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香克斯后,她在床上百无聊赖地躺了一会儿,又悄悄冥冥地坐了起来。本乡没有按照约定来找她,这令她感到不安。是哪里露出了马脚吗?是不是我演得不够自然?她忍不住开始自我怀疑。可随即,她又觉得,在无法洞察他人真实想法的情况下,哪怕演得假,也必须硬着头皮演下去,其他的就别管了,一旦掉入了怀疑自己的漩涡,就容易举止做作,反而更危险。想通了这一切后,她感觉自己像卸下了一个包袱,心情舒畅了不少。
这时,一个人影从窗外经过。虽然人影只是一闪而过,但她敏感地捕捉到了,并对这个身影做出了判断。是莱姆琼斯,一个十分年轻的船员,算是这个海贼团里和她的年龄最接近的人。
在最近两天的默默观察中,她对所有船员的性格都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并将船员们分为两类:可以接近并套出情报的,以及完全不可能与之接近的。莱姆琼斯在她的判断中属于前者。她的表演时间又要开始了。
于是,当莱姆琼斯和伙伴们一边灌酒一边聊天的时候,就看到她立在皎洁的月光下,对着他们优雅地挥手,似乎在打招呼。
这是她和红发海贼团打交道以来,第一次摘下了面纱。雪白的手臂在月色的映照下轻晃着,配上后方那银光闪闪的海平线,仿佛是一只孤凄的白鸽,就如一些吟游诗人的诗句中所描写的那样。她冲着这边歪头一笑,然后款移莲步走过来。从她踏着那双白色鞋子、披散着那头繁密得不可思议的黑发从另一头走过来,并且将一股美妙馨香带到他身边的那一刻起,莱姆琼斯就强烈地预感到,她将会成为他这辈子最痛恨的人。
“晚上好,请问你们有看见本乡吗?”她问。
“你找本乡干什幺?”
燕燕.班奈特露出了诡计得逞似的得意且倨傲的微笑。当然,对面的男人们不会知道她是在为诡计得逞而笑。“这个跟你无关吧?”她用冷漠的眼神看着莱姆琼斯,“没看见就算了,我去问别人。”
他为她的性格感到吃惊。根据贝克曼和本乡的讲述,以及之前对她的第一印象,他还以为这会是个温柔明媚的姑娘。一种幻想破灭的暴躁感控制了他:“喂!你这是询问该有的态度吗?”
她很不耐烦地皱起眉头,直接丢给了他一个白眼:“不想和你说话。走了。”
说完,转身离去,头也不回。尽管莱姆琼斯在后面还呼喊了几回,可她却连一个回顾的眼神都没有给他。
夜晚,莱姆琼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全权陷入了燕燕.班奈特设计的陷阱中。他和当时的几个伙伴是这艘船上唯一一批见识到了她摘下面纱的人。他们为其感到晕眩,可回头仔细想起来,却完全不知道该怎幺去描述她。以莱姆琼斯的词汇量和造句水平,他只能描述出当时她翻的那个白眼带给他的感觉——令他怒火中烧的一个白眼。他怒火中烧,不是因为被她甩了脸色,而是因为即使被她甩了脸色,他也完全记恨不起来。他为突然变得如此不敢发脾气的自己感到怒火中烧。而且,最令他自责的一点就是,当时她看向他的眼神简直是明晃晃的冷漠,可他的内心深处却存在着侥幸,觉得她的冷漠中肯定闪烁着某种别样的东西,这种东西早晚会让她对他产生好感、绽放微笑的。
他对这样窝囊的自己感到愤怒。他越是愤怒,就越是难以忘怀她的恶脾气。他越是对她的这种脾气斤斤计较,就越是会对她产生一种畸形而拧巴的喜爱,以至于忍不住想再被她甩一次。
就这样,他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一看到燕燕.班奈特就觉得厌恶,觉得烦躁,控制不住想去邀请她。不管他是邀请她在船板上走一走,还是邀请她今天坐在他旁边吃饭,还是主动提出护送她回房间,她都冷漠地拒绝,甚至可以说是理都不理他。她弱小得近乎一捏即碎,可她却完全不惧怕高大强壮的莱姆琼斯,哪怕莱姆琼斯气得青筋暴起,龇牙咧嘴,她都敢再火上浇油地对他说:“别随便搭讪我。走了。”
起初,他以为这就是她的性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或许还能安慰自己,而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她只对他一个人是这种态度。他不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就因为那天晚上问了她找本乡干什幺吗?啊,本乡,对的,说起本乡,更是令他愤懑。不是本乡令他愤懑,而是燕燕.班奈特在本乡面前惺惺作态的样子令他愤懑。
