念头。
风评传开,接下来的日子,邀约请帖数量不约而同减少了许多,尤其是那些家中尚有未成年未成家儿郎的,就担心他会勾起男孩体内尊强好胜之心。
母亲好气又好笑,「没盼着媳妇,倒是替你爹招揽了不少公子兵啊。」
翻身上马,阶下妇人仰首看着他,见她眼眶中终究还是浮现出水意,他朝母亲咧嘴慰道,「此次回去,孩儿努力讨个北境媳妇,娘觉得可好?」
身后数名亲兵听了哄然,妇人亦被惹得发笑,「就会说大话,北境姑娘可不是凭张嘴就追求得到的。」
「那是!」众人大表赞同,笑声中,拉缰纵马,数骑奔驰,离开了飞花飘扬的首城。
几千里路,途经无数乡镇、城池,道旁田地渐稀,村落渐少。当地景转为苍茫广阔的雪原,数日后,终于在远方地表一线,出现赤岩砌成的高耸城墙,城垛上玄旗飘飐,宛如巨人肩上的双翼。
原旧城因堡身过于残旧,三十年前,兵民于邻近山谷另择他地,重新盖了今称为新城的石堡,城中居住的多是军户及商旅家眷,大营则驻扎在城北十里,在役士兵平日不能随易离营,只有逢十例休方可进城。
不同于雍华细致的首城,在此地,看不见朝都的雅雅古韵风情,却多了份苍莽草原养出的粗犷直率。
进城后,亲兵们先行回府,他一人放马慢游,路上行人来往,驮马穿行,时见休假士兵还来不及换下戎衣兵械,便迫不及待聚在酒楼下畅怀开饮。
做为后防补给重城,新城除了保卫城中及周遭居民的身家安危,亦让总是游走在生死交关的战士,有一处能暂时能抛却烦忧的去处。
时值二月,北境犹在冬季,才过正午不久,天空缓缓降下细雪,拉起兜帽,骑着马儿,穿过东门大街,悠悠晃晃走入坊巷。
巷弄不宽,仅容二车交错,两旁皆为及人高的黄泥墙,也不知是由谁开始,这带家家户户皆好植花草,在雨量不丰的北境,硬是栽出一片姹紫嫣红的盛景,只是目前天未放暖,仅残有空枝老藤。
忽然,一抹色彩映入眼帘,擡眼望去,原来是有户人家在悬出墙外的矮枝上系上彩带,五色斑斓,在雪白枝桠间显得格外醒目。
仰头看了半晌,有些好奇系彩带的用意是否如同希湖一带,直到墙内响起开门咿呀声,没打算打扰陌生人家,方驾马离去。
甫回大营,谒见父亲后,他前往医帐营确认友人的去留与否。
当被告知沐先生并没有解役,只是人现下被邻城借调,不在营中,有些发懵,小医士又道,「听说东城那边状况不太好,他老人家伤口都还没复原,还得照顾别人,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好好休息哪。」
东城在上月,有鬼方残部潜入城中,仅仅三人,在白日纵火焚屋,当街砍杀百姓数十,即使最终被擒伏击毙,已然造成不小的伤亡和恐惧。医士人手始终不够,大营与大营间临调是常态,让他在意的是后一句话,「沐兄受伤了?」
小医士连忙指着自己的腹部比划,表情犹有余悸,「这里,一刀直入哪,只要再偏一点,人差点就没了,真的是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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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往新城路上。男子驾着马车,座后车篷中匡啷载着瓢盆杂物,偶尔,帘中会探出一只手,捏着帕子,轻柔为掌车人擦去脸上汗尘。
骑着马随在车侧,见友人脸上不时露出傻笑,旷野三月犹寒,君心春日已至。
那时小店的斗殴,毁坏人家不少物品,他南下后,友人日日光临小摊,修理被弄坏的棚架器具,结果一天,又碰上一位对口味不满的醉客,翻盘掀桌不止,更勒索店主,要求赔偿。友人在场,调解不成,反被醉客白刀进,红刃出。
