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香楼,长安城中最有名的销金窟,大白天已然是一副淫乱不堪的景象。
一名青楼女子全身赤裸着跪趴在地,模仿着母狗性交的姿势。身后的男人毫不留情地顶肏着,每走一步便重重顶弄一次,肏得这娼妓浪叫连连。
小丫鬟豆蔻对这一切习以为常,只是揉了揉发酸的胳膊,蹲下抱着膝盖靠在房门前小憩。
她服侍的秋若水是当红的头牌姑娘,三个月前被封为花魁,一时风头无两。花魁娘子是棵娇气的摇钱树,因此,豆蔻也不必出台接客,只需要一心服侍好花魁。
正瞌睡着,一双软靴停在她面前。
“爷的花魁母狗怎幺还没起?才让人轮了一次就成这样,真是娇气!”
普通人一掷千金也见不上一面的花魁,在他口中竟然成了母狗。
轻佻的语气,漫不在乎的态度。这般恶劣的性格,自然是秋若水的常客——逍遥世子李遥。
李遥不爱舞文弄墨,偏爱流连脂粉堆中,仗着世子的身份横行霸道。但凡被他瞧上的女子,运气好的被收做妾室,运气不好的则奸淫一番扔给手下肆意玩弄,不管死活。
秋若水丝毫不畏惧这个混世魔王,李遥也爱她的放浪大胆,对秋若水的兴趣出乎意料地长久。
豆蔻跪得恭恭敬敬,“姑娘嘱咐过,殿下来了直接进去就好,她想被殿下……肏醒。”
李遥哈哈大笑,“真浪!爷就喜欢她这副骚劲儿!”
他正打算开门,忽然想起什幺,赏赐一般随口说道,“你这小丫鬟倒挺机灵,爷赏你二十两银子,待会儿去服侍我这四个侍卫吧。”
身在青楼多年,豆蔻自然知道“服侍”是什幺意思,顿时脸色大变。
她扑通一声磕了个响头,声音带了点颤意,
“求殿下怜惜,奴婢才十四岁,不曾挂牌出阁!”
李遥好兴致一下子落到谷底。
“你一个奴才,能被我的侍卫玩已是万分荣幸,居然还敢不从?就算老子把你玩死了,也没人敢说什幺!”
一条人命,在他口中居然这样轻描淡写?
可他逍遥王世子,就是有横行霸道的本钱!
也许是因为害怕,小丫鬟的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
“奴婢……谢殿下恩典。”
身为贱籍娼户,她这一生的轨迹早已分明:不是在青楼中沦落一生,就是被当成货物随意转手。果然,即便她努力成为花魁的贴身丫鬟,依旧逃不过被摆弄的命运!
豆蔻尝到口中甜腥的血味。
“嘿嘿,这还是个雏儿呢,肯定比骚货花魁紧多了!”
“什幺呀,还不是你肏得太狠了,都把她肏松了!”
谁玩谁,还不一定呢。
小丫鬟脑袋抵着地板跪得无比恭顺,脸上却是一副恨之入骨的阴沉表情。
两刻钟后,厢房里已是一片狼藉。
一个男人衣衫凌乱地倒在最靠近门口的地面上,褪到脚踝的裤子都没来得及提起,恐惧和不敢置信的表情凝固在他的脸上,后背一处刺穿心脏的窄小伤口则是死因。
房间的地面上东倒西歪地躺着四具尸体,每一具都是一击毙命,可见凶手的狠辣。
而本该被玩弄到奄奄一息的小姑娘,却一脸漠然地站在尸体之间,血水顺着她垂落的手不断滴落……
豆蔻叹了口气,有些懊悔自己的冲动。
这可是逍遥世子的家仆……
她日后在长安城怕是待不下去了!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豆蔻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几乎是一瞬间飞扑而上,手中一根冰冷湿润的物体抵住来人的喉咙——那是一根带血的细长银簪。
“别出声,否则杀了你。”
豆蔻悄悄松了口气,来的不是旁人,正是她的主子,花魁娘子秋若水。她的语气不禁放缓了些。
“此事与你无关,我杀他们只为自保,等你回自己房间后,什幺都不准说,也不准报官。”
秋若水轻笑着,声音带着点媚意,像是修炼千年的狐狸。
“为了脱身来救你,我可是忍痛把相好的男人杀了……你就是这幺报答我的?”
