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会时间定在下周五上午,温凉年被朱老师安排去跟林清清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在校门口负责签到接待。
男同学名叫沈于归,温凉年没怎幺和他打过交道,倒是林清清跟他关系不错,勉强称得上青梅竹马,从小学时期开始两人就是同学了。
周五当日天气很热,他们三人特意在树荫下布置一个简易的接待区,不过温凉年穿着长袖外套,仍是热得晕呼呼的,林清清劝她把外套脱下,温凉年拒绝了。
“别逞强。”沈于归说,“大热天的,别把自己搞中暑。”
温凉年懒得解释自己穿外套的原因,回道,“那你们别吓到。”
沈于归还寻思着怎幺会吓到,只见温凉年脱了外套,露出纤细的手臂,左手光滑无瑕,右手却布满狰狞刀疤。
其中有一条刀疤痕迹特别深,犹如一条深色的蜈蚣,歪歪扭扭地横在她的右手腕上。
林清清有些腿软,光看那道疤,就知道温凉年曾经对自己下手极重,像是要狠狠劈开腕间的肌肤一样,疤痕粗长。
“算了,你还是把外套穿上吧。”沈于归移开视线,语气淡然道,“除了我们俩,别再把伤疤露出来了,省得别人闲言碎语。”
温凉年一笑,又将外套穿了回去。
陆陆续续来了几位家长,有些家长见温凉年涂得漂亮的指甲,忍不住擡头瞟向她的脸,又是一愣。
“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啊。”林清清的母亲签名时,笑着道,“凉年是吧?清清时常和我提到你,现在你们都高三了,还是别浪费太多时间在花里胡哨的东西上,好好念书吧。”
林清清有些手足无措,小脸涨得红通通的,生怕温凉年心里不舒服。
温凉年瞅见林清清满脸难堪神色,便没发作,淡淡地道,“您说得是。”
林母将鬓发勾到耳后,面露满意的微笑,在沈于归的引导下往高三的教学楼走去。
“我妈就是那样,别往心里去。”见母亲走远了,林清清压低声音对温凉年说,“她是哈佛毕业的高材生,比较心高气傲,见到看不顺眼的都会念个几句,我从小就被她管得严,特别羡慕你可以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温凉年擡眸看她,“所以你才那幺喜欢我的蛇?”
林清清满眼兴奋,“当然,蛇比猫猫狗狗好养多了,还不会掉毛,我喜欢。”
看到温凉年把红尾蚺从蛇箱捧出来时,她满心羡慕,也很想要拥有自己的宠物,不过她家里真的不适合养蛇,她妈妈看到家里养了蛇肯定会发疯。
不一会儿,温平允也到了。
司机替他打开车门,男人下了车后,迈开长腿朝接待处这儿走来,林清清虽是第一次见到温平允,可这一身温雅矜贵的气质,看起来年轻有为,她一下子联想到温凉年那有钱的哥哥,悄声道,“凉年,那是你哥哥?”
温凉年被夏天的暑气蒸得有些思绪恍惚,正在拨弄自己的指甲转移注意维持清醒,闻言懒懒地擡了擡眼皮,远远的看到温平允来了,冷淡道,“嗯,同父异母的亲哥。”
林清清好感油生,殷勤起身招呼,温平允笑着点了点头,从温凉年手中接过笔,在册子里签上自己的名字,行云流水三个字,温平允。
他将笔递还给温凉年,修长微凉的指节不经意地轻轻擦过她的指腹,温凉年皱了一下眉头,没说话。
沈于归打算要帮忙引领温平允走进高三的教学楼,温平允看向温凉年道,“让我妹妹带我去吧。”
沈于归耸肩,没有意见。
温凉年心里烦躁,撑着桌面站起身时,头脑忽然一阵发晕,身形不住摇晃了一下。
温平允隔着桌子伸出手扶着她的肩膀,关心问道,“中暑了?”
“没有,别碰我。”温凉年的声音很轻,“我可以自己走。”
温平允依言松开手。
温凉年绕过桌子,领着温平允走向高三教学楼。
沈于归看着两人离去的身影,评价一句,“这两人不像兄妹。”
林清清喝了一口水,擡手擦去颊边的汗水,含糊不清道,“像什幺?”
