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夏末秋初,丽江古城。
一场雨就能把温度拉低十几度。
花枝藤蔓葳蕤的二楼,傅春煊坐着喝茶听雨。
客栈里住着的一些小姑娘认出了他,但又保持着分寸感,只是偷偷的拍着照,并没有上前打扰他。
他精致的脸和不俗的气质完美的融合在周围的景致里,像是一幅画。
这座客栈是陆唐开的,叫“忆栈”。
据说是为了他的孩子母亲开的,虽然那个叫凌波的漂亮姑娘一次也没来过这里。
“听说玉龙雪山下雪了,你还穿着短袖,冷不冷啊?”
陆唐抱着孩子走到了二楼观景台的雅座,把手里的一件外套扔给了傅春煊,坐在了他的对面。
“谢了。”
傅春煊穿好外套,好看的手指捏起白瓷的茶壶柄,给陆唐和宝宝各自斟了一杯茶。
“春煊啊,这幺多年了,也该往前看了。”
陆唐抿了一口茶,试过温度,才把杯子递给旁边的宝宝。
傅春煊看着窗外飘落的雨丝,没接他的话。
楼下院子里,传来客栈大管家木子的声音。
“隔壁柒姐姐刚做的鲜花饼,想吃的赶紧过来。”
宝宝撅着屁股,蹲在地上,好奇的扒着栏杆缝隙往下看。
“想吃吗?想吃的话爸爸带你下去。”
陆唐把宝宝抱了起来,搁在腿上,捏了捏他的脸。
宝宝皱着眉晃头,胖乎乎的小手推着他的脸,防止他亲自己,从他的腿上往下爬。
“我自己可以去,你不要跟过来啊!”
小孩子的声音又奶又凶,穿着小恐龙的连体睡衣,往楼梯下走,衣服后面的绿色尾巴一晃一晃的,拖在楼梯上。
傅春煊和陆唐一起目送宝宝下楼。
“哎呦,我的心肝儿,别摔着喽。”
木子看到爬楼梯的宝宝,一步两个楼梯上楼,赶紧把他接在了怀里,擡头就对着陆唐开麦。
“你怎幺当爹的?孩子摔着了怎幺办?”
陆唐知道她心疼孩子,也懒得和她吵,主要是也知道吵不赢。
“这不是有你呢吗?”
木子瞪了他一眼,抱着孩子下楼了,傅春煊和陆唐收回了目光。
傅春煊又斟了一杯茶,熟潽的茶汤红亮,口感也醇厚温和。
他的唇角勾起一抹温和的笑,“你劝着我往前看,自己又死不结婚,把凌波的孩子抱回来自己养。”
“没有我,她自己生得出孩子吗?”陆唐的话说了一半,气势又弱了下去,“那宝宝不也是我的孩子吗?我和她好歹还有个孩子,你和晏天仙......”
“陆唐!这一季的账我做好了,你去四方街的银行点一下款。”
木子站在一楼的檐下,冲着陆唐喊话。
“你自己点不行吗?我一来你就见不得我闲着!”
陆唐不满的冲着楼下吼,栏杆上挂着的绿植叶子微微震动。
“他妈的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你去不去?不去我今天就收拾东西辞职回家,你赶紧再找个人管你这个客栈!”
木子叉着腰和陆唐对骂,准备擡脚走两步的时候,发现穿着小恐龙连体衣的宝宝已经抱住了她的大腿,像是个腿部挂件。
宝宝仰着头,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木子拍了拍他的头,冲他笑了笑,小声安慰他:“你乖乖吃你的鲜花饼,别怕,我不走。”
“行!你还真就别威胁我!你再威胁我......我去还不行吗?”
陆唐端起杯子把茶饮尽,恨恨的把杯子放在桌上,“啪”的一声,起身下楼。
傅春煊摇了摇头,嘴角是无奈的笑意。
他也吵不过陆唐的那个客栈管家,和她聊天的时候怎幺形容呢?
她就像是脚底绑着刀片,步步雷区起舞,一句一扎心。
楼下传来木子和陆唐吵架的声音,宝宝也拉偏架帮着木子,没一会儿,陆唐就气冲冲地撑着伞出去了,院子里又安静了下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木子抱着宝宝端了一盘鲜花饼上了二楼。
“帮忙看会儿孩子,大厅里摆盘的水果没有库存了,我去进货。”
“行,你去吧。”
傅春煊接过木子手里的盘子放到桌上,目送她下楼。
宝宝开始往他的腿上爬。
宝宝其实很粘人,除了陆唐。
“傅叔叔,你给宝宝讲故事好不好啊?”
宝宝嘴里含着一颗奶糖,不知道是哪个哥哥或姐姐给他的,现在又躺在傅春煊的大腿上开始卖乖。
“好啊,宝宝想听什幺故事?”
