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三世对他们的反应很是不满,自顾自补充道:“我们安格斯一派,一直以来都是私生子。”
约翰一晃神,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老人家一身的王者之气和底气十足的声音不该是说“我们安格斯一派,一直以来都是血统纯正的嫡系”吗?怎幺会有人这幺坦荡且光荣地说自己是私生子?连带着父辈祖辈都给拉下水?
安格斯一怔,傻傻地问:“为什幺?”
看见孙子有兴趣,安格斯三世很开心,慢条斯理道:“孩子是嫡出、庶出、私生只是按婚姻划分,而婚姻是什幺?这是男人掌权的社会,作为统治者的男人想要地位稳固,必须给下面的男人一些甜头,这些甜头就是女人。爱情是男人给女人的迷魂药,婚姻则是统治者给男人的甜头,以及对女人的统治手段。
“每一个容易暴动的下贱男人通过婚姻都能理直气壮蓄奴,也就是拥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既当泄欲工具也当生育工具,事无巨细伺候男人,任打任骂。如此一来再下贱的男人都能体会当家做主的成就感,也就不会轻易暴动,统治者才能平地起高楼。
“所谓圣洁爱情美好婚姻都只是遮羞布,华丽的袍子下全是女人血淋淋的尸骨。我的祖父安格斯一世明白这个道理,相信是个男人都明白,而成为安魂会的最高决策人,他拥有权力,不必统治者施舍甜头。他看中了一个女人,杀了她的所有血亲,将她占为己有,因此有了安格斯二世。”
“慢着!”约翰惊魂未定打断他的话,“你到底想教他什幺?”
“约翰,没事,我想知道安格斯从哪来。”安格斯轻轻搭住约翰的手臂。
安格斯三世一脸骄傲,“小哈特利,每个人都有权知道自己从哪儿来。我的小儿子已经不在乎这个问题了,可我的孙子还年轻,他需要知道,这对他的以后很重要,所以我才会让韦斯特叫你们来。说实话,我已经快死了,倘若你们再不来,那幺他的人生就会被耽误,安格斯也会蒙尘,我也会死不瞑目。
“所以,孩子,你只要记住,嫡出、庶出、私生,看似给孩子分门别类,其实是男人在将女人分为三六九等。这也是统治女人的手段,让她们为了和男人有名分而互相争斗,这种争斗显而易见毫无出息,却很有必要。男人不会生育却想要后代要奴隶要当家做主,除了让女人像白痴一样别无他法。”
约翰一时说不出话来,男人不会生育,这是祖父曾经教导过他的医学知识,但祖父不像安格斯三世这样用冷酷无情的语气述说残忍的真相,祖父教导他要怀念自己的母亲,尊重任何女人。
他不着痕迹看向安格斯,安格斯神色平静,平静得令人不安。
“你几岁?”安格斯问。
约翰不相信安格斯三世快死了,他简直比中年人还年轻,看起来身体结实硬朗,还这幺健谈,口齿清晰,思维敏捷,城府深不见底,再回欧洲翻天覆地几十年也没问题。
“一百吧。以前我在一个部落里,有个巫师说我只能活到百岁。”安格斯三世说。
“只能……”约翰望了一眼窗外的蓝天,很想离开这里,“你一个无神论者,信巫师?”
安格斯三世白了他一眼,“无神论者是别人加在我们头上的。对我们来说,心情好,想信什幺都可以,心情不好,就只能信自己,明白吗?”
约翰心里无力,这家伙会弄到众叛亲离,原因真是多得数不清。
安格斯三世继续摸着手背说:“我简单给你们说说安魂会的事吧。你们都一知半解,对我们的误会也太深了,别人无所谓,倒是我的孙子,要是对长辈误会大,那可不利于合家团聚。”
安格斯目光一沉,有些嫌弃地睨着他。
“安魂会本是罗马人掌权的组织,一家独大,十九世纪初,两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联手夺权,一起上位,就是艾维斯一世和安格斯一世。”安格斯三世用一种极为冷静的语气说,“在那个时候,他们是好伙伴,关系产生变故是在之后,我父亲这一代的事。当时,除了教廷权力重,还有一个家族地位十分重要,因为他们家有钱。
“艾维斯二世和我父亲并没在一起经历过什幺事,感情比不上父辈的深厚,所以在父辈离世之后,经过别人的挑拨,自然是要出事。教廷需要一个听话合作的决策人,在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艾维斯。所以,当他们告诉艾维斯二世,安格斯背后有富可敌国的家族为靠山,除掉他自己独大是轻而易举的事,艾维斯二世为了避免这种结果,也就成了虔诚的教徒。”
“安格斯背后的家族?”约翰问。
安格斯三世似乎在逃避说起这个家族,“安格斯一世是这个家族当家人的私生子,但他成为最高决策人和这个家族的权势一点关系都没有。”
约翰和安格斯默默对视一眼,心里都不约而同在猜是安魂会哪个家族,要说是可以动摇决策人的,他们还真想不出来。
“从艾维斯二世向教廷靠拢开始,我父亲的日子就很难过了,因为他没有靠山。等我和艾维斯三世一起上位的时候,战争才算真正开始。虽然说出来有点丢人,但我确实向现实屈服过。我心平气和地和教廷谈过,但他们已经有艾维斯,容不下我,还硬是把无神论那一套往我头上放。我跟他们闹翻,就是因为这次谈话。我说我不是不信上帝,只是不信站在祭台上的人。事实如此,只要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教义严格遵循,人人都是虔诚的教徒。他们就急了。”他摇摇头,无奈说,“可惜他们越是对我赶尽杀绝,我就越是觉得自己才是他们的上帝。”
约翰不禁扶额,看向安格斯,他稚气未脱的脸庞上有着一样的不敢置信。
“我的地位岌岌可危的时候,我养的狗们长本事了,那个家族也来认亲了。”安格斯三世怅然地望着窗外,“你们是不是觉得一切都会变好了?”
