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尘封这一生所爱,
给的幸福像一场烟火。
——胡小喃.不染
我端详这一点血肉,这一幕,似曾相识,我堕胎时候,就是这个情景。
传说,胎儿死后成为婴灵,婴灵附身在亲生母亲身上,以母亲的元气为食粮,婴灵将耗尽本身阳寿,才能成为鬼魂。一个女人身上一生最多可以承受三个婴灵附身,再多,就会虚弱,会精神有所错乱。
一个女人,年轻时候堕胎次数越多,寿命就会越短,因为她的婴灵得不到解脱,只能被迫围绕着母亲成长,怨力也会成长,吸取母亲的元气。
我像着了魔,又剪另一片阴唇,一共剪了三片,最后两次下手重了些。脆弱的肉片被剪掉边缘,非常疼,可是跟我心里的疼痛比起来,这真的不算什幺。
我一共堕过三次胎,第一次是在流芳镇懵懂无知被强奸,不知道事后补救。后面两次全是铮哥的孩子,他希望我怀孕,生下来,我知道,我知道……他想和我羁绊一生,可是我没按照他想的去做。
我是无神论,不信传说鬼话,可是挡不住良心的愧疚,道德的谴责。
血顺着我的大腿流下来,左手的手指上摆放着我的三片柔软的肉丝,我拿起一片放在嘴里;我的鲜血,我的肉是甜的。为什幺是甜的?我的味觉混乱了?亦是安眠药起作用了?
浴室的门被推开,铮哥进来看我,我看到他一脸惊痛,因为我的手腕上,嘴巴上全是血,肯定吓到他了。
他说:“别这样,水水,哥哥心疼,求你了,你想怎样我都答应你。”
我摊开手给他看我的两片血肉,说:“我其实为你堕过两次胎,怕增加你的心理负担,最后一次没告诉你。你看看,这是我们的孩子,因为没有婚姻加持,我只好杀死了他们。
给你,来,把他们吃了吧,和他们合为一体,让他们永远贴近爸爸,请你好好爱他们一次。”
铮哥执起我的手,眼圈发红,含住我的手指,吃掉我的血肉,吃掉我假想的胚胎,吃掉我们的孩子……
他说:“为什幺这样伤害自己?”
我心平气和:“因为我说过‘我永远不会拒绝你’!我天性柔弱,深爱着你,把服从你当成习惯。把你看成爱人,看成信赖的兄长、老师、父亲。
只要你召唤我,我就会不远千里,哪怕光着脚踩着钉子也要回到你身边。
我第一眼见到你,只是想睡你,从没想过做小三。可是后来,你把我拖进万劫不复之中,这不全是你的错,我也有责任。但是,我一直想要结束我们的关系,彻底的了结,却总是失败,哥哥,这一次,你同意吗?
哥哥,如果你拒绝,以后还召唤我,我依然会回到你身边,每一次都会回来,可是,你将看到一次次遍体鳞伤的我,一次比一次严重,一直重到我活不下去为止。
我没有威胁你,没有疯,我只是给你看,我内心真实痛苦的一小部分。一些男人永远无法感同身受,独属于女人的痛。所以,你分不分手?还找不找我了?”
他悲伤的、绝望的回答我:
“不找了,再也不找了。”
他给我收拾滴血的手腕,领着我,让我躺在床上,一点点擦干净我的腿心,看着血液凝固不再流出。
我的铮哥伏在我的腿间,脸贴在我的穴上,无声哭泣,他的肩膀抽搐,苦苦压抑,和我一样,说不出的悲伤!
他说:“水水,你为什幺那幺傻,为什幺第二次怀孕不告诉我?”
我:“告诉你,也是一个结果,怀多少次,都是一个结果。”
我整个人摊开了,眼睛看着天花板,眼泪一颗又一颗流出来。
JK,我做到了,把铮哥从心里挖出来,我答应你的事,我做到了。
我很累,像旅行很久的人,疲惫不堪,在药物作用下,昏昏然然……
铮哥躺在我身边,把我搂进他怀里,给我们盖好被子,他说:“水水,对不起,哥哥这辈子最对不起你!”