“债主与欠债人。”沈于归说,“一方予取予求,一方有求必应。”
“那不是挺宠的吗?”林清清小声说,“上天欠我一个好哥哥。”
沈于归耸了耸肩,“不劳而获的东西,谁知道后面要付出什幺代价。”
先前他从林清清听说过温凉年的哥哥找了一条蛇寄回国给温凉年的事情,似乎不是从哪个宠物店里随便买的,而是真的派人去秘鲁抓的野生小蛇,所以那条红尾蚺的性子才会格外乖张。
原先他也只当是哥哥疼爱妹妹的行为,可看刚刚两人的互动,压根不是什幺感情融洽的兄妹。
*
把温平允送到了教室,温凉年便扭头就走,打算去医务室躺一会儿。
校医见她面色潮红,给她量了一下体温,发现她确实有点中暑了,便让她把外套脱了。
温凉年干脆地褪去外套,汗水浸湿了后背,薄薄的校服紧贴着她的背脊,弄得她浑身不适。
温凉年在校医的嘱咐下喝了些水降体温后,在床上躺下来,她本就精神不太好,没一会儿便昏睡了过去。
这一睡,温凉年梦到了过去的事情。
她也曾经养尊处优过,虽然她是情妇的女儿,但温青云出手大方,只要她想要什幺,他都会满足她的愿望。
她学过芭蕾舞,也是学校里合唱团的学生,她的母亲对于栽培她这件事上丝毫不手软,还经常告诉她一句话,人必须要有利用价值,将来才能拥有无法取代的地位。
温凉年很争气,她同样不甘心母亲只是个没有地位的情妇,所以她尽可能发挥所长,勤恳学习,也暗暗规划过自己的未来,以后她去打个工,赚些钱,去艺术学院读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将来毕业就可以带着母亲去别的地方生活了,何必去插足他人的婚姻。
可好景不长,温青云的原配在温凉年十五岁那一年,发觉了她们母女俩的存在。
温青云迅速与她们切割了关系,好在温凉年的母亲有储蓄的习惯,之前温青云给的钱都存了下来,也有自己的工作,所以她们仍能支撑自己的生活,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
然而她们母女俩的处境一年比一年糟,母亲在公司里遭人诬陷,莫名其妙没了工作,求职的过程中也四处碰壁,温凉年不得不早早在十六岁那一年开始出来打工,帮着母亲分担维持生活。
就在那段时间里,她认识了住在隔壁的男人,名叫谢征。
这个邻居是中俄混血的特种兵,过去温凉年并不常见到他,恰巧在她们生活陷入窘境时,男人休假回来小住,得知母女俩的状况后,在她们最落魄的日子里经常出手帮衬她们。
可惜对方在某一天毫无预警地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任务,或有其他原因,连一张字条都没来得及留下就离开了。
原以为日子勉强能过下去,她们的房东却忽然发难,要求她们搬离公寓。
母亲当然发觉这可能是温青云的妻子在推波助澜报复她们,但是除了吃下闷亏也没办法。
没多久,温凉年打工的店铺也不收她了,给了点遣散费就把她打发走了,她只能在升上高三那一年休学去鱼龙混杂的夜店打工。
因为长相好看,她顺利录取,隔日就直接上工了。
在夜场工作的漂亮姑娘往往都是人们愿意前来消费的原因,虽然夜晚上班辛苦,还经常会遇到混混调戏的情况,不过温凉年遇到揩油情况都能从容应对,还能哄得客人心花怒放。
但是有次发生了她将酒液泼了混混一脸的事件,原因是对方意图要强迫她陪睡。
最后是夜店老板出面收尾的,当着所有人的面指着她鼻子骂了一顿,直接让她不用来上班了。
温凉年当时想得很简单,反正她长得漂亮,学习能力强,在哪儿工作都会有人要她。
至少她在被强奸前是这幺想的。
什幺东西能让女孩子一瞬间蜕变成另一个人?一般是剧变的人生或扭曲的环境,那些戏剧性的变化会压迫着人们急剧转变,教人看着镜中的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起来,既是陌生又恶心。
那混混是个惯犯了,经常对夜场工作的姑娘们动手动脚,一般女孩子们生怕遭受他的报复,只能忍气吞声,可温凉年的反应相差甚远,她面色轻蔑地泼他一脸酒的动作着实激怒了他,即便夜场老板当场开除了她也不能让他解气,便趁着温凉年半夜回家时,把她拖入暗巷里办了。
小姑娘四肢纤细,抓挠挣扎的动作都像是情趣,他很满意,架着她的腿就插了进去。哈,果然是个雏儿,里面嫩死了,处女血渗了出来,他又粗暴地顶弄几下,还是干涩得不行。
他勉强将那抹血当成润滑液,肆意搓揉着她的胸乳,一次次侵犯身下女孩的身子。
狠狠糟蹋一个干净无瑕的女孩,这种异样的滋味让他感到无比欢愉。
他眼睁睁看着她眼神的转变,惊惧,恐慌,死寂,所有的反抗猛然沉于寂静。
她目光空落落地盯视着他,不哭不喊,不知道在想些什幺,他故意不轻不重地搧她的脸颊,问她会不会叫床,叫几声给他听听。
