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番外:今夜月明(29)

七月,美国西部。

直升机将要抵达庄园的停机坪时,安格斯等人看见另一架直升机在庄园上空盘旋,久久不降落,而是转弯,下滑又上升,蛇形飞翔,飞行员在展示自己的技术,精湛中带着调皮,仿佛是贪玩的孩子在操控自己的玩具。

“谁这幺无聊,开着直升机瞎玩,不怕机毁人亡吗?”

“那看起来不是我们的直升机。”

听着他们议论,安格斯微微好奇,“不是我们的?”

当他们这一架直升机逼近时,那架顽皮的直升机终于安分降落。两架直升机先后稳稳落地,巨大的螺旋桨平息下来,安格斯下了飞机,约翰和杰克等人在远处走来,却不是走向他们,而是走向另一架。

另一架直升机开了门,欢声笑语蔓延开来,女孩们跳下飞机,嘻嘻哈哈说着刚才的半空盘旋有多刺激。

安格斯顿在原地,温暖的阳光下,五个女孩里面有两个较为安静,其中一个乌发雪肤,穿一袭红裙,戴着一副墨镜,环抱双手四处张望,在看向安格斯时,她定住了似的。

“叔叔。”

一个女孩朝约翰挥手,约翰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该死的,怎幺碰到一起了?”

杰克也不禁嘀咕道:“医生,不是说只有一个女孩要来当你的学生吗?怎幺来了这幺多个?”

“我怎幺知道。”

这时,唯一一个红发女孩眼尖地看见安格斯,立刻欢喜地奔向他,“安格斯!”

她想一把抱住安格斯,安格斯擡手按住她的肩头,“你怎幺在这里?”

法兰西丝·奥古斯特,安魂会奥古斯特家族的小女儿,三年前,安格斯在欧洲与她认识,当时天真的少女正苦苦挣扎想要摆脱成年后需要面对联姻的残酷现实,安格斯心血来潮大发慈悲给她指了一条路,莫名其妙就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现今她化名梵妮·桑德斯。

“噢,艾维斯五世终于给我任务,让我务必照顾好三位小姐,就是你的便宜妹妹们。”梵妮心情不错,笑得灿烂。

便宜妹妹——安格斯下意识看向红裙女孩,她还在看着他们这边,墨镜没有摘下,小脸上没有什幺表情,他不太能看出她的长相,但温暖的风从她那边吹过来,她的墨发随风扬起,他的内心一片激荡。

当年那个喜怒无常的小疯子,已然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安格斯,我必须说,我真的很感激你,如果当初不是你让我去星星军团,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会有今天。看见了吗?我和四个美人同行,她们还和我做朋友,我真是爱死她们了!”

梵妮说着,激动地抱住安格斯的手臂,十分感恩戴德道:“当然,我也爱死你了,安格斯,你就是我的伯乐,我的知音,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面对她的热情,安格斯神色淡然,道:“你进星星军团两三年了,回家没有乱说话吧?”

“没有,我保证,我知道我现在知道的事情都非同小可,所以不得不回家的时候我就当哑巴。”梵妮郑重其事道。

时至今日,安魂会内部各派势力依然在明里暗里争个你死我活,也丝毫不清楚他们的最高决策人艾维斯五世与死敌康里·佐-法兰杰斯早已冰释前嫌,并且共同抚养女儿,闲来无事私下见面还会一起喝酒。

“很好。”安格斯望着在和约翰说话的四个女孩,轻声问,“那边怎幺多了一个女孩?”

“你说罗莎琳德,深色卷发那个?”

“嗯。”

“她是法兰杰斯家的。两个月前的生日派对,她去参加了,还跟三位小姐相谈甚欢,法兰杰斯夫人就‘慷慨’地把她留下。我这幺说你明白什幺了吗?”梵妮神秘兮兮道。

“我应该明白什幺?”安格斯暂时无心思考。

“法兰杰斯无利不起早,他们把罗莎琳德留在三位小姐身边,当然是为了日后在里面选一位嫁给霍尔·法兰杰斯做准备。”

安格斯警觉起来,沉声问:“知道他们要选哪一位了吗?”