我感觉到温暖、舒适,达成所愿……头枕着他的胳膊,把脸贴在他的心口,轻轻吻他,今生最后一次贴近我的铮哥,最后一次了。
我的眼泪,湿透他的衣襟,湿透他的心,然后终于踏踏实实陷入沉睡。哥哥,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的身体再也不能让你进来了!
我睡了12个小时,铮哥差点没送我去医院,我醒来他才放心。他把飞机票改签到晚上,陪了我一整天。他抚摸我的卷卷头,不停的吻我,问:“离开我,你会快乐吗?”
我回答:“不会,但是会轻松些。”
他问:“从什幺时候,我的存在,让你感到累的?”
我:“21天旅行结束。”
铮哥:“那幺早?”
我点头。
他:“我懂了,可是你为什幺不和我说?”
我:“我太小了,除了哭,不善于表达对你的爱意,更不会处理自己的情感,全是后知后觉。”
我们在酒店告别,不敢去机场,
那里更让人受不了。
他最后问我:“你爱我吗?”
我回答:“无须怀疑。”
他:“你恨我吗?”
我“不恨,为妻为妾,你都给过我机会,是我自己不愿意。”
他:“你对我到底是怎样的爱?”
我回答:“我比你想象的还要爱你,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爱超出了爱情,我不能再继续做你的母狗小贱人,但我会继续爱你,一直到死。”
我没有骗他,我依然爱他,俗世男女的那种凡人的爱,爱到极致。和爱JK哥哥不一样,JK哥哥是我的神魔。
铮哥:“我只是不甘心,我觊觎你的床榻,嫉妒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那个位置。”
我:“不用嫉妒,我有个预感,那个位置,可能是空的,空一辈子。”
铮哥:“不,水水,哥哥说错话了,原谅我!我不希望你身边是空的,我希望有个人,爱你,照顾你,永远在你身边享有那个位置。”
我避而不谈这个话题:“哥哥,这人间的男女之爱我们已经走到顶峰,无怨无悔,够我们下半生回忆了。”
我们吻别,拼尽全力吻别,因为这一次不能说“再见”!我送他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转角……
我知道,你也痛,可是不要回头,不要哭。关上门,我躺在大床上,把自己放空,没有一滴泪,泪已干!
窗外,夕阳已坠,暮色淹没上海的钢筋丛林。世上有一种痛,就是相爱到撕心裂肺,却不能在一起。
在这人世间,古今中外,有多少痴男怨女,犹如飞蛾扑火,前仆后继,不断重蹈覆辙我和铮哥的故事?
来不及说声再见,
看暮色已淹没城。
终究一尘不染,
越是放开越是刻骨铭心。
来不及说声爱你,
看岁月已走向远方……
谁尘封这一生所爱,
给的幸福像一场烟火。
唔,你是谁的英雄,
注定你我终究不染。
(不染.胡小喃)
翌日,我回了东北,跟铮哥发信息报了平安。此后,我们一年或者两年通一次电话,绝口不提见面,一直到今天,我已经坚持20年不见他。
……………………
①写给我和铮哥CP党的一些话:
写到这里,我必须感谢一些私信我的朋友们,大家对我和铮哥的结局纷纷感到“意难平”!
在第四篇【我的女孩】之后,我会再次提到铮哥,我们虽然不见面,但是保持联系,会经常微信对话。甚至,我也给他看了,写他的那部分回忆录,他也非常感慨。
我得到过他的身体,得到了他的心,你们还有什幺不满意的呢?非得把人抢过来,结婚过日子,天天操,操几十年,操到腻歪心烦?
②一个重要的题外话:
自残行为也是SM一种,但是我保证我下手极轻,阴唇没有因此改变什幺,手腕的划痕,多年后只剩下浅浅痕迹。请大家放心,这种幼稚的行为我不会做了。
从心理学上讲,我的这种行为是特例,是一种对自我的保护机制,渴望活下去的应激反应而已。
小孩子读者们,不要模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