然后,身下的漂亮姑娘那双黑白分明的桃花眼弯了弯,惨白的月光清晰地映出她的上半张脸,眼下的那颗泪痣衬得她的面容越发冶艳。她张开干涩的嘴唇,软软呻吟一声,酥酥麻麻的,还格外妩媚地单手勾住他的脖颈,身下开始吐出些许湿热的体液,像是动了情,扭动着腰臀主动套弄他的阴茎。
操,真他娘带劲儿。他兴奋极了,掐着她的腰奋力顶撞数十下,一股脑儿射了出来,为了嘉奖她的乖巧,他低下头去亲她。
就在这个时候,温凉年攥着身旁从垃圾堆里滚落出来的破酒瓶,趁着对方还没回过神时,反握瓶身,发了狠用酒瓶底部尖锐的玻璃尖角扎入混混的右眼球,混混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滚倒在一旁。
温凉年没逃,握着酒瓶上前,非要将对方两颗眼珠刨出才罢休。
恰巧路过的警察发现了这里的惨状,温凉年没来得及做出刨挖眼球的动作就被发现了。
幸运的是,混混被送进医院后,医生表示他的双眼失明了。
此次事件,温凉年被判定正当防卫,因为附近完全没有监控摄像头能够证明她意图挖出混混眼球的动作,即便混混神经兮兮地控诉温凉年就是个疯婆娘,还想挖他的眼球,也没有任何人相信他的说辞。
温凉年有些情绪不稳,去医院验伤后,在警察的安排下去看了心理医生,这中间母亲没来看过她,只在电话里心不在焉地抚慰几句。
温凉年不信任心理医生,母亲也没能陪伴她,她没有任何管道可以发泄,于是她选择以抽烟的形式排解心里的负面情绪,烟瘾极重,但她的情绪暴躁,已有易怒的征兆,任何小事都能让她发脾气,甚至没能正常饮食,整个人瘦得不成人形。
她开始自残,拿刀在右手腕上划开皮肉,皮开肉绽,看着血液流出的过程让她很放松,心理医生看见她右腕的伤口,知道她的病情更严重了,要求她一定要找她的母亲谈谈。
温凉年不是没找过,她的母亲经常失踪,她根本不知道妈妈在做什幺。
直到某一天,她被警察通知自己的母亲横尸在街头上,因为碰了毒品生意而意外遭到他人报复,彻底没了呼息。
那时候女警手里拿着一摞文件,尽可能放轻语气对着她道,“您的母亲徐俪俪的尸体是在凌晨五点左右被路人发现的,经法医初步判断,尸体的腐烂程度轻微,死亡时间估计不超过一天,但生前似乎被凶手动过私刑,尸体上有多处撕裂伤……”
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跟上次处理她遭受强奸案件的警察是同一批,看到她时皆是面露不忍,说话小心翼翼生怕她受到刺激,但温凉年一句话也没说。
她翘着腿,点燃一根烟,态度散漫地盯着半空中虚无的一点,心里没由来地想着,人命好像就是这幺贱,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被风吹折了脊骨,什幺也不剩。
有人在背后操纵这一切,痕迹很重,她看得出来。
当晚回到家,她试图割腕自杀,但是没割对地方,白白流了几滴血。
割腕很疼,她等到伤口愈合之后,才开始第二次割腕自杀。
割腕自杀像是酷刑,锐利的刀锋一下下刨在肌肤上时,她红了眼眶,差点儿想放弃,对生的渴望是人类的本能,但温凉年知道,只有克服求生本能,让自己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才能逼出幕后黑手,因为对方从头到尾的目的都不是要她死,而是要看着她堕落,被玷污,被糟蹋,一寸寸碾碎她一身傲骨。
温凉年接着第三次和第四次的自杀,都没能成功,即便在第四次时成功压抑了对死亡的恐惧,但是因为手抖了一下,没能割对位置。
一次次的自杀尝试都让她在无形间剥离了对生的执念,逐渐变得麻木不仁,那些负面又冷漠的情绪反而将她往死路上推,准备执行第五次自杀时,温凉年对自己下了死手,拿了一把砍骨刀,毫不犹豫地剁在自己的右手腕上。
这一次温凉年没感受到任何疼痛,她听得见血液滴在地上的声音,感觉得到鲜血喷溅在身上的温度,整只右臂由里到外麻得几乎没有痛感,她开始头脑晕眩起来,意识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天旋地转中,她发觉自己已经倒在地上了,浑身不住发冷,她只能蜷缩成一团,冷得直发抖,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这时,她看见一双擦得锃亮的漆黑皮鞋出现在她眼前,属于男人的有力长臂将她从地面上抱了起来。
温凉年心里直发笑。哦,来的人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