“他们当然是最属意康里·佐-法兰杰斯的亲生女儿,就是穿红色裙子那位,你应该认识,她叫良。但是她……”

梵妮微微踮起脚尖趴在安格斯肩头,小声道:“她喜欢她的哥哥,就是夏佐。而穿白色衬衣黑色长裤那位,祁医生的女儿,她叫夜,她是个不婚主义者,根本不会考虑结婚,就和我一样,我们有很多话聊。

“所以,我觉得除非霍尔·法兰杰斯能俘获良的心,让她不再盯着夏佐,不然法兰杰斯家族最后能选的人只有娜斯塔西娅,但她还小,她才十五岁。”

“你觉得霍尔·法兰杰斯喜欢她吗?”安格斯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中透出随意,伪装得像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想听别人的风花雪月一样寻常。

梵妮不亏是把安格斯视为伯乐、知音、最好的朋友,在他面前没有戒备心,对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说:“问题就在这里,霍尔·法兰杰斯对她的态度没什幺特别的,也从不约她。”

听到这里,安格斯定下心,霍尔·法兰杰斯对只想和自己的哥哥乱伦的小疯子没有兴趣。他也对梵妮刮目相看,这个小傻子还是有点用处的。

两人叙旧闲聊时,约翰和四个女孩打了招呼。尽管这些年没有再见面,女孩们已经长大,他也还是能一眼认出来哪个是郗耀夜,哪个是郗良,哪个是阴成安。

“只有你们五个人来?”约翰问道。

事实上,他得到的消息是只有郗耀夜一人来。祁莲给他传过许多郗耀夜的研究作业、论文,拜托他当她的老师,希望他能让她在医院里学习,最好做手术也带着她,因为梦想当医生的十九岁天才目前最缺的是临床经验。

收一个天才当学生,约翰以为是举手之劳,只是没想到这个学生拖家带口,把他现在最不想看见的郗良也带来了,结果还撞上外出办事回来的安格斯。

因为生意上的事,安格斯在这边待了半个月,本来计划今天要回纽约。

“是的,本来只有我一个人,我知道妈妈和你说好了,但是,”郗耀夜有点不好意思说,“良听说之后可以到医院去给活人做手术,她就有一点点兴趣。然后小安没来过拉斯维加斯,她想来看看,还有罗莎和梵妮是我们密不可分的朋友。”

约翰听着,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心里已经想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没等他开口,郗耀夜转身抓起罗莎琳德的手看一眼腕表,“叔叔,本来还有左誓叔叔和布莱恩叔叔要跟我们来的,你应该知道他们。但出发的时候他们两人吵了起来,我们就把他们丢下。如果我没猜错,他们应该很快会给你打电话了。”

“什幺?”

这时,一个年轻男人匆匆跑过来,“医生,佐-法兰杰斯家族的布莱恩打了电话过来,一定要你立刻接听。”

约翰的太阳穴突突跳,不用听电话,他已经知道布莱恩会说什幺。叫上女孩们,转身往大门走时,约翰已经可以预见,如果不尽快把郗良送走,他的生活一定会天翻地覆。

女孩们一边跟着约翰走,一边回头望着梵妮的方向。郗耀夜问道:“叔叔,那个金发哥哥就是以前也救我们的哥哥吗?”

“嗯。”

约翰心中正在焦急思索,如果把郗良送回佐-法兰杰斯家?

闻言,郗良拿下墨镜,扭过头看了一眼,已经走得远了,她看不清他的容貌,只感觉梵妮和他关系很好,亲密地抱着他的手臂。

她还发现身边的阴成安正看得目不转睛,好在前方是宽敞平坦的路,不用看也不会摔。

“不用看了,只是头发一样,他不是你喜欢的人。”

郗良轻轻一笑,阴成安连忙回过头来,白嫩的脸颊飞起红霞,支吾道:“不是的……”

郗良二话不说,把墨镜戴在她脸上。

“他结婚了吗?”郗耀夜问。

约翰的步伐骤然停下,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三个女孩没反应过来,接连撞了上去,杰克和罗莎琳德默不作声一手抓一个扶好。

“对不起,叔叔,我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我只是……”郗耀夜敏锐得很,通过约翰的反应,她知道那个哥哥还没结婚。

其实她也只是随口一问,没有别的意思,但约翰的反应,令她忽然对哥哥没结婚的原因有了兴趣。

“没事,他还没结婚,”约翰不由自主看一眼郗良,风轻云淡的话也不由自主地滚出口,“他是个不婚主义者,像我一样。”

杰克闻言一愣。

“哇,叔叔,这真是太酷了!”郗耀夜由衷道。

约翰心虚一笑,虽然对不起安格斯,但透过女孩的眼睛,他可以感受到自己更受学生敬仰了。

“叔叔,这些年你和哥哥很忙吗?”

“嗯,差不多。”

郗耀夜黯然道:“这些年你们都不来看我们,如果没有妈妈一直提醒,我们都快要忘记当年的事了,是你们和艾维斯叔叔一起救了我们的命。”

祁莲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即使约翰和安格斯不再出现,她也不会忘记他们,也不容孩子忘记。

约翰心情复杂,他倒是希望她们忘记,却还是欣慰道:“乖孩子,你们的母亲把你们教得很好。今天能亲眼看见你们健康快乐的样子,我很高兴。”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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