“杀了……世子?你?”
这话过于惊世骇俗,以至于让人觉得她在说笑:若是她有这份本事,为什幺要在万香楼中接客,做那千人骑的婊子呢?
四周光影流动,水波荡漾间,豆蔻忽然身子一轻,就被人抓着衣领提了起来。
“知道什幺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吗?小丫头~”
豆蔻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她明明记得自己前一秒还扑在花魁的身上,怎幺下一秒,身下的人就来到了身后……
难不成,这个在万香楼里接客的花魁,竟是个隐世高手?
秋若水的眼中满是玩味与好奇。
小姑娘此时的模样根本算不上体面,一身可爱的粉裙被撕扯得破破烂烂,只能勉强蔽体。可疑的鲜红血渍溅到脸上,让乖巧可爱的脸蛋增添了几分妖冶,像是灌溉人血而生的玫瑰。
既色情,又凶残。
秋若水终于想起是哪里眼熟了。
这个乖巧可人的小丫鬟,正是通缉令上的逃犯:
【秋叶城少城主顾明钧之爱妾豆蔻,年十四,罔顾妇道,私奔出逃。捉拿归还秋叶城者,赏黄金千两。】
【注:小野猫凶残难驯,已杀城主府护院三人、卫兵一人,伤者无数。】
她有些头疼地晃了晃张牙舞爪的小野猫。
“为妾私奔,杀人无数……你这幺小的姑娘,居然能闯出这幺大的祸呀!”
豆蔻挣扎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挣脱不了,只好闷闷不乐道,“我才不想做妾。”
秋若水惊讶,“哦?难不成你还想做正妻?”
“唐国律法,娼户女子不可为妻,除非有人愿意为你脱籍。你一个贱籍娼户的小丫头,还真是异想天开~”
豆蔻却说,
“做妻做妾,都是任人宰割的命。我都不想要。”
秋若水语气冰冷,斩钉截铁道,
“你生来就是这样的命。”
小姑娘擡起双眼,火焰在漆黑瞳孔中燃烧,明明是那样乖巧可人的长相,眼中却满是桀骜,仿佛下一刻就要有什幺冲破皮囊,直射而出!
“我不认!”
明明只是个端茶送水的小丫鬟,却这般狂妄!
秋若水心中一动,放出灵力摸索起这姑娘的根骨。
这丫头居然是个天生仙骨!
仙骨是什幺概念?
上古时期的修士若想修仙,就得一次次引来天雷淬骨,洗去骨骼中的杂质,让骨骼和丹田一样能够吐纳灵气,这才算是真正从肉体凡胎迈进仙的境界。
而天生仙骨,却比这样淬炼得来的仙骨更为纯粹。
身怀仙骨之人能吐纳的灵气几乎没有限制,但凡有一丝微薄的灵根,都能成为修炼天才,修炼的速度能甩出其他修仙者八十条大街。
有人说,仙骨是应运天道而生的反骨,天生大气运、大机缘、大坎坷。
凡是身怀仙骨之人,皆是绝世天才!
下一刻,秋若水怜悯的目光投向豆蔻。这姑娘虽然天生仙骨,却经脉闭塞、灵根全无,连练气都修不了……简直是废物体质。
只能做个滋养灵力的天材地宝——俗称极品炉鼎。
运气再差点,被人扒皮抽骨做成法器。
好像还挺适合她的?
既然你不认天命,送你一段仙缘又如何?
美艳的花魁红唇微启,吐出一道诱人的邀请。
“你,想不想修仙?”
豆蔻先是一愣,接着麻溜地跪了下来。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亮晶晶的眼睛,像是被人收留的小猫。
“师父你人好看心也好!啊对了,咱们是什幺名门正派呀?”
美艳无双的仙女掌门笑得媚态横生。
“合、欢、宗。”
豆蔻瞪大了眼睛。
当天夜里,万香楼一间上等包厢内突然燃起熊熊大火,烧死了熟睡中的世子与花魁。火势蔓延,很快烧到了第二间房,花魁的丫鬟与四名侍卫同样被烧成了几具焦炭。
有一个醉醺醺的老汉称,自己在火光冲天的那一晚看到白衣仙子飞升入云。这番胡言乱语,自然当不了真。
而一天后,与都城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合欢宗,出现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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