休养了整个冬日,创口才收,便又前往邻城帮忙,最让人讶异的是小面店主,收整了家当摊子后,一个妇人只身驾着小车,也跟去了东城。
「她说,我只管专心照料伤者,她会负责照顾我。」得空前去探望他,友人一边向他描述这段时间经过,眼睛始终瞇得弯弯,掩不住的愉悦得意。
咳了一声,他含蓄问道,「所以,我该改口称呼嫂子了?」
友人一声暧昧不明的呵呵,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这里差不多都稳定了,今晚收拾收拾,明日我也和你一道回去吧。」
午后春阳煦煦,原野积雪未退,坡上野杏已争相绽放,鲜妍明媚,独自开的美好。
友人一拉缰绳,「阿随,替我折些花来可好?」
朗笑策马,驰至坡上,特意挑选了含苞最丰的枝桠,见友人伸手要接,忍不住缩腕一翻,将花枝直递至坐于车内的妇人前。
妇人掩唇轻笑,大方收下,「这人也不一次讲清楚数量,还缺了一枝,能麻烦你再跑一趟吗?」
「好。」转身往回,听见身后妇人轻声朝友人问道,「我猜,姊姊喜欢白色的,妹妹喜欢粉色的?」
回头便看见友人拂拂长须,有些心虚道,「应该是吧。」
「还应该呢,」妇人哼了哼,「亏你当人家舅舅。」
「欸欸,那种事,那个男人会去注意啊。」友人喃喃喊屈。
「我知道我娘最喜绛红色。」插嘴添乱,在友人目光杀来同时,他已一溜烟逃的老远。
原来有娇客自远方来,摘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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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新城时,已是黄昏,寒风渐起,眼熟的小巷门前,友人停下马车。
一道细微铃音飘入耳际,讶然望去,枝上彩带金铃随风颤动,半月过去,未曾让人取下,巧合的让人惊叹。
下马静立在侧,看着友人唤门不久,伴随喜悦惊呼,门扇匆匆咿呀推开。
斜阳浅照,夕映嫣红,门内,少女娉娉袅袅,眉目清秀如画,三年光阴,只有一双含笑圆眼似曾相识,不再是记忆中软糯童稚的小姑娘。
亲人相聚,她搂着友人衣袖,笑得极为开心,单纯欢欣的情绪,让旁人不禁跟着扬起嘴角。
自她身后,一素衣女子走来,长身玉立,双目明澈,比之从前,更多了分凛肃之气,甫跨出门槛,瞥见站在墙边的他,眉间随之皱起,不着痕迹站至妹妹身侧,挡住他的目光。
不知为何,莫名想笑。
妇人自车中取出杏枝,堆到少女怀中,语气亲热而熟稔,「今年花开的早,拿去插在妳们俩房里吧,只是瓶子不知道收到那儿了,还得再找找。」
经摘花一举,才知晓友人当时伤势,并不如本人所说的那般轻描淡写,虽未伤至要处,凶刀锈斑脏污,当晚便并发了炎症,伤势很快恶化,小医士所说的人差点就没了,绝非夸效之词。
眼见人已陷入昏迷不醒,妇人只能托求军中弟兄,连日快马,将两姊妹自千里之外带至北境,生恐来不及见到亲人最后一面。
后来是先行赶来的大甥女,凭借精确的配方用剂,以及自家乡带来的珍贵药草,将友人在一息尚存边际,救了回来。
大病初愈,仍需仔细照护调养,然而家眷非紧急重事,不得入营,三人被妇人挽留,暂居至新城里一处空宅安养。直到东城出事,友人单身前往,让两姊妹留在城中等候。
「好漂亮,」少女捧花轻喃,「谢谢红姨。」
「不谢,是那位哥哥摘的呢。」
顺着妇女指来,少女终于回首望来,或许是见到家人太欢喜的缘故,金红霞辉下,那双大眼里盛满水意。
见她脸上露出一丝茫然,心中感叹,才要自报名字,她却是一手持花,一手贴至腰侧,垂下眼,向他屈膝礼道,「好久不见,随大哥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