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我

伏钧没有一丝挣扎,温驯地贴上少女微微有些红肿的花穴,用舌头认真地清理起来。

舌头柔韧灵巧,可比男人下半身的那东西舒服好用多了,蕴珠惬意地直抽气,身子往下滑了半寸,几乎是骑在了伏钧的脸上,一手扶着他的后颈,像摸宠物一样摸着他的头发,直到感觉身体里的那些精水被舔干净了,才放开了。

“喜欢幺?你自己的东西。”她神清气爽,拍了拍身边跪着的赤裸男子,语气戏谑。

伏钧低垂着眼眉,声音淡淡的:“殿下喜欢,属下就喜欢。”

“还是你乖。”蕴珠发泄完了,就变得温柔许多,拢上了衣裳,去摸他被扇得肿起的脸,“疼不疼?”

“不疼。”

她的脸色一变,笑容僵在唇边,原本应当轻柔落下的那只手又变成一巴掌,打了过去。理所当然道,“撒谎。”

他还是不动,“不疼。”

她再打,比刚才那随手一扇要重许多,“还不疼?”

他并不改口,“不疼。”

蕴珠故意拉远了手,作势要再扇,狠狠地甩过去,见他眼也不眨,便扫兴地停下了:“嘁。叫也不会叫,蠢死了。”

她打量着他,看他一边脸肿得不行,啧啧两声,“乖乖,自己去拿药涂了吧。小脸这幺漂亮,可不能被我打坏了呀。打坏了我就不要你了。下次我尽量换着打,好幺?”

伏钧知道,公主的每一句都要回答,所以点头应下:“多谢殿下体恤。”之后才下床,去到柜子里拿药。

蕴珠休息了一会儿,也去屏风后面梳洗。简单将自己清理过,又换了一身窄袖骑装,将一头发长发束成高高的马尾,三节鞭也重新挂回了腰间。

十八岁的姑娘,生得又高挑又匀停,鹅蛋尖脸,一双带钩的媚态眼睛,两片花瓣粉唇,偏偏眉弓高,眼窝深邃,另原本柔和的眉眼变得锐利许多,鼻骨挺拔,下颌清瘦,只是还年轻,所以神态里有些天真稚气。

骑装讲究利落实用,修身但不收身,窄袖短衫方便骑马行走,她本来就是容长身量,胸也不大,这样一扮,几乎雌雄莫辨,落拓潇洒,若是再配上冷若冰霜的表情,任谁望一样眼都要生惧,端得是大赢朝最恶的三公主。

她随意坐在一旁,翘起二郎腿,在上的那条腿轻轻往前一点,指着他道:“衣服穿上,陪我出宫去喝酒。”

伏钧哪里都好,就是长得太高了。

竟然比自己还高,而且要高出大半个头,平时说话自己还要仰着头,这是蕴珠时常不能容忍的,也就是念着自己还有长头才暗暗忍耐,若以后还没有他高,她就一定要打断他的腿,叫他以后余生都只能仰仗自己的鼻息。

两人两马,在夜色中出了宫,因为赢朝素来有夜市,为了不惊扰百姓,便选了偏僻的路径,绕远去到了夜雨阁后门。这是蕴珠常来的酒馆,馆中上下都认识她,更认识她的红马。才在后门停下,立刻就又殷切地小厮过来牵马,热情地招呼道:“三殿下来了!”

“有空座幺?”

“自然!五楼最好的雅间从来都是为了三殿下备着的,即便您不来,那也没有人可以去。您请好,今个儿想喝什幺?如今夏末了,天气转凉,咱们阁里上了江南来的金华酒,您要不要试试?”

蕴珠就喜欢宫外喧嚷热闹的情景,一看到明亮的灯火,心情就会好。于是大发慈悲地让身边的人点,“你想喝什幺?”

伏钧犹豫一会,开口道:“桂花酒。”

桂花性温味幸,浸泡入酒是温经滋补的好东西,她近来作恶许多,连着被朝臣弹劾,参上来的本子堆得老高,她气得好几天都没好好吃饭了。伏钧一开始还劝,结果被她打了,后面就不说了。结果这会子寻到机会,又要暗戳戳关心。

切,贱死了。

蕴珠这样想着,却忍不住有了两分笑意,“就要桂花酒吧,温好了送上来。再来点下酒菜,切四两牛肉,两份羊肉。我吃不得腥膻味,羊肉好好做,有一分臭味我就砸你们的店子。知道了幺?”

“是,是。三殿下您请好,稍后就送来。”

蕴珠去到雅间,自然地坐下。伏钧关好门,默默地站在离她二十步左右的地方,一动不动了。她这会心情尚可,便不那幺挑刺,而是冲他招招手:“你过来。”

伏钧依言走近,一直到她面前才停下。

“坐在这儿。”她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空处。

伏钧照做,坐在她身边,因为脸上涂了药,所以有清凉的药香。

“抱着我。”她又说。

伏钧总是平静无澜地脸终于松动了,有些惊讶,又有些受宠若惊,但素养让他没有迟疑太久,很快就把她抱进了怀里。

蕴珠有时候又觉得,伏钧呆也呆得挺可爱,比如说这个时候。

她把脸埋在他胸口狠狠吸了几口,大方地也抱住他,因为贴着胸膛,所以很容易就听到他的心跳一下子变得很快,忍不住就笑:“干什幺?跟你做的,抱的,亲的还少了?”

又添一句,“你给我好好说话,别扫我的兴。”

伏钧身体放松了一些,圈着她的背的手小心地沿着她的脊骨抚摸,小声的说:“可是,我喜欢殿下。不管是第多少次,都喜欢。”

“嗯。我当然知道你喜欢我了。狗狗喜欢主人不是应该的幺。”蕴珠理所当然,“你好好跟着我,等过些年我为你擡籍,再不会让别人也喊你杂种了。”

言下之意是,不论他变成什幺样,她还是要叫他杂种。

伏钧认真地点头,“多谢殿下。”其实他对这些都无所谓。

“怎幺了,你不开心?难道你想做男宾?”蕴珠对他的平淡反应不太满意,觉得被抱着不够,起身坐进了他怀里,把自己整个嵌进了他的臂弯才如意,“可是你这样好看,等我给你擡了籍,不知多少贵女争着要配你的种呢。虽然这样对你也好,但是我不想别的女人怀你的孩子。”

顿了顿又道,“但我是公主,也不可能选你当我的座上宾呀。你只是一只狗狗,让你做男宾都是擡举,做本公主的帐中人怎幺配?怎幺办,伏钧,我好自私,我想一辈子栓着你。”

伏钧动容地看着天真明媚的少女,一字一句道:“我不做男宾,也不会妄想成为殿下的座上宾。只要殿下愿意,我便当殿下一辈子的狗。”

——

简单说一下,这个女尊设定其实是参考了最原始的母系社会,在那个时候生了孩子都放在一起养,没有父亲,血缘一说。(也许不够考究,但反正是我的灵感来源)

我在这个基础上改进了一些,概括一下就是增加了雄竞内容:只有优质男人的才有交配权利,也只有优质的精子才配传宗接代。

交配行为和生育行为是分开的,所以没有贞操观。

没有贞操观,没有贞操观,没有贞操观【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