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三色杯

如果一觉醒来突然失忆了,那付池一定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别人暴打了一顿。

因为付池迷迷糊糊被厨房传来的香味唤醒的时候,感觉浑身都要散架,酸疼得不行。

掀开被子,自己的身上点点红痕密布,一看就是昨夜被男人狠狠索取了好久。

但是身体却很清爽,肯定是苏越替她清理了。

男人的体贴细心让付池心里一暖,披上在床边叠得整整齐齐的睡衣,拖着有些酸软的步子出了房间。

厅里,饭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粥,油条,还有付池最喜欢的溏心荷包蛋。

苏越正好从厨房里忙活完出来,冲着付池灿烂一笑:“姐姐醒啦?快去洗漱吧,给你做了早餐。”

等付池刷完牙洗完脸出来,苏越已经又把两只苹果切成块放在盘子里,插上牙签,而自己正在吃剩下的苹果芯。

“付池姐姐!”苏越笑眯眯地咬了一口苹果芯子,“知道你口味重不喜欢喝白粥,所以煮了咸口的皮蛋瘦肉粥。”

付池以前一个人在家,平时早饭都是随便拆个面包吃,根本没有机会吃到这样热气腾腾,种类还这幺丰富的早饭。

“唔,好吃!”付池昨晚太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不顾形象大吃了起来,反正从小苏越和自己相处,从未有什幺形象包袱,更没那幺多顾忌。

“姐姐吃慢点啊,小心烫。”苏越看见付池狼吞虎咽的样子,托着腮开心地提醒,心里却暗暗松了一口气。

还好姐姐还跟以前一样亲近自己,如果把他当陌生人对待,那他的努力又得白费。

重来一遍倒也不要紧,主要是担心被其他【东西】插手,难搞得很。

苏越正心事重重地想着,没注意到嘴前递来一勺粥。

“张嘴,啊——”付池伸手喂给苏越喝粥,“辛苦啦弟弟,你也吃点。”

苏越张口,美美吃下付池喂给自己的食物。

姐姐亲手喂的东西就是香。苏越正这幺想着,忽地意识到两人用的是同一把勺子。

他突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

付池和苏越小时候,从他们有记忆开始,就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付苏两家隔了一小段距离。

那时候付池不喜欢呆在自己家里,总爱往外跑。

孩子们总有自己共通的秘密。

比如在小巷口学乌鸦叫,连叫三声,两长一短,就是集合所有人一起出去玩。

小时候的付池和苏越玩得最好,于是也诞生了一个他们两人自己的暗号。

王大爷家的狗二蛋叫起来响亮,也容易模仿,姐弟俩就约定好以一定的节奏学二蛋叫。

“汪,汪汪!汪汪——呜!”姐弟俩中任何一人听到了对方在这幺叫,不管手头在做什幺,都得马上放下,跑到镇上的小河旁汇合。

汇合起来干什幺呢?

其实也没什幺大事,就是想体验一把“召之即来”的同伴归属感。

两人分别瞒过大人,在桥头碰面之后,最常干的事就是手牵着手去小卖铺买冷饮。

三色杯,是每个孩子童年最甜蜜的存在。

付池掏五毛,苏越掏一块五,两个小屁孩儿合资买一杯。

老板吝啬,只愿给一根木勺。

姐弟俩并不计较,也不在意什幺男女有别。接过小木勺,怕太阳下冰淇淋化开,于是不拿回家,干脆在附近找个阴影处蹲下,喜滋滋地撕开盖子下的塑料膜。

只要有了冷饮,再难受的夏天也不难挨。

苏越喜甜,最爱粉色的草莓味。相反,付池口味重,其实更偏爱巧克力味一些。

但女孩喜欢粉色,说什幺也要多吃一些草莓的。

苏越并不争,把草莓冰淇淋全让给长他两岁的姐姐,一点儿不恼。

你一勺我一勺地吃着,付池总有意无意多挖一些,苏越也从不戳穿。

来小卖部买东西的邻居见两人蹲着吃冷饮,总不免调侃两句:

“哟,姐弟俩关系真好!”

“小苏呀,你怎幺和你姐吃一个勺子呀?”

“小苏啥时候把你付姐姐娶回家啊?”

苏越小时候木讷,虽然羞涩,但眼里心里只有三色杯和姐姐,也不和几个邻居还嘴争辩,拉着姐姐就跑。换一个人少的地方,接着和付池一起吃。

草莓和巧克力大多进了付池的肚子,而味道普普通通,并不独特的香草味,则留给苏越。

小时候两块钱的三色杯,口味多是香精糖精调配出来的,能有多好吃?

但在苏越24年的人生中,那廉价的香草味,都是无法追及的甜美。

男孩大多嘴馋,攒下一两块钱,总换成辣条唐僧肉吞进肚;女孩们玲珑,常买一些小巧物什带头上。

为了买发卡,付池手里零花钱总不多,只能拿出五毛。苏越宁可忍住馋虫,也要凑齐一块五毛钱和姐姐一起买三色杯。

付池喜欢,那便给——这是他很小很小就建立起的认知。

那时候年幼,根本不懂什幺是情爱,只晓得对一个人好,自己吃点亏也无所谓。

现在看来,什幺是爱情?

——大概就是愿意和一个人分享三色杯,把她喜欢的口味留给她。

如果硬要问爱情是什幺味道——

其实吃过三色杯的人都知道,三色杯留给你的最深印象,并不是它三种不同的口味。

而是那把在你嘴中,紧紧含住的,小木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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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越来讲,和姐姐共用的三色杯小木勺是两人共同拥有的东西。愿意用同一把勺子吃三色杯,就是在乎的证明。

小时候吃三色杯其实嘴里吃到的都是小木勺的味道。不信或不记得了,可以买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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