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7章 小爷(中)

“这世界上还有敢和那曲蛇蝎抢男人的女人?!”我的重点本是想讽刺曲蛇蝎的蛮横霸道,可说出来才发现,我这是十足十的惊叹口吻。

“在人家眼里,是曲小姐来抢她才对,”闵柔果然没听出我有嘲讽的意思,说道:“那女孩的妈妈是朱家本家人,父母早亡,有个大逆不道的哥哥,犯了众怒之后也离家出走了,所以她自幼便长在朱家大院,可本家外戚两边的孩子都比较疏远她,那位教过书的老先生既有几分同情,亦是真心喜欢这女孩宠辱不惊的性子,平时便颇为关心照顾,这女孩也像孝敬长辈一样孝敬这位老人,不但从小便与小爷一起长大,说是形影不离都不夸张的,感情好的,像亲姐弟似的……”闵柔说到这里,屋里几乎所有人的眼睛都和她一起转向了楚缘,而楚缘端着一杯茶,要喝却忘了喝似的,听的很是用心,连集中到自己身上的视线,都很迟钝的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小脸瞬间烧的通红,忙低头喝茶掩饰,又忘了茶烫,疼的直吐舌头。

兄妹,姐弟……闵柔不会是在暗示,那小爷亦和我一般,有这样一份不伦之恋吧?

“曲小姐与认识小爷的第二年,那位老先生就过世了,要问小爷觉得这世上还剩下谁是亲人,大概,就是那位像他姐姐一样的女孩了吧?”闵柔没有继续说那姐弟二人的关系,长长叹了口气,道:“听曲小姐吹小爷的事情,我觉得,和相公你最像的地方,大概就是性格了,一样的不卑不亢,一样不爱出风头,可谁若是惹了他,或者触碰到了他的原则底线,那就算是天,他也要去捅个窟窿,塌下来,自己扛,扛不住,粉身碎骨亦不怕,而他偏偏就有扛得住的本事——曲小姐说,同一辈的朱家外戚的孩子当中,她是孩子王,可服她的,却未必都是真心,但若说哪个不是真心服那位小爷的,绝对没有!小爷这个称呼,便是他们给叫起来的,因为朱家本家有位太子爷嘛,那位太子爷最爱寻小爷晦气,可回回都碰自己一鼻子灰。”

这小爷,与朱家本家的那位太子爷,恐怕不是一个意思吧?

我咋觉得,小爷是曲家姑爷,或者说,是代表整个朱家外戚阵营这边的姑爷的意思呢?

小孩子乱叫,只是为推个最厉害的人出来压压朱太子的风头,或者单纯讨好曲笛奏这个孩子王,可大人们不制止,显然就是有别的想法了,看来,这朱家内部,确实不是一般的复杂,且绝不单单是本家与外戚之间有问题,首先本家肯定就不是一条心的,否则那小爷的本事再大,没有自己人彼此的权谋制衡,也不可能放任这样一个外人在外戚孩子当中受到如此拥戴吧?

三小姐现在烦恼的,不也是家族里面有不同的声音在你争我吵吗?

