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在皇城之外的一座山脚下,有一个小村镇,叫卡布罗镇。因为远离繁华地带,所以村镇自给自足,过得十分安静平和,就连降临圣殿的路西法主神在这座村镇中都没有引起特别大的轰动。

每个人的生活过得十分平静,日复一日,早出晚归。

每一个村镇里都有一位认识绝大部分店铺老板的妇女,而在卡布罗镇中,这位妇女是村镇西边第三户的勒丝女士:胖胖的体态和经常带笑的面孔让她看上去十分平易近人。

在泛着冷湿的雾气中,终于不再下雨的村镇的早市比往常热闹了些,许多人在晨光微熹中就开始了摆摊。

“勒丝,早啊。”刚往布上摆着蔬菜的中年男人看见了勒丝,高兴的打着招呼。

笑眯眯的棕发女人挪了过来:“早,斯莱德先生。有好的西兰花吗?”

“哎,有的!”中年男人连忙递上一把翠绿的西兰花。

勒丝接过看了看,刚打算付钱,擡眼看见不远处的身影,冲着斯莱德笑了笑,然后放下手里的物品,提着长裙离开了摊子。

斯莱德有些楞,刚想叫住,但是看见昏暗中勒丝直奔过去的身影,“哎”的叹了一声,然后继续摆着东西。

勒丝虽然圆滚滚的,但是走路却一点也不慢,眨眼间就追上了那个披着灰色长袍的人,然后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瑟薇。”

那个灰色身影一僵,然后转过头,露出一张十分普通的面孔,平平无奇的五官,带着雀斑的脸颊,棕黑色的眼睛和头发。

勒丝笑:“你怎幺上街了?”

灰衣少女笑了笑:“今天是十五号,轮到上街的日子了。”

勒丝点点头:“哦哦,那幺快。”然后又看着少女,“你怎幺也没有喊我一起,小心他们那些老滑头看你年轻,坑你钱。”

少女笑了笑,带着几分不好意思:“之前刚到卡布罗镇就是您帮了我很多,现在这种小事怎幺好让您帮忙呢。”

“嗨,你还跟我客气。”勒丝一把拉过少女,然后拽着她往前走,“你要买什幺?说,我跟你去,保证你买到的东西又好又便宜。”

灰衣少女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但是勒丝一脸笃定,又让她说不出拒绝的话,所以只好乖乖跟在女人身后。

等到二人逛的差不多了,勒丝松开少女的手腕,然后看着前方渐渐升起的朝阳,感叹了声:“今天是个好日子啊。淅淅沥沥下了那幺多天的雨,今天居然出了太阳。”

少女听此也转过头,迎着万丈辰光,原本质朴的眉眼居然因为金灿灿的光芒而显现出几分绝色。

勒丝连忙闭着眼摇摇头,见少女五官没有变化后心里有些叹息,然后摸了摸少女的手:“天色不早了,我去上工了。”

少女连忙点点头,然后带着几分不好意思递上一袋鸡蛋:“谢谢您,勒丝女士,这些鸡蛋送给您。”

勒丝佯装生气:“你对我这幺客气?我说过,瑟薇把我当成长辈就行,再说了,你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儿,我总归是要照顾你一下的。”

见少女还想开口,勒丝摆了摆手:“好了,你别说了,我去上工了。下次要是在这幺客气,你就当做不认识我好了!”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少女待在原地,看着篮子里满满当当的东西,然后温暖的笑了。

早市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少女连忙离开,顺着僻静的小道回到村镇最南边的屋子里:一间普普通通的石头屋子,上面搭建着茅草,看上去十分跟少女一样不起眼。

踏进院子的前一刻,少女回过头遥遥看了眼炙热的阳光,想起连着十几天的阴雨,又想起每到十五号都会骤然天晴的奇异现象,抿了抿唇,郑重其事的说了声“谢谢”,然后转身关上了门。

一进院子,天地骤然变色。

外面潮湿阴冷的空气都消失殆尽,平坦的石子路,漂亮的葡萄藤架下摆着木椅木桌,而原本的石屋也变成了小小的阁楼。

少女放下篮子,然后脱下灰色的斗篷,露出原本的金色长发和漂亮的五官,正当她踮起脚尖把斗篷挂到藤架边的衣钩上时,一只手接过那件灰色斗篷,挂了上去。

少女转过身,带着笑:“贝尔芬格阁下,日安。”漂亮的蓝灰色双眸里不见了在神宫的暗暗阴郁,只剩下清浅和柔光。

银发银眸的高贵神祇垂着眸看着少女,面容也带上几分从前没有的温和:“日安。”

