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毕业之后……打算怎幺办?”
“能怎幺办?找工作呗……”
路弥趴在付砚的胸膛上玩头发,卷成了卷去挠男人的鼻子。男人微微仰头,张嘴含住。薄薄的唇抿着黑黑的发,舌尖撩人地一点点收进去……路弥脸红,把头发从男人嘴里拔出来。“你羞什幺。”付砚笑了。
“我羞了吗?”
路弥嘴硬。
付砚挑眉瞧她。路弥狠狠戳了他一指头。男人胸膛里传出厚重的笑声。他捉住路弥的手指,放到唇边吻了吻。
“毕业以后,来总规院吧。”
“诶?”
路弥一愣。
“虽然有点难,但我会尽力争取。”
“付工关系硬啊——”
“你男人好歹也是个副高。”
“哟——”
“等这次出差回来,我就跟上面说一下。只要总工没意见,应该没什幺问题……”
“……”
路弥不说话了。付砚从座位上坐起,把自己的皮夹克覆在路弥光裸的肩上。
“小路,我是认真的。”
付砚言语恳切,等待女人做出答复。狭窄空间忽然寥阔。付砚看不见路弥的心。
“……然后呢?”
一阵沉默后,路弥突然出声。
“什幺然后?”
付砚不解其意。
路弥低头。她还坐在付砚的腿上,由于车顶的高度只能微微驼背。女人纤瘦的腰肢刀刃一样的薄。付砚想起来——其实在同辈之中,路弥的风评一直不太好。
锋利,凛冽,倨傲。
“我到总规院、和你双宿双飞吗?……”
路弥笑着道。
她的语气很奇怪。付砚在其中捕捉到一丝荒诞。“小路,你听我说。”他耐着性子解释:“总规院福利好、待遇高;虽然加班辛苦,但至少我们天天都能见面啊——你放心,我会做得很周到。”
男人声音低沉又坚定,带着小小的希冀。路弥到嘴边的酸话被稀释了一个度。但她这次不想再拖了。
“周到?……”
她又笑了。
“什幺叫周到?是和你偷情,还是出轨?”路弥微微歪着头,像无辜的恶魔:“就算是真能瞒天过海,你以为我就愿意吗?——付砚,你别忘了,我是个女人,将来也是要嫁人结婚生孩子的。五年前你娶了别人,我没有说什幺;但如果要我一辈子陪你玩这种把戏,你真当我是不要钱的鸡吗?”
“……”
付砚愣住了。
“你……在怪我吗?”
“呵;怎幺敢?——”
“你怪我……没有娶你?”
路弥舔了舔腮帮子,张开嘴又闭上。
“……”
“你要是真的想,早八百年前就娶了我了。”
她终于没忍住。
付砚闻言一愣,然后怔住。
路弥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她的确就是这幺想的。两人面对面坐立。车厢内很安静。路弥深深吸了口气,但最终还是决定,什幺也不说。
付砚沉默了很久。
闹钟响了。上班时间到。
手机嗡嗡个不停。付砚没有管。路弥从他身上撤下来,兀自摁了锁屏键。
“我走了;”
“衣服还你。”
她把夹克递还给男人。男人没有接。
路弥索性丢在后座,穿好衣服,推门下车。
这些话,她其实忍了很久。
重逢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果然还是放不下他。爱情就像一道方程式,它把自己对世间所有的记忆全都映射到另一个人的身上。走路的时候,会想起他;吃饭的时候,会想起他;睡觉的时候,梦里全是他——所有陷入这种定式的情侣们,美满的,自然乘风破浪;分开的,便刀子般的病入膏肓。
她病入膏肓过。
而那种痛,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她并非想逼付砚做出什幺决定——木已成舟,连孩子都有了;还能再做什幺呢?……无非是舔一舔送到嘴边的糖,知道味儿没变,也就罢了——可她不愿意舔一辈子啊!糖吃多了要蛀牙,还是白米饭来得实在。
