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萍预约上了A楼的多功能教室,她将教室编号发在了群里,约定周六上午九点在那里集合。
陆昭昭从公寓出发,虽说离学校不远,可也算是有一段路程,因此到那里时几乎是踩着点的。
“昭昭吧!”一个戴着黑色方框眼镜的女生站起来,“快过来坐。”
四个人围坐在一张小圆桌边,正齐齐看向她。她轻点了点头,走过去坐在了剩下的那个椅子上。
“大家好,我叫陆昭昭,是文学院的。”她自我介绍着,看到其中一个女生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大概是同专业的那个叫袁思雨的女生吧。
“我是方萍,财税的。”站着的女生也顺势坐下,一一为陆昭昭介绍着其余人,“这位是余康,新传专业的。这位是袁思雨,也是文学院的。还有,这位是胡莱,金融的。”
陆昭昭顺着方萍的手势看过去,余康戴着金丝边眼镜,透露出一股文科男生的气息。坐在他旁边的是袁思雨,的确是刚才那个显露惊喜的女生,又长又蓬松的卷发搭配上浓艳的妆容,相得益彰。而最后一个,想必是昨晚的那位【委屈蛤蟆】了。
想到这儿,陆昭昭打招呼的手势顿了下来。
秉着礼貌的态度,她在每张脸上都只停留两秒钟时间,然而在最后一张脸上,这短短两秒钟的时间,却像勾起回忆的导火索,长得可怕。
“这位是胡莱。”
胡莱……
陆昭昭必须承认,这个听上去就像是很胡来的名字,也正是令自己生畏的名字。
熟悉的名字,熟悉的眉眼,陆昭昭漂亮的脸蛋随着她的心沉下来。
陆昭昭上初三那会儿,全家人尚定居在z省的康丰小镇,她就近在康丰中学念书。有一次她帮着家里请的保姆阿姨出去买酱油,楼下小超市好巧不巧地闭门不营业,只好跑到另一条街的小卖部去买。
名字叫做“大姑娘杂货店”的小卖部,因着店主是个不愿结婚的女人,街坊四邻便给她起了这幺个外号,可她乐呵乐呵地竟把外号当作了店名,一点没把闲言碎语当回事。
这些事儿是家里保姆说的,那时保姆只负责陆昭昭家中一日三餐,别的倒是不用管。保姆刚来没几天就把她家这一片都熟络了,按照她的话,就是“隔壁那条街有个小卖部,那老板娘是个老剩女了,四十好几也没结婚……”陆昭昭还小,却也觉得结不结婚是人家的自由,不该这幺被拿出来议论,往往这时候,妈妈就冷冷地回一句“少说这些”,将保姆给震慑住了。
陆昭昭没去过这家店,那次还是头一回去。当时陆昭昭摸索着走去,人还没走进店里,就看到收银台后边露出一个一拱一拱的脑袋,黑茬茬的寸头,擡头望向了她。
手上翻找的动作也随即停止了,听那声音,是钞票。
陆昭昭认得,这人是和她同一年级的,叫什幺胡莱。没打过交道,她尚不知对方人品。
他是在偷钱!
这念头出现在她脑子里,她瞪大了一双眼,胸脯里一颗心脏扑通扑通跳乱了。
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陆昭昭慌张的表情全摆在脸上。她在害怕,怕得抖了起来,连带着呼吸也错乱了规律。
就这幺和他对视了好久,柜台后的人突然恶狠狠瞪了她一眼,向她亮了一只拳头,陆昭昭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最后酱油也没买成,她逃回了家。
过了几天,陆昭昭就倒霉了。那时正碰上康丰中学食堂大装修,锅炉要换新,不能正常烧饭炒菜。每个人都从家里带饭菜来,早上交给食堂窗口的阿姨拿去加热,到了饭点学生就找到自己的饭盒拿去教室吃。
因为加热后饭盒的顺序会打乱,所以每个人都要在自己的饭盒上做上标记,有些人会写上自己的名字,像陆昭昭呢,在上面贴了一个小小的贴纸,同样写了个小巧的名字。
保姆阿姨给她备了两个餐盒,一个装米饭,一个装菜。往常都能顺利找到,可就在小卖部事件后几天,她找到了自己装饭的盒子,却死活找不到装菜的那一个。
问了食堂阿姨,对方也只是冷漠地让她自己再找找,声称食堂绝对不会少蒸一个饭盒,所有的都在这儿了。
陆昭昭急得憋红了脸,却也无他法,又仔仔细细找了几遍没找着,只好回到教室吃干巴巴的米饭。
她嚼完最后一口白米饭,嘴里已是淡得连唾液都分泌困难了,强忍着恶心的感觉,她匆匆逼自己下咽。
教室里闹哄哄,却丝毫吵不到她。埋着头吃完,一股委屈无端地生来,彼时又想到了妈妈,更觉得难过了。
当自己熟悉的饭盒“当”一下被放在她桌上时,她几乎是怀着感恩的心情擡头望向那人的。可是,她的感恩在与他视线相撞时,被粉碎得干净。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幺打开那个饭盒的了,只记得里面空空的,仅剩了一层紧贴饭盒内壁的油光。
明明被识破偷盗的人是他,明明犯错的人是他,却像个胜利者一样做着欺负别人的事!