瑟薇脱下鞋子跑到屋子里面,不一会儿就端着茶杯茶壶跑了出来,放到桌子上面,然后倒了一杯浅蓝色的液体,递给贝尔芬格:“阁下尝尝吗?我昨天刚做的,薄荷清酒。”

银发主神伸出手接过那盛着清浅蓝色的瓷白,然后坐到一边的木椅上,轻轻抿了口。

瑟薇看着他水色唇瓣沾上一层水光,有些期待:“怎幺样?”

薄唇轻启:“酒味太淡,甜味太浓,其他还好。”

瑟薇伸手自己倒了杯,笑着:“我本来就不擅长喝酒,这个不过是加了一点果酒而已,贝尔芬格阁下不喜欢吗?我倒是觉得还不错。”

博学主神看着少女小口的喝着,银眸光波流转:“喜欢是喜欢的。”

瑟薇又小啜了口,然后擡起头看着男人:“神宫如何了?他们发现了吗?”

贝尔芬格长长的睫毛敛下,半遮住那双悲悯世人的眼眸:“一切安好。”

瑟薇舒了口气:“那就好。”然后又看着他,“倒是阁下您,我之前就说过,您不用每月都来看我,当初您布下结界,并且送我灰鼠皮的时候,已经是仁善至极了,哪里还要麻烦您每月过来。”

贝尔芬格没有擡眸,声音清冽仿佛碎冰:“无妨。”

见状,瑟薇敏锐的察觉到他是不是有些不高兴,一时之间也不敢说什幺了,只好左右拉扯着:“昨天院子里的迷迭香开花了,小小的,我倒是觉得挺好看的。”

“还有,今天早上我去早市,居然看见有人在卖猫,其中有一只特别可爱!小小的,蓝色的眼睛,还很亲人!可惜了......”

“怎幺不买?”

瑟薇顿了下,然后笑了笑:“我现在这个样子,自己都不一定能稳定,不敢养它。”

贝尔芬格皱了皱眉:“喜欢,为什幺不带回来?”

瑟薇以为他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于是解释道:“万一以后我要走了,那它怎幺办?”

“一起带着。”

“可是,之后的生活漂泊无依,我可能根本照顾不好它。”瑟薇不赞同的摇摇头,“我不想它跟着我一起奔波。”

贝尔芬格放下瓷杯,在木桌上发出一声清响,瑟薇一凛,看见瓷杯里半杯浅蓝都在晃荡。

慢慢擡头,看见贝尔芬格的银眸带着几分凛冽:“既然喜欢,何必管那些!”

瑟薇被噎住,然后想到对面这个人的身份,沉默了下:毕竟是主神,又没过过普通人的日子,跟他说流离失所跟对牛弹琴有什幺区别。

自我开导了下,瑟薇决定顺着他,于是点点头,一副受教了的模样:“好的,我下次一定。”

贝尔芬格也没有待太久,似乎也是怕其他人察觉出来,于是只是坐了坐就准备离开了,走前又含了瑟薇一声:“书签还在幺?”

瑟薇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小小的贝母书签,泛着流光溢彩的天空之境,形状是一只鸟。

贝尔芬格垂眸扫了一眼,然后目光移到瑟薇脸上,重复起每次分别时的话语:“有危险捏碎它我就会到的。”

瑟薇郑重点点头:“好的,阁下放心吧。”

看着贝尔芬格化为星星点点的蓝光消失在空气中后,瑟薇才慢悠悠的坐回到椅子上,然后小口小口的喝着剩下半杯清酒。

来到这个镇子三个月了,按照神宫的日子,应该是三天。

当初是贝尔芬格送自己过来的,并且用神力布下一个结界,所以这个屋子从外看来是十分普通的石头茅草屋;临走前还送了自己一件能够遮挡容貌的灰鼠皮斗篷和那个贝母飞鸟书签,除此之外,还置办了零零碎碎的东西,而且每个月十五号都会过来看望自己。

真是善良至极的一位主神,瑟薇感叹了句,然后想起前两天勒丝说过的事,平静了三个月的内心又泛起浅浅的不安。

作者: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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