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双眼皮,长睫毛。他的嘴唇有点厚,听人说,嘴唇厚的人深情,这点在他身上有待考证,不过不影响我喜欢他。他的头发有点长,走路时一跳一跳的。他的声音很好听,怎幺形容呢,就像矿泉水一样。我都好喜欢呀!
我在宿舍宣布我有喜欢的人了,舍友们猜出是他了。舍友彤彤和他是初中同学,她和我说,初中时,有个女生当着全班人的面向他表白了,他同意了,但是他对那个女生没有很亲密的举动,不久后他向那个女生提出分手了。
彤彤问,这样的男生,你还愿意和他在一起吗?我当然愿意啦,他没有拒绝那个女生是为了不让那个女生尴尬,多好的男生呀。
于是舍友欣欣撺掇着让我表白。放假回家后,我一鼓作气向他表白了,他说现在不想谈恋爱。我回他,好的。
回到学校后,一次外语课,他们去四楼上俄语课,我让学俄语的莹莹往他桌洞里塞盒百奇,后来也没塞成,因为莹莹说怕被别人看见,让人误会她喜欢他怎幺办。后来那盒百奇让我吃了,草莓味的,还挺好吃。
其实,在我喜欢他之前,我跟他也用眼神交流过。当时他旁边做的是我的初中同学小伟,我是个喜欢搞笑,笑点也低的姑娘。具体是因为什幺忘记了,反正后面我们经常上课时,眼神就碰撞到一起,然后嘎嘎乐,也不知道乐啥呢。估计那个时候就给他留下了傻子的印象吧。
这就是高一时期的全部接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