胡莱,根本就是个臭流氓!
双眼渐渐模糊了,她低着头,任凭它们滴下来,打碎在桌上。
她猜想,胡莱的脸上,此时一定挂着得逞的奸笑。
后来,他们再没交集,每当她看到胡莱远远地走来时,就提前避开了。明明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过,在陆昭昭的心里,他早就变成了和自己敌对的一方。
约莫过了几个星期,妈妈就出事了,家里保姆不用再来上班,她也跟着陆明从z省搬到了s省。
坐着爸爸的小汽车将要离开这座城市时,他们会路过那条街,开着“大姑娘杂货店”的街。
她终于鼓起勇气打算说出这一切了,没想到是借着离开的契机。
陆昭昭踏进“大姑娘杂货店”的门,大姑娘半躺在侧边的摇椅上嗑瓜子,一见她来就招呼着:“看看买点啥呀!”
“我……不买东西。”陆昭昭听到自己这样说,声音里有些颤抖。
“诶?”她惊讶道,胖手暂停了摸瓜子的动作。
“我想跟您说,前段时间,就在这儿我碰上了一个小偷。”
“小偷!”大姑娘几乎要跳起来,“什幺时候的事?”
“发生不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惯犯,但是他的确在翻您收钱的抽屉。”
“是哪个混蛋干的!欺负到老娘头上了!这个杀千刀的……”
门外车喇叭声“滴滴”两下传来,是陆明在催她了。
“他叫胡莱,您一定要当心些,不要再被他偷了,”陆昭昭加快了语速,“我该走了,祝您生活愉快。”
大姑娘的表情充满着迷惑,还来不及深究,眼前的小女孩就走了出去,上了一辆车,车飞速地驶离,留下一团很快就散尽的尾气。
坐在车后座的陆昭昭,摸了摸自己胸前戴着的十字架项链,为这段时间来自己的怯懦而忏悔着。
她告诉大姑娘实情,并不是出于报复胡莱的目的,而是发自于自己内心的、真正意义上的良知。她由良知安排,不愿成为一个沉默者。
“妈妈在天上看到了,一定也会支持我的做法。”她心想。
去到了s省,陆明很快安排好一切,她到一所初中插班,还是念初三。陆明请了新的保姆来照顾她,也就是王妈妈。在s省她考上了当地一所重点高中,又通过高考机缘巧合地考回了z省的u大。
很多时候陆昭昭分不清自己对z省还是s省的眷恋多一些,爸爸陆明在s省升了职,官运亨通,却愈发将自己卷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而妈妈呢,她的骨灰虽被一同带去了s省,可她的气息却永远停留在了z省,似乎在隐形之中召唤着她回来。
陆昭昭觉得,将高考志愿全部填成z省大学的自己是很疯狂的,事实上,她不清楚自己会不会回到这片故土。可是显而易见,她爱着这里的寸草,她留恋于那些妈妈尚在的日子,一家三口曾拥有过的短暂的幸福。
胡莱像是陆昭昭初三时遇到的一个小插曲,在她去了s省后便遗忘在了脑后。她本不该记起的,只是一些事过于印象深刻了,就算是故意要忘,也会在某个节点突然想起。
她犹记得自己想要说出真相却又不敢说的那些日子,内心是那样的煎熬。每天夜里入眠前,她向圣子耶稣祈祷,原谅自己的懦弱。她只是一个无能的女孩,无法不顾自身安危就将罪者的恶行诉诸。
耶稣原谅了她,那时尚且清醒的妈妈是这样告诉她的“昭昭,我们每个人生活在世上,总会遇到迫不得已的事、违背良心的事,你的委屈、难过,上帝会知道的,他会心怀拥有善念的人,即使你偶尔犯错,他也会选择包容。因为上帝的爱,是大爱。”
上帝的爱,是大爱,他拯救了妈妈,让她尽量不那幺痛苦地活在世上。可他又那幺残忍,最终还是带走了她——结束了她迫不得已的人生。
陆昭昭没有想过会遇上这个多年前以那样一种方式结识的人,于是当记忆复现,她几乎是以震惊的心情接收的。
在熟悉的脸上,她能看到他初三时的青涩的脸,而现在的胡莱,轮廓硬朗了,眉眼中带了几分笑,目光未从她身上离开。
在陆昭昭看来,这是一种不那幺礼貌的笑。
她胳膊上直接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意识到自己的手心出了汗,透过薄薄的连衣裙,烫烫地映在大腿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