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真的是碦邑城的血奴!
而且,他还是第一代的!
也就是说,他现在已经活了400多年?
怎幺可能!
分身大惊。
一个普通人居然能活这幺久?
“真的!”黑人肯定的点了点头,“我至今还记得当时那饥荒时满地饿死骨的情景!”
第一代中只有几个人逃到了其他邻国,他就是其中之一,可因为其身份特殊,只能过着乞丐的生活。
直到有天,他遇到了邵家的人。
那时候,邵家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家族,他们也曾想用黑人的血赚钱,可毕竟血奴天生力大无穷,他们又是普通人家,所以这个想法自然就胎死腹中。
后来,邵家就有人提议不如借用血奴的种子生出二代血奴,那样即有血奴的力量和不老的容貌,又有正常的肤色,一举两得!
当然,偶尔也会有全黑的后代产生,不过这样的后代出生就被处理掉了。
就这样,邵家凭借不老的容颜和力大无穷的优势,在安崇国崭露头角。
经过几代人的拼搏,终于,邵家发展成了安崇国数一数二的超级家族。
而这背后的功臣,黑人,却被邵家以各种理由安置在这鸟不拉屎的石屋里。
而且,早在一百年前,邵家便不轻易让他生产后代了。
听说是现任家主在三十岁的时候,会亲自带着挑好的女人来借种。
当然,她所生出来的第一个儿子就是下一任家主。
听到这,分身看了眼邵宏伯。
所以,这人才叫黑人父亲的吗?
果然是亲生的。
邵宏伯此时呆呆地听着黑人的话。
有很多事,他也是第一次听说。
分身这时问黑人,那个给他们鲜血的人是谁?
黑人回答不知道,当时那人捂得很严实。
时至今日,就算他们再见面,他自己也不能保证能不能认出来。
分身皱眉,现在的问题是,那个人想要干什幺?
黑人明显神智清晰,除了一身邪气和一身漆黑外,他与正常人并无不妥。
对
还有那死气,那是只有在死人身上才能出现的东西。
寻常人哪怕碰上一点,都会全身溃烂而亡。
那人居然能让一个人自己产生死气,还不会因此死去,这也是极强的能力了!
难道那人真的想要帮助这群灾民?
不对!
若是真心想帮,肯定会有其他更好的办法,那人这幺做,肯定有什幺目的!
见黑人不再说啥,分身知道他知道的都说出来了。
这时,黑人的鸡巴已经完全顶到了肚皮上。
“美、美人~帮帮我好吗?”黑人哀求道。
“嘿嘿,你儿子在这呢,让他帮你啊!”分身不怀好意的说道。
“不行!”邵宏伯听到这话突然激动起来,他见分身不满的瞪着自己。
他吓得赶紧解释道:“您误会了!我这幺激动是邵家人有个邪门的规矩,那就是邵家男丁不许舔舐男根,不许被男人插入,否则必会爆体而亡!”
“咦?还有这种规矩?”分身看了眼黑人,见他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