“变好了我们还会在这里见你?”安格斯说。
他叹息一声,“可我当时就是这幺想的。谁知道那群白眼狼,说他们是狼都是擡举他们了,就是一群狗,可惜是我帮他们剪了狗尾巴,就不能怪他们不对我摇尾巴,还跑去和艾维斯三世苟合。”
安格斯一头雾水,“你刚才也说艾维斯四世身后有狗,是什幺意思?”
“就是一群从东方来的家伙,秃了半个头,剩下半个头的头发长得和尾巴似的。”安格斯三世哼着气,显然生气了,“是我帮他们剃成光头的,语言不通也是我教他们英语的,给了他们身份和差事,我算是对他们很好了,谁也没占谁的便宜,一切公平,谁知道他们早就想在我背后捅刀子。”
“东方来的?为什幺我从来没听过没见过?”约翰诧异地问。
安格斯三世冷哼,“你当然没见过,当年我和父亲把他们藏得深,没人知道,这些年来,他们自己藏得更深,就像黑暗中的狗,连眼睛都不闪一下光,什幺时候想扑出来咬人全凭他们自己,根本防不胜防。老实说,就是因为有他们在,我才不得不在非洲长留。我曾经想过去东方,至少看看他们诞生的地方,听说是个大家族,但去到德黑兰,我就觉得很远了,怕回不来,就没再往东。
“你们该知道佐-法兰杰斯家族吧?在战争中被灭,剩下的那个小子如今在美国风光得很,还经常杀安魂会的人。康里·佐-法兰杰斯,韦斯特猜是他杀了艾维斯四世。”安格斯三世的唇角微微勾起一抹笑,“其实,那群狗才是康里·佐-法兰杰斯最大的仇人,可惜他未必下得了手,因为他们都姓佐,他们是一家人。”
约翰倒抽一口冷气,安格斯满脑子乱成一团,隐隐有一条线在拉扯,将东方来的“一群狗”和东方人阴原晖嘴里的“一群贱人”连接了起来。
“噢,佐-法兰杰斯家族的悲剧,我的小儿子也掺了一脚。”安格斯三世风轻云淡地补了一句,又摸着下巴思忖道,“在我百岁之前,我还挺怕他死在我前头的。”
约翰脑袋里猛然锣鼓喧天,震耳欲聋般,他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手问:“为什幺你不和艾维斯五世谈谈?既然他有份,那他应该知道那群人在哪,你不是想报仇吗?”
“报仇?”安格斯三世面不改色,“他们虽是背叛我,却没向我下毒手,我没什幺仇可报的。再说了,我的小儿子和他们合作得很好,从佐-法兰杰斯一事上可以看出来,我要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他们的合作关系就会崩裂。而且,我说了,我和他谈,只是在找死而已。”
他清楚儿子从小到大的自我怀疑,和艾维斯四世的互相猜忌,就像神经绷成一条线,随时担心父亲会弄死自己。如今,他早已长大成人,深沉而隐忍,逼退艾维斯四世,如他所愿娶了他的私生女,熬到他死了,又火速杀了他的亲生儿女们。这一步一步,他都在茫然中做出果断且残忍的决定,只是为了活。他已经活下来了,曾经困住他的疑问也就变得无关紧要,能引起他的警惕的,便是威胁他的生命的。
“我快死了,并不想临死之前还给他制造麻烦。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唯一的孙子知道,当他的父亲退位之后,他该做的事是什幺。”
安格斯蹙了眉,约翰当即决定拉开话题,“他们没给你下毒手,那是谁呀?”
安格斯三世微眯蓝眸,“你就一定要往我的伤口上撒盐?”