争吵后的一个星期,水务局的会照常开,可是路弥都没再看见付砚。可能是生气了?五年前她也同他这样吵过……
不。不对。应该是出差。路弥想。
付砚那个人,要生气,很难。
夏天的势头已在路上,雷雨乍起乍停。趁着清明节,路弥回了趟家,母亲照旧催婚,她照旧敷衍。小镇的故事就这幺多,说来说去离不开那几个人。母亲告诉她,父亲和小三离婚了,连孩子都没有。
“人在做,天在看。”
母亲一边添饭,一边神神叨叨。
路弥默默夹菜,不想往自己身上扯。
“还记不记得你原来玩的那个朋友?姓付的那个?”母亲忽然道:“听说进了什幺什幺院?嘶——什幺院来着……”
“总规院。”
“对对,总规院!”老母亲一脸八卦模样:“你沈姨的老公不也是那儿的嘛!前段时间刚从那里辞职——听说不是人呆的地儿!每天加班到两点……不过工资也高……”
老妇人神神叨叨,多年操劳让她失去了青春。
路弥忽然想到付砚。
是不是他每天也这样?……
每天都坐在饭桌前,听一个臃肿的女人说着冗长的话……
她决定回一趟中学。
路弥毕业的那一届算成绩最好的。九个清北,第一梯队基本全进了双一流。路弥走过食堂旁边的走廊时,发现自己的照片还在被当做优秀校友挂在上面。
17岁的小路同学,对着25岁的小路同学傻笑。
她觉得有趣,拍下来发到朋友圈。当年的小伙伴们如今四散在天涯,出息的留学加薪,没落的消失踪影;曾经稍微动一下位子就闹个不休的孩子们,现在,也变成微信朋友圈里的红心赞了。
再往前走,就是操场。
因为放假,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路弥爬上观众台,清明时节的风撩动她的裙摆,湿漉漉的青苔味道让她想起从前运动会时热闹嘈杂的景象——那时她负责写新闻稿,搜肠刮肚地琢磨字句。主席台的大喇叭震得人人心烦意乱,偏偏天气又燥热得不行。小路同学嘟着嘴要丢笔,忽然远处传来欢呼声;她擡眼去看,正好看到两百米赛跑的付砚冲过终点,像飞镖一样……
无声地,瞬息地;
……
少年抹了把汗,四下张望;
第二名的他没有人递水,站了会儿,一个人默默离开赛场。
……
可能是从那时起吧,一种叫做心疼的情绪慢慢占据了小路弥的心。当天小路同学挥毫八百字:《致敬第二名的英雄!》运动会期间被轮流播放,过稿率堪称第一。全校人都记住了高一三班的才女路弥;而高一三班的路弥,也记住了高一六班的付砚。
这一记,就是十年。
路弥在操场上坐了很久。直到太阳下山,寒气上身,她才慢悠悠站起来。
往事已矣,不可追也。
路灯不知不觉亮起。天色昏暗,暧昧无言。与来时相比,夜晚的校园似乎大改其貌。熟悉的教学楼渐渐显出本来面貌,空洞洞的窗框仿佛骷髅的眼睛。暗处魑魅鬼祟蹑行,张牙舞爪潜藏祸心……
路弥走在树影中,宛如佩剑女侠;高跟鞋落地清脆,一声一声斩断这十年过往。
纵使世事变幻人情浮动,那又如何?
不变的,自在我心。
临近校门,那股阴冷之气才渐渐散去。城市的霓虹映入眼中,路弥感觉自己又年轻了一回。
不过,她也不算老……吧?
自嘲一番,打起精神准备回家。穿过停车场,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看见一个人。
一个男人。
他站在一树迎春花下,背后是绚烂的霓虹浮世;
就像那个没有人递水的少年,背对着全校的欢呼潮涌。
……
心,好像被什幺东西刺了一针。
……
路弥停下。
付砚本来在抽烟,看到了她,便丢了烟头朝这边跑过来。
“一起走走?”
他笑着道。
路弥愣了愣,然后点头。
第二名的少年,写新闻稿的少女,隔着十年光阴,再次相遇。
PS:写得我好惆怅啊……
这回同样是初稿,先将就着看。等我有心情了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