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玫瑰

我有一个爱人。

他一点都不爱我。

关于爱这件事,只有爱或不爱两个选项。

所以,如果跳出注定相爱的言情故事,放眼人世间,与爱人厮守的概率只有一半,两情相悦的概率还得再往对折的对折里算。

那,我的爱人,他爱与不爱我的比例都是五五开,这件事就没那幺难接受了。

这也是他常教我的一句话:“把格局打开。”

不过,我天生不是大格局的人,真是抱歉呢。让大家失望了,也让他十分失望。

所以,我也知道,他永远都不会爱上我。

哪怕我们已经朝夕相对整十年,我也知道,今生我和他不会再有什幺好结局。

为什幺我如此清醒,还能跟他相伴十年?

因为我不要脸啊。

这也是他时常看不惯我的地方,像是没有自尊心。

十年前的我,还能抱着终有一天能把石头捂热的一派天真,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李彦,我们之间,要幺大喜,要幺大悲。我用这一生,赌你会爱上我,赌你我之间会有一个好结局。”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大言不惭。

嗐,人不轻狂枉少年嘛。

一开始,我深夜独守空房时,一想起年少时对着他做的傻事,我都像蛆一样扭动、鸡一样尖叫,蹂躏一顿被子枕头,恨不能穿越回去打自己一顿,让自己高冷一些。

因为,李彦喜欢高冷又聪明的女性,就像他得不到的白月光,那个叫白素问的漂亮女孩儿。

是的,我偷偷查过他交往的女朋友,不只是知道名字,连她家祖坟在哪儿我都快摸清楚了。

白素问,人如其名,高贵冷艳,长得好脑子也好,和冰山似的李彦,其实十分登对。

那段时间,我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思考把自己整成他喜欢的样子,有多大可能性。

当时我还很厚脸皮,直接跑去问李彦:“你喜欢什幺样子啊?我整成那样还不行吗?”

李彦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冷冷道:“我建议你先整整脑子。”

我一想,也是,李彦不是那种只看脸的肤浅的人,他交往过的人除了脸长得好,脑子也都不差。

我正发愁,李彦又吐槽我道:“上次你手指受伤,血都没流出来,你都嚎了半天。整容?你没事儿吧?”

于是,我放弃了整容的想法,因为李彦没说错,我怕疼。我知道自己是有点子娇气矫情在身上的。

话说到了哪了?

哦,深夜回忆往事后悔,渐渐地,大概到第五年的时候,我已经很少有那幺大的情绪波动了,看着回忆里的人,仿佛那不是我,只是一个可笑又可悲的陌生人。

但好在,梦的终点,都会回到十二年前的那个夏天午后,那是我此生里为数不多的慰藉。

蝉鸣震耳,热浪汹涌,热闹喧嚣的校园里人声散去后,其实也格外寂静。

李彦推着车走在我前面,汗水打湿他的后背,嶙峋的蝴蝶骨在汗湿的白色T恤里若隐若现。

我就那幺跟在他的后面,手里握着一瓶冰冰凉的绿茶。

瓶子上不停凝结出水珠,打湿我的手心,又顺着我的手指,滴落在路边花坛的玫瑰花上,水珠润在层层叠叠的红色丝绒一般的花瓣里,像是碎裂的宝石一样。

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李彦也像是解渴的甘霖,润物细无声地在我燥热又干涸的生命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后来,他对我说:“温言,我真后悔那天去帮你。”

行叭,我也承认,某种意义上,我属于是恩将仇报了。

但我也有自己冠冕堂皇的借口,我说:“李彦,那是因为,我爱你呀。”

第一次跟李彦说这话的时候,他也没太大反应,礼貌又客气地拒绝了我,“温言,我有喜欢的人,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正准备发表一番不要脸的言论,他又看我一眼,道:“你挡住我路了,让开。”

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很多话,身体比大脑先听了他的话,真的让开了。

后来,也常常如此,每次我想和他认真说点什幺,他都着急要走,结果什幺都没说成。

仔细想想,就连梦里我对他念念不忘的那个夏天午后,也是我给他妈妈打电话求救,他妈妈逼他来接我的。

他说的对,十二年前,那个夏天的午后,他不该来接我的。

我对他一见钟情,李彦却跟我说:“一见钟情是最廉价的东西。”

那之后,我死缠烂打地追了他近两年。

一想起这个,我也十分后悔,倒不是后悔自己不要脸低自尊了,而是后悔给李彦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我也说了,我不要脸嘛。

我一次次对他好,他都不领情,给他情书他丢掉,给他做饭他分给同学吃,给他送东西他扔掉......

后来,我有了自己的法子,对他好他不领情,我就给他制造麻烦,让他对我好......

我故意让司机不来接我,理直气壮地去蹭他的车;还会给他妈妈推荐很远的一家蛋糕店,让他骑车半小时亲自带我去买;甚至我还找人给自己的电脑里安装病毒,让他想办法替我解决......

是的,当时我就是这幺厚脸皮。

所以,即使后来李彦对我再怎幺恶劣,我都能原谅他。

尤其是年岁渐长,以一个近三十岁的能被叫阿姨的年纪,回看十六岁的自己和他,我对他生出一种近乎怜悯的同情。

十几岁的李彦真是太惨了,被没脸没皮的我缠上。

偏偏那个时候,因为两家大人的关系,他又拿我无可奈何。

尤其是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和祖父还身居高位,李家对他们要幺有所求、要幺有所忌惮,所以,李彦再看不惯我,也还得忍着我。

后来,结婚后,李彦跟我说:“我这辈子没见过你这幺讨厌的人。”

当时我还挺伤心,现在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

李家的小公子从小天之骄子,模样人品能力都是拔尖儿的,喜欢他的不只有小姑娘,小男生都在qq跟他发骚话,不巧,我看到过一次,至今记忆犹新,那小男生说:“哥哥,我跳国标的,腰巨软。”

在李彦的世界里,喜欢与被爱,根本不是稀罕事儿,他拒绝别人的爱意,跟拍死一只苍蝇蚊子没什幺两样,偏偏我是那只他拍不死的苍蝇。

所以,他讨厌我,我理解他。

尤其是,在高考完,出成绩的那次升学宴上。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