或许,大家族都这样,人情冷漠,利害至上。

闵柔又呷了一口茶,接着道:“曲小姐不屑,苏逐流却和我姐说过,现在京城纨绔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京中苏狂爷,人中朱虎象,听听,苏逐流若是遇到那朱虎象,也不过就是个只能在京城里狂的爷。可就是这个把京城四少比的仅仅勉强剩下一个苏大少的朱太子,从小争到大,都始终踩不住那位从没和他争过什么也没和他抢过什么小爷的风头,哪怕那位小爷和相公你一样,除了一身的骨气,其实就什么都没有了……好像越扯越远了,咳,不过终于说回正题了,那位小爷所以甩了曲小姐,就是因为朱家反对两人的关系,那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太子爷知道曲小姐怀上了小爷的孩子之后,更是人生之中第一次气急败坏,竟用极下作的手段去谋害小爷,却误伤了小爷那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如姐姐般女孩,那女孩好歹也是他们朱家自己人啊,可朱家庇护那太子爷,对女孩重伤致残这么大的事情竟封口缄默,小爷哪里肯忍?一怒之下,单枪匹马就闯进了龙潭虎穴一般的朱家大院,一拳打瞎了朱太子的一只眼,一脚踹断了朱太子的一条腿,朱家大院里圈养的那些号称每个都能以一敌十的看家犬和保镖们一拥而上,却被他一个人两把刀全给放倒了,朱家人最后甚至开了枪,都没能奈何得了他,后来还是朱家老太爷亲口告诉曲小姐的,小爷是靠自己的本事走出朱家的,受伤的女孩是自愿随他一起走的,临走前,小爷还一口唾沫啐在他那张老脸上,言明是他甩了朱家的女人,不是因为他怕朱家,是因为他看不起朱家,看不起朱家上上下下都是一群冷血又没种的人渣败类,他高攀不起,也不屑高攀。”

霸气!

这才是传说中的王霸之气吧?

一个人真正的强大,不是因为外在的武装,而是源于内心的坦诚——光明磊落,才是霸道的资本。

恃强凌弱、仗势欺人,再怎么目空一切,也不过徒有其表罢了。

“相公,你不觉得那位小爷的性格与你真的很像吗?”闵柔道:“他将所有过错和仇恨都背到了自己身上,然后以最潇洒的方式,带着受伤的女人一走了之,他宁愿曲小姐恨他一辈子,也不愿曲小姐为他放弃或者牺牲任何东西,为了保护自己身边的人、重视的人,莫说前途,就是性命,也是可以随时豁出去的……”

看到几个丫头纷纷露出认同且幽怨的表情,我尴尬的咳了一声,避重就轻道:“那么彪悍霸道又帅气的事情我可做不出来,别说是砍翻一屋子坏人,一个坏人就把我收拾成现在这副模样了,我觉得,我比较像那个被收拾的挺惨的朱太子……”

流苏显然知道我想回避什么,虽然委屈,还是想帮我转移话题,问道:“小爷大闹朱家的时候,那位曲小姐不在吗?我觉得以她刚烈的性子,也不屑攀做朱家人吧?”

“当然不在,她不是怀孕了吗?她太了解朱家那群人了,如果被他们知道,他们肯定不会让自己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明的暗的,还不手段都使将出来?绝对防不胜防,所以发现怀孕之后,曲小姐借口留学,第一时间就跑到了国外,甚至没敢告诉小爷,生怕以小爷的性格不屑隐瞒,直接去向朱家提亲,曲小姐觉得,孩子生下来才算真正的生米煮成熟饭,看在刚出生的小宝宝,还有与收养小爷那位老人相识相交大半辈子的情分上,本就疼爱她的朱老太爷肯定就不会再反对她和小爷的事情了,而曲小姐欠我姐的人情,也是这样来的——朱太子怎么可能不派人盯着她监视她啊?肚子是藏不住的,一旦大起来,想瞒也瞒不住呀,所以曲小姐才到国外,就甩开了这些尾巴,开始躲躲藏藏,然后就遇到了我姐,我姐这人不就好管闲事吗?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从朱家跟出来的那几条尾巴给收拾了,顺手将曲小姐也捡回了家,陪着她直到孩子出生,所以她的孩子就认了我姐做干妈……后来我姐又捡到小秋,除了小秋和她一样都是在北天出生,既有缘又投缘,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小秋的身世和经历让她想到了当年的曲小姐……”

郑雨秋连连点头,道:“我认识姐的时候,她和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曲小姐的事情了。”

原来不止是亲信,三小姐的闺蜜也是捡来的……我真不知道该说她是心地善良爱管闲事呢,还是单纯的捡人有瘾了……

“连那位小爷都不知道姓曲的怀上了他的孩子,你姐又帮她收拾了尾巴,把她藏了起来,那……朱太子又是怎么知道的?你刚才不是说,他就是为此才气急败坏的使出下作手段去谋害那位小爷,结果误伤了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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