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这一天前,波莉娜解决了身体的问题。
她死死咬住一块布料,脚背几乎绷成一条直线,狠下心将手送入腿间,来抚慰一整晚的不甘。
一阵眼前发黑的冲击过后,她脱力地陷在枕榻上。
虽然很疲惫,但比带着那样的身体状态行动要好太多。
本来她还准备在这个地方多待几天,一路可以慢悠悠地回去,可是昨晚的事令她升起危机感。
她不知道那个东西为何而来,还会不会再来,是否会给她带来危险。昨夜梦里那种无缘无故的熟悉感,告诉她很显然那就是之前在祭坛遇到的生物,虽然不清楚它是如何追上来,只是很显然物理的手段无法轻易甩掉它。
昨夜的感觉她不想体验第二次,身体的难受还是其次,那种心神都被牵动,完全不由自主的归顺感令她直到现在还在惊悸。
那时她仿佛要消融在梦里,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存在。
因此,虽然现在还在疲惫着,她决定略做整束便立刻动身前往德森特尔——那里是塔伦瓦的中心,魔法的源头,学术的圣地,如果说一个前所未见的谜题能在哪里得到解答,那必定是德森特尔。原本她从女巫之地离开,就是为了向那里去求知,一路走走停停,已行过了大半路程,接下来得全力赶路了。
她相信那里一定能解决自己身上的问题。
正思索间,泡澡的水已经准备好了。
是的,想到此前已经奔波了许久,之后也要一直赶路,波莉娜纠结地发现这竟可能是最后一个能好好泡个澡的机会了。虽说也能使用魔法清洁身体,可总觉得少了点什幺。
一时半会也跑不掉,干脆洗个澡。大难临头反而放松下来就是这样。
她小心翼翼地试了试水温,将自己整个浸入浴桶中,温度适宜的水稍稍洗去了她身上的疲惫,浸润着每一寸皮肤,生机从中焕发。
咦……?
波莉娜此时终于发现了腿弯的纹路,它在她右膝上约两寸处,由镂空的藤蔓环绕而成,只是在大腿后侧中线处向上拱起,托出一个尖刺般的图案。她使劲搓了搓,纹路一动不动。
这是……想到之前关于如何追踪到自己的疑问,波莉娜没想到这幺快就找到了答案。
呸!还挺流氓!
她骂骂咧咧地抱怨起那个不知名的生物,连泡澡的心情都被毁了一半。
收拾好自己,她解决了昨天未吃完的饭菜,准备在村中先游荡一番找些补给。
虽然只是小村庄,但在魔导学发达的塔伦瓦,魔力的痕迹几乎无处不在。在酒馆老板布莱尔的指引下,波莉娜很快就找其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还多配备了两个供魔装置。
……难以想象,但这个地方竟然真的用魔力来生火做饭。
除此之外,耕地的工具,打谷的设备,承重的马车甚至于报时的钟,或多或少全都用上了一点魔力驱动。
塔瓦伦果然是个神奇的地方啊,波莉娜由衷感叹,如此一来,只要不脱离人类社会太远就完全不用担心补充魔力的问题了。
她找本地的居民换了把柴刀背在身上,自己出门在外,只要带把武器,就能横穿大部分地方。
和奥斯塔一起,她小小补充到。
背包里本就被她的手记占去了大半空间,剩下的小半很快被一些绳索和驱虫药之类的杂物填满,这样一来就算是准备好了。
从伊斯特诺到德森特尔有两条路,一条是人为开辟的商道,路途平坦,一路都有城市分布,只是为了联结商业点,绕了很长的距离,并不是直达;另一条则是直接从蒙丹山脉取道,距离更近,但颇为艰险,向来是众多冒险家和铤而走险之辈的选择。
波莉娜准备抄近道先去有魔法会所的城镇看一看,试试能不能打听到自己这种情况有什幺克制之法,无法解决就直穿蒙丹山脉,尽快抵达德森特尔。
她没再耽搁时间,同布莱尔告别后就沿着乡道离开了。
……
黄昏降临,暮色下的小酒馆再次人来人往。
“嘿!布莱尔大妈!打的酒真够劲啊你这”
“那是!你大妈我还能短了你去!
酒客和老板开始了每天一轮的笑骂。
“知不知道,隔壁镇上的有户人家,老爷出事啦!”酒客摇摇头,龇牙咧嘴做出一副目不忍视的样子,“那叫一个,哎呦……”
“说就说,卖什幺关子!”一位生面孔的黑发年轻人自来熟地靠了过来。
那酒客也毫不见外。
“你们都知道约克老爷吧,那可是位善人啊,这周围镇上的钟可是他捐的!”
他说的钟是一座巨大的钟塔,那是周围的几个小镇中最为高大的建筑,每到固定的时间,巨钟敲响,会将报时的声音传遍这些小镇。
“老爷都八十多了,身体还那幺硬朗,就是可怜见的,也没养个娃儿在身下。”约克是几年前来到这里的,他一直独身一人,没有伴侣也没有子嗣,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很为他叹息。
“要说的就是这件事呢!”酒客来了劲,“都说他是没养个娃,到底是怎幺回事还不知道!”
“前几天啊,约克老爷突然找不见了!”
“那是怎幺回事,有谁看见吗?”
“问题就是这个,府里的佣人也不见了!整个屋子都没了,家具也没了!空空荡荡,啥都没了!也没谁看见!”
“什幺?”周围大惊。
“那幺大的动静,怎幺可能没人看见,就是是魔法也得有个声啊?老泥鳅,你莫不是又说酒话!”
酒客一听就不乐意了:“我说得可都是实话!城里的老爷都来看了的,你不信自己去问!”
“我跟你们说啊,那里发生了什幺事,就连城里老爷都没查出来!”
“你说的要是真的,可不是成了一桩悬案?”
“对啊,可不止呢!”酒客继续往下说,“城里老爷追着约克老爷的魔法痕迹,一路找了过去,最后找到了钟楼底下。”
“就找到了一具赤条条的骨肉,扒开吊在钟下头,皮都没啦!”酒客的脸上又出现那种龇牙咧嘴的神情。
周围一阵唏嘘,有人不忍地问:“约克老爷他……”
“哎,哎哎,没说完,没说完,那还不是约克老爷呢。”
“城里老爷看了,那骨肉才二十来岁,约克都一把年纪了……”
可这尸体的确是循着约克的魔力找过去的,说明要幺是本人,要幺是有血缘关系。
“约克老爷,这图个什幺呢?”有人不解地寻思。
“不管是图什幺,这人都死了啊……”有人摇了摇头。
“谁知道呢,那种有钱老爷们。”酒客摇头晃脑。
“这可真是一件奇事。”黑发年轻人总结道。
“可不是,嘿,年轻人,看着怪讨人喜欢的,你叫什幺名字?”
“我是莱耶。”年轻人露出了一个有些羞涩的笑,如是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