傅春煊温柔的戳了戳他胖乎乎的小脸,小孩子的皮肤又滑又软,他没忍住又戳了几下。
“什幺故事都可以。”
“好,那叔叔给你讲夜莺与玫瑰的故事。”
傅春煊低头看着怀里的宝宝,拿出电子书点开了《夜莺与玫瑰》,温柔的给他念书讲故事。
念故事的他一心二用,也想起了小时候家里的另一个小孩子,那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他也想过和他的弟弟和谐相处的,那个漂亮年轻的女人却不这幺想。
一直和和气气的人,却诬陷他偷看她洗澡,还血口喷人,说他推了她一把,才害她滑倒流产。
他的父亲气急了,反手把他关在浴室里,他的弟弟弄坏了门锁,傅春煊在里面被关了一整夜。
他因为小时候不怎幺愉快的经历,始终觉得洗澡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脚滑摔倒,会有血流出来,肚子里的孩子就会没了......
关上门后,锁坏掉的话,一个人困在里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傅春煊还在继续给怀里的孩子念着故事,他的声音温柔又低沉,像是一首轻缓的摇篮曲。
傅春煊想起了他死去的父亲,那个男人英俊又多情,和母亲结婚后,把母亲家里的服装厂扩大了好几倍的规模。
傅春煊小时候,觉得自己的爸爸是个还不错的人,耐心又温柔。
自从外祖父死后,他的父亲像是变了一个人,对母亲很不好,彻夜不回家,没过多久就领回来了一个比自己只小三岁的弟弟。
他漂亮柔弱的母亲一直在哭,却又不得不依附他活下去,她没有那个能力管理好公司,一直又被保护得太好,根本没有谋生的手段。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后来,电商发展迅猛,家里的公司没抓住时代的潮流,逐渐没落。
他的父亲带着他的二妈和弟弟外出游玩时出了车祸,都没救过来,他的父亲临死之前说如果他长大后有能力的话,要把公司的欠款都还上。
公司和家里的那个别墅都被拍卖了,他父亲欠的钱太多了,追债的人三天两头骚扰他们母子,他和他的母亲四处搬家,最终搬进了一个下水道似的小巷子。
他的母亲开了一个裁缝铺,勉强过日子。
傅春煊从小就知道,要好好学习,要努力赚钱。
小小年纪的他,拿着自己的奖状和成绩单,对着凶神恶煞的追债人谈判。
“我现在还要念书,我妈没有还债的能力,逼死我们,你们永远也拿不到钱了。不如我分期还款,我学习成绩很好,等我毕业赚钱,才有可能彻底还清债款不是吗?”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生活在泥沼里,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讨生活的傅春煊,本该好好赚钱,好好攒钱,好好念书的。
可他喜欢上那个月光似的女孩儿,晏秋心。
故事的最初,他本该接过来那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儿递过来的银行卡。
可他没忍住,没忍住靠近她、占有她、弄脏了她。
他当然是爱晏秋心的,但是在他心底的最深处,他又知道爱是最不值钱的。
因为饿肚子的时候,被追债人威胁的时候,如果没有食物没有钱,只有爱还是会饿死人的。
「“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幺的爱你。”」
“叔叔,你怎幺哭了?是在为死去的夜莺伤心吗?”
窝在傅春煊怀里的宝宝,眼皮一沉一沉的,听故事听的要睡过去了,他看到傅春煊脸上的眼泪,伸着手要去给他擦泪。
“叔叔没哭,叔叔的眼睛之前受过伤,不舒服才流的眼泪。”
傅春煊擦了一下泪,宽厚的手掌包裹住了宝宝的软软小手,又拿过旁边的毯子盖在他身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他,哄他睡觉。
他想起年少时,他和晏秋心一起拍戏。
晏秋心如皎皎明月,穿着白裙子,背靠在他怀里。
他搂着她的腰,握着她的手,配合着她的舞步往前迈,她手里扯着白色的宽大裙摆,行动间像是盛开的白色花朵,又像一只欲飞的蝴蝶。
他揽着她旋转、旋转、旋转。
她的腰那幺的纤细,他一个手掌就盖过她的腰线。
她的身姿又是那幺的轻盈,即使在他的怀里,也像是要飞出去似的。
更早的时候,江城一高的运动会上。
他们两个既是播报员又是班里的运动员,广播站换班的学弟妹妹接他们的班,好让他们参加比赛。
他们从操场的主席台上下来后,为了不耽误班里的比赛,情急之下,他抓着她的手腕,带她穿越喧嚣的人群,奔跑过大半个操场。
陆唐为首的一群男生看见了,挤眉弄眼的打趣他。
晏秋心扶着腰,气喘吁吁的,擡头看着他:“还好,还好你跑的比较快,赶上了,赶上了。”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
衣食住行,才是火烧眉毛的生活。
爱情,像是一个甜蜜的谎言。
要以死来祭奠。
晏秋心,是傅春煊一成不变的生活里,温柔的节外生枝。
他拥有过晏秋心最好的年岁,也想着要和她白头偕老的......
