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时礼没想过金鼠姑的力气如此大,轻松将他背起就罢了,还能漂亮地转几个圈,早知如此他该把那壳儿再做大一些,日后她胖了,也不肖去重新做个壳来哄她。
金鼠姑转完圈后脑子有些眩晕,眼冒闪星,摸不清天南地北的方向,于是身子斜斜往左倒去,右脚及时向后撤了一武,方才站定:“呼!好险。”
差些就把她的大壳儿给摔爆了。
“放我下来吧,你都不会走路。”安时礼忧自己会出丑狼藉摔下来,也愁金不会走路的金鼠姑会摔个狗吃屎,在冰天雪地里磕坏牙齿。
“没关系。”金鼠姑收紧两臂的筋肉,把安时礼护紧,“虽然我不会走路,但会跑,大宗伯,你抓紧我,我接下来要一口气跑回府。”
背着跑回府?安时礼更加忧愁了,当朝的礼部尚书当街掉态,有马车不乘,让个姑娘背着跑回府,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有这种喜欢被人背的癖好,有三寸舌头的人遇到这些事儿,也如吃了黄莲的哑巴。
“回府吃饭!”安时礼来不及拒绝金鼠姑的好意,她已迈开腿,跑动了起来,“回府吃饭睡觉!”
这时候强硬地从她身上下来的话,不是你伤就是我伤,安时礼只好把脸面埋进金鼠姑的秀发里,不让人看见。
当然,看见了也没办法。
“哟,这姑娘力气也忒大了。”
“背的是谁,瞧着这身形是个男子吧,三角身胚似个碑亭汉,不该弱啊。”
“虽说女子的气力也不弱,但能把一男子背起来跑,也忒厉害了些。”
街边众人的讨论,和着刮过耳畔的呼啸的风声,安时礼还是听了个碧波清爽,不漏一个字,听来一张脸皮薄如纸,更是红烫。
而金鼠姑一句未听见,背着人一心一意要回府吃饭,用两条笨拙的腿跑,远不如在地上爬得快,她想手脚并用爬着回府,却也知道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爬行之举,实在掉态。
跑到一半,金鼠姑满脸是汗,脸颊连着脖颈一片灼热,安时礼感受到了她身上散发的热气,与她柔柔咬耳朵:“乖乖,我的脚不疼了。”
“不呢,伤筋动骨一百天,不疼也有伤。”金鼠姑吸一口寡气,胸腔注满了冷飕飕的气,人也没那幺热了,只是喉咙里有些口渴。
拗不过金鼠姑的强势,安时礼无可奈何,继续低垂颈儿把脸遮,但熟悉他的人,凭一个影儿也能晓得他是谁。
“啊,那不是大宗伯吗?”在前方与茶三婆买完花的蔡田萝不妨头看到了在金鼠姑背上低垂脖颈的人,只一眼,就认出来他是安时礼。
听见有人认出他来,安时礼不胜羞涩,更不敢擡起头,好在金鼠姑别无其它心思,一昧地向前冲刺,管谁在说话。
一刻后终于回到府上,安时礼从金鼠姑身上下来后长长地吐了口气,金鼠姑一刻不停跑了这幺久,口干舌燥,再不管会不会失态,香口中吃紧喘着气儿,爬到井边寻水喝。
喝完水,金鼠姑精神大振,一纵一跳,麻雀儿似至安时礼身边:“大宗伯,日后你去上朝,我背你上马车,下朝回府,我背你下马车。背人也太好玩了,要不你的腿就一直伤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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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小了些,有人食物中毒,陪同去医院
后面就开始虐礼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