约翰一愣,“是你说要跟我们讲清楚这些事的,其实别的都不重要,只要让我们知道你的仇人是谁就好,以后我会带安格斯离他们远点。”
安格斯三世微扬下巴,不怒自威。
“咳,我的意思是,我们会努力帮你报仇。”约翰忙改口。
“哼。”安格斯三世淡漠地垂眸,“我儿子在世时,已经替我报了。”
他指安格斯四世,约翰在脑海里快速翻找关于安格斯四世生前的大动作,似乎没什幺。
“法兰杰斯,他们只剩嫡系,也是我的堂亲,早就跑美国去了。”
约翰瞪大了眼,“法兰杰斯?”
安格斯三世淡然地捋了捋头发,“本来我不想提起他们家的,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如果他们家有家徽,那一定是棵墙头草。我和父亲有几次都差点栽在他们手里,假如当年我儿子没有抹灭他们的一些痕迹,那幺无神论者的名单里,第一个就是他们。你们以为他们家财万贯哪来的?还不是靠花言巧语骗来的。在我的儿子大刀阔斧杀了他们各个旁支庶出之前,我都数不清他们究竟支持了几次艾维斯,又支持了几次安格斯。
“他们家之所以能逃到美国,是因为当家人用血缘亲情迷惑了我儿子。”他目光深沉,微微摇头,“没办法。不过,拜尔德·法兰杰斯现在和康里·佐-法兰杰斯走得近,两个法兰杰斯,我倒是很想看看谁会活到最后,应该没什幺机会了。”
“你的意思是,安格斯一世是法兰杰斯家的私生子?”约翰心里震撼。
安格斯三世轻笑,“你大概没见过法兰杰斯家的人,但你应该听过,法兰杰斯的金发像孩子一样纯粹。”擡手指向一脸沉静,正在默默理清自己听到的东西的安格斯,“他的头发,像我一样,都遗传了法兰杰斯的金发。”
约翰看向安格斯,他就知道,别人的金发长大后或多或少都会变,他的依然这幺显眼,毫无杂色,实在招摇,居然是法兰杰斯家族的遗传。
安格斯仍牵挂着心中的疑问,“你说的那群狗,都叫什幺?”
安格斯三世一摸下巴说:“我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不学会他们的语言是记不住的。现在当家做主的人肯定也换了,只能确定他们姓佐,和康里·佐-法兰杰斯是一家。你们得避着他们,至少在艾维斯五世没退位之前,等他退位了,”他目光一厉,着重对准约翰,“我要你们把该杀的都杀了,明白吗?”
约翰很无辜,“我们怎幺知道该杀的是谁……”
“你们哈特利真是不管几代都是一个样。”安格斯三世蹙起眉头,“我清清楚楚再跟你说一次,艾维斯那杂种搞出来的两个小崽子,法兰杰斯和那群狗,还有现在,安魂会谁在当老二,就是谁。”
约翰很为难,“我们办不到。”
“办不到?”他的声量明显提高了,“我儿子现在还年轻,你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做足准备,你跟我说办不到?”
“这跟约翰无关。”安格斯平静地说。
“呵呵。”安格斯三世不怒反笑,“我的孩子,从他成为你的教父,从你到他家去,他就已经不是局外人了。你自己清楚吧,小哈特利?”
这家伙实在太不客气了,约翰想,可他只能沉痛地点头,因为他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我赞成你的说法,但是,这种事情和安格斯无关,为什幺你要让他用生命做代价,帮你干这些早就是过去的事?”
安格斯三世皮笑肉不笑地说:“这种事跟他有没有关系你自己心里清楚,他也不是在帮我,要知道我可是很护短的,怎幺会让自己唯一的孙子陷入危险?我是在提醒你们,要未雨绸缪,要先发制人。”
约翰有点心虚,他确实清楚,如果艾维斯五世退位,查理上位,那安格斯的确永无宁日。而艾维斯五世看起来已经是个什幺都不想管的人了,否则查理纠缠安格斯,他该有所作为才对。只怕是,虽然查理有艾维斯四世的血脉,终究也流着安格斯的,艾维斯五世就像这老狐狸一样冷酷,却不像他的绝情,他不知道该偏着哪个孩子,所以干脆视而不见,由着他们去争斗,最后死了哪个,在他看来也许都是命。
安魂会的人,只会支持名正言顺的嫡子查理,安格斯则早已是人喊人杀了。
他们确实需要未雨绸缪。
在这栋房子里,他们待了三天。约翰的计划是待上半个月,让祖孙两人联络感情。安格斯三世喜欢聊天,特别愿意跟一脸冷漠的孙子讲他这些年的事迹,还给出了他这些年来培养的心腹的名单,几百号人,各行各业,遍布世界,大多都是隐匿的杀手。约翰也在上面看见了安魂会各个等级的人物,不由得对这老狐狸更佩服了。
第四天上午,他们便发现老狐狸在睡梦中长眠了,享年一百岁。
根据他的遗愿,不下葬,骨灰撒在大西洋。他的手下,一个阿拉伯人说:“本来他想撒在地中海的,但后来嫌地中海太小了,容不下他,要撒在大西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