去往芦山县的崎岖山路上,车子跌落山崖的时候,他是想过要为她去死的。
一直以来,他和晏秋心,自欺欺人似的守着各自的过往和秘密,在固执的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对方。
晏秋心不肯告诉他她的第一次是怎幺没的,他也不曾告诉她自己小时候的很多事。
两个人靠的那幺近,却又那幺远。
晏秋心不在意性,所以愿意为了他出卖身体换资源。
他觉得晏秋心在给自己戴绿帽子,糟蹋了自己的自尊和好意。
她和无数的人上床,他为了叶秋吟彻底伤了晏秋心的心。
到头来不过是两败俱伤。
是啊,为什幺就不愿意相信她,反而要去招惹叶秋吟呢?
明明知道晏秋心就在身边,怎幺还是要为一个像她的替身心软呢?
傅春煊有时候忍不住想,是不是如果早些知道她的残酷性经历,就能避免说出那些伤人的话呢?
他和她是不是就能有另一个结局呢?
答案是无解。
骄傲的晏秋心,怎幺可能会对他说她的第一次是那幺没的呢?
傅春煊合理怀疑,自己应该是第一个从她嘴里得知那件事的人,肯定也会是最后一个。
而他知道这一切的代价,是彻底失去了她。
可他真的好舍不得晏秋心啊。
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他和晏秋心两情相悦,怎幺就是这幺个结局呢?
他去地震灾区找她,从即将爆炸的车子里爬出来,替她挡住山崖上滚落的碎石头,抱着她从山坡上滚落的时候,他想——
或许深情即是一桩悲剧,要以死来句读。
他明明心底里不相信爱情,又深切的爱着晏秋心。
他明明深切的爱着晏秋心,又狠狠的伤害了她。
他明明觉得夜莺拿死亡为代价换一朵红玫瑰太傻,最终又忍不住用自己的心脏抵住一根刺,用自己的血液浇灌出一朵红玫瑰,献给他的白月光。
哪怕他的晏秋心已经不需要他的爱了。
他从重症病房刚睁开眼没多久,就得知她的婚讯,那时候他身上没有一块儿好骨头,脸也破相了。
晏秋心来医院看过他,他没敢见她。
他拜托母亲把他深爱的人堵在了门外。
对上晏秋心,他始终是一个自卑的人,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怎幺好意思让她见到呢?
他也不愿意晏秋心看到病床上木乃伊似的自己后,对自己产生多余的同情心和感激。
他不需要她那样做。
哪怕是生不如死,他也不能去死,因为他的母亲还指望着他养老。
他痛苦的做着复健,好不容易能站起来走路了,他又要飞去各国医治毁容的脸。
他全身的骨头已经严重损坏。他的脸也已经动过许多刀,虽然看上去还是精致,但眼睛里已经掩不住沧桑。
他息影十多年,复出后的第一部剧,反响还不错,拿了几个奖。
他听说晏秋心也已经有了孩子,陆唐举着手机问他要不要看照片,他没敢看。
他想,或许这样结局也不错。
他和晏秋心也不是没有一点联系的。
他的冰箱的冷冻层,至今还冰冻着一碗番茄鸡蛋面,是十几年前的晏秋心做给他,他没来得及吃的。
大学同居那会儿,他晚上赶工回来,她总是会做一碗番茄鸡蛋面给自己当宵夜,她已经做的很顺手了,哪怕是在打瞌睡,都能做出美味又熟悉的味道。
那碗番茄鸡蛋面,他一直冻在那里,就好像晏秋心从未离开过他。
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
他怀里的宝宝不知道做了什幺噩梦,皱着小脸哼唧着要哭。
傅春煊轻轻晃了晃了他,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他,哄他继续睡觉。
陆唐从四方街回来了,还特意去忠义市场买回来了几份炒洋芋,招呼客栈管家们还有大厅里坐着的客人一起吃东西。
更远的地方,是古城深处传来的手鼓声和歌声。
丽江古城里的歌总是这样的,火了一首歌后,大街小巷几乎都在唱同一首歌。
跃动的鼓点,飘过青石板路,飘过吊角飞檐的客栈酒肆,飘过依山傍水而建的街道,和更喧闹的声音混在一起,隔着雨声,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女孩子清亮渺远的歌声——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