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错了一件事。
放任李静嘉去寻容清。
我早该想到的。
纵使容清如何心高气傲,寡淡如水,可他的对手是李静嘉。
一个所有男人都甘愿为之沉沦的女人。
我恨李昂驹。
可偏偏只有他才能将李静嘉留在京城,即使这帝王的法子卑劣又无耻,我却依旧被心魔驱使,与他为伍。
那年御花园中百花齐放,她一身暗色长袍,在青玉石的小路上跑着笑着,手中风筝越扬越远,仅是跌入我怀中的那一瞬,我的心脏便为之呼啸。
她冲我浅笑,狐狸似的眸中忽闪情丝,又夹杂小女儿家的羞涩与懵懂。
她说:“颜大人能为静嘉捡风筝幺?”
那只风筝,被我深藏于书柜之中,如同稀世珍宝。
我想娶她。
我想日日与她为伴。
可李昂驹却残忍的将我所有希望敲碎。
安国公府世代都为权臣,自出生起,我便被人称为天之骄子。
这滔天的富贵与权势也成了我和李昂驹谈判的工具。
他忍下我和李静嘉厮混。
我也知道,这辈子,李静嘉都不会是我的妻子。
也罢,也罢……
能陪着她,能瞧着她,能在她身边,便已是天赐的恩惠。
可就在我沾沾自喜时,整个朝廷都为之敬仰的男人悄无声息的出现,竟逐渐代替了我的位置。
我痛苦,心悸,夜夜做梦醒来,都是李静嘉和容清在榻上欢好的模样。
我向李昂驹屈服,为了能锁住李静嘉,不惜牺牲沈屿之的性命。
按照旧例,只要沈屿之死,李静嘉便要守孝三年。
三年之后,李静嘉年岁已到,朝廷上下,便再不会有人去求娶她……
我恨我的自私,更恨我成了李昂驹那般的人。
可我爱她。
我愿意为她做遗臭万年的奸臣,可她必须是那魅惑人心的祸水!
静嘉,对不起。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