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与欢找人帮忙购置的房产位于小城相对偏僻的角落,靠近农田,最近的人家也住在十里之外。
来到看似普通的一处小院门外,她上前敲了敲门。
院门打开,露出一张中年女性的脸庞。
“老板,一切都准备好了。”这位是她的另一名助理路微女士,在此已等候多时。
——
在新家好好休息了一星期,每天早起早睡认真吃药,叶与欢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不仅不需要工作,有人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还有花不完的钱。
在医生诊断她的失语症有所缓解后,叶与欢戴好墨镜和帽子,把自己的头脸盖得严严实实,开车出门。
车上除了她自己,只有林斐瑜一个人。
沿着记忆里的路线慢慢地开,她在一个小区门口停好车。
这个小区一眼看去就知道上了年纪,门口的路牌早已老化得不能看,勉强能看出第一个字是“昌”,剩下的街道名称都被深红色的铁锈覆盖。小区本身更是连一个像样的大门都没有,只不过是几幢平平无奇甚至有些破旧的小楼凑在一起,勉强算是一个迷你社区,十分钟都能逛一圈。
林斐瑜跟着她向前走,无视了路旁投来好奇眼神的几个老人,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入小区。
叶与欢慢慢地爬楼,棕褐色的扶手已经掉漆得生硬粗糙,脚下的木板吱嘎作响。
这是很老的小区了,建筑隔音可以说是非常差,从一楼走到五楼,数数已经听到两家人吵架、一家打孩子的哭闹声和摔上大门的声音。
她在这里度过了一段不长不短的少女时光。那时候她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唱歌和写歌词,每天从小超市下班以后,就是和好朋友们一起唱歌,还被听到声音的邻居找上门来旁听过。
在同龄人中叶与欢算得上幸运,因为母亲身体不好,生了她一个就不生了,她便成了难得的独生女。
又因为母亲没办法下地干活,总是呆在家里,让她成为了更加难得的有人管教的孩子,因此有很多时间学习包括语文数学在内的基础课,好歹学会了一些字,读了几本书。后面动乱越演越烈,学校里没人教书也没人上学,再加上母亲病情恶化,连路都没法走,压着她13岁就出去打零工贴补家用。
而后来,母亲过世,父亲跑路,一日之间,生活的压力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这个家,不再是家了。
阔别二十多年,叶与欢重新站在了破旧的铁门前。
她擡起手,生疏地敲了敲门,同时摘下口罩。
也不知道现在里头住的是哪位亲戚,大概是不认识她了。
“谁啊?”陌生的声音响起,还没等她回答,门开了。
“是我,叶与欢。”失语接近一个月,叶与欢张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喑哑。
门后是一年逾六十的阿婆,她似乎有些耳背,凑近了看,突然惊喜地喊了声:“是欢欢啊!”
叶与欢差点没认出来这是谁,点了点头,尽量忽略门后那一下巨大的响声,笑得特别高兴:“是您啊!陈阿姨!”
和记忆里模糊的样子相比,阿姨的样子老了许多,头发已经全白了。
她拉开门,一边请叶与欢进去,一边对着里头喊:“陈宏,看看是谁回来了!”
忙着摘帽子的叶与欢一愣,看见一个人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把倒下的椅子扶起,转身过来。
她好像忘记了该如何呼吸一般,看着这个穿着格子衬衫的中年男人手脚僵硬地靠近,逐渐将眼前这人的样子与记忆里的重合。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可没想到会在自己以前住过的家里,见到她的青梅竹马,陈宏。
看着对方木呆呆的样子,叶与欢对上他的双眼,笑着说道:“天呐,你连老朋友都不认识了吗?”
要不是顾及着陈阿姨在场,怕他不好意思,叶与欢可能会给他一个阔别已久的拥抱。
虽然表面上轻松,叶与欢可没做好和这位初恋打照面的心理准备。
陈宏变了好多,光从外表看起来,和外边随随便便捡的中年男人一样了·····发际线上移,肚腩鼓起,眼下水肿青黑······
怎幺过了四十岁以后,原本一株青涩小白杨就成这副德行了?
陈宏看起来像惊喜懵了,相比高兴,脸上更多是迷茫:“这幺多年了,你怎幺突然回来了?”
他试图掩盖自己刚刚从椅子上摔下来的事,叶与欢也假装没发现,笑着寒暄:“忙啊,这可是好不容易来的假期!”
“你会呆多久······?”
“说不准,可能会住久些。”
叶与欢不等他招呼便走进客厅,好奇地看着屋子的状况。
这里以前是她爸的房子,看来在她离开后,被亲戚转让给陈家住了,能明显看出是老人家的居所。
面积不大的小屋里满满当当放了东西,墙上花花绿绿的破烂墙纸斑驳破旧,餐桌和椅子都是以前她家剩下的那几把,一个暗红色的罩子扣在餐桌上,盖着吃剩的饭食。
和她模糊记忆里的生活环境相比,进步已经非常大。家电齐全,餐桌斜对面有一台电视,厨房也全部拆掉重建过,瓷砖是和周围被油烟熏的枯黄的天花板相比格格不入的白色。
叶与欢的眼神快速移动,突然黏在了电视机顶上的全家福照片。
全家福照片里有六七个人,看得出来是几年前的照片了,但是被人很珍视得放在那里,颜色并未因照射阳光而衰减多少。
相框上没有灰尘。照片里陈阿姨的头发还未全白,站在中央的陈宏的发际线也没有上移,但是在他身旁站着一位年龄相仿的女士,手里牵着一个开怀大笑的男孩。
原来······他已经结婚生子了啊。
回头仔细看,其实这里处处都体现出孩子的影子;门口鞋架上,有两双格格不入的较新一些的鞋,在一众布鞋里脱颖而出,是老一代人舍不得给自己买的;褪色的沙发上有一个相对新一点的书包;墙纸的缺损处,还能辨认出绿色蜡笔的涂鸦痕迹。
叶与欢克制着,咽下本想说的话,拍拍陈宏的肩膀,说:“我路过,上来看看以前住的地方成什幺样子了。”
她定睛看着陈宏的眼睛,失望地发现曾经清澈的虹膜已变得浑浊暗淡。
她眨了眨眼睛,快速让自己微湿的眼眶恢复正常:“很高兴今天见到你。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两句话,她几乎下意识要伸手向助理拿签名照之类打发人的玩意,又收回手。
叶与欢在心里嘲笑自己一声:原来有一天,连见到陈宏,自己的发小,也需要用这一套来对付了吗?
她停了停,轻轻笑了笑,挥手再见,转身出门。
林斐瑜拿着她的墨镜和帽子,乖乖地站在门口,一步都没有踏入房间,像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一般。
但是她的心里并不像表面那般平静。
她从未见过叶与欢虚伪成这样子。在以前应酬喝酒的时候,面对那些对她不怀好意的各路投资人和其他竞争对手的时候,叶与欢的虚伪是无懈可击的,而现在的她······
看起来就像是被从里到外地瓦解了,只剩下一点什幺东西把她拼在一起。
在叶与欢转身离开后,她并未立刻跟着下楼,而是友好地询问陈宏是否需要一些纪念品作为被老板突然打扰的补偿,并态度良好地留下了几份小物和她的电话。
这是作为助理的基本素养。
——
叶与欢快速下楼,像是逃跑一般离开了居民楼,钻进车子里。
静谧的空间里只有她自己的叹息。
没有人会停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