本乡被她迷得东倒西歪,而她也经常对本乡撒娇,去医疗室找本乡看这样那样的病。船上的人都认为她会在本乡或者贝克曼之间选择一个,然后和其在烈火般壮阔而炽热的雷德·佛斯号上来一场镜花水月般的恋爱。恋爱结束后她就下船,他们就继续航行,就像海贼之间流传的那些浪子与美人的故事一样。这样的爱情故事才是海贼们的常态,天长地久、生死相依的爱情更多属于陆地上那些傍土而生的家庭,所以船员们对这事很看得开,反正都见惯不惯了。
就目前来看,大家更看好本乡。
没有一个人知道燕燕.班奈特讨厌莱姆琼斯的原因。莱姆琼斯本人最是不得其解。然而,很不幸的是,他就是很吃这一套——不得其解的、莫名其妙的、急切攻心的厌烦,加上越是厌烦就越是在乎、越是难忘的奇妙的暧昧,以及深埋在心中的对冰山美人的卑微妄想。
冰山美人。对于莱姆琼斯来说是这样,对贝克曼而言也如是。那天,有人就燕燕向贝克曼提问,贝克曼评价道:“她就像是冰山里的美人,虽然看不见她完整的容颜,但是她那双大眼睛会说话,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男人看了都想保护她。”
贝克曼的追求很随心,他的方法和莱姆琼斯一样,无非是邀请一起散步吃饭,或者一起在船侧板边看着大海聊天,但他毕竟不是莱姆琼斯,他不会为了燕燕的拒绝而沮丧,甚至都不放在心上,也许他说到底只是图一乐,发挥喜欢美人的本性而已吧。莱姆琼斯做不到。眼见着本乡比他得意,贝克曼比他潇洒,他只能生闷气。
正当他快要被这股闷气压得心态崩溃,快受不了时,燕燕.班奈特忽然对他回应了。
多年以后,在海军的史册上,会给一位叫做燕燕.班奈特的生于大航海黄金时代的女间谍立传,让她的形象以浓墨重彩的方式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分量十足的一笔。传记将会这样记载:燕燕.班奈特是天选之人,她是天才,她的业务能力强得不可思议,她十几年没出闺门,却能在出闺门的第二天就坦然接受间谍的重任;她能在几分钟内自我调解好所有负面情绪,破除一切自我怀疑,能瞬间振作起来;她能在一天之内牢记一个上百甚至上千人的大海贼团的所有信息,能在几个小时内凭借缜密无比的思路给所有船员分类,并且根据临机应变的能力,在不同的船员面前露出不同的性格,对不同的对象施以不同的撩拨方式,最后还能全身而退。她是天选的金牌间谍。
显然,莱姆琼斯只是证明她业务能力的一环,起到开启她的业绩史的作用。
她精准地拿捏住了他。精准地控制住他的情绪在又厌恶又喜爱之内,不偏不倚,又精准地在他的情绪快失衡时出来给他一颗糖吃。
那天,莱姆琼斯依旧臭着脸问她有没有空,要不要和他约会。如果这次还是拒绝,以后就再也不跟这个女人来往了——他有点悲观地想——不过,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拒绝我吧。然而,她却对他绽放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微笑,并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的声音回答:“今天有点忙,还有一大堆积累的新闻素材没有整理呢,下次吧。”
他被从天而降的幸福淹没了,以至于说不出话。
“下次如果要上陆的话,我想去逛街买东西,你陪我,好不好?”
她的声音动听如清水,使得莱姆琼斯浑身颤抖,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这精灵似的音色令他终生难忘。他努力让自己显得稳重自然,故意用波澜不惊的语气问:“有什幺想买的?”
“好多,衣服、书籍、唱片、珠宝、钢笔……对了,说起钢笔,最近东海的一家公司新推出了一系列的彩光墨水,还登上了报纸呢,我特别喜欢那款南美蓝色大闪蝶颜色的,要是能买到就好了。不过,我的实地考察工作还没有结束,身上连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莱姆,你会给我买的,对吗?”
她如数家珍的模样看上去很活泼,很可爱。他终于理解了本乡为何会在她的撒娇之下变得像贴身侍卫般百依百顺。
“买吧。”他说,“喜欢什幺就选什幺,随便你买。”
“还有,我想去做发型,每天披头散发的,好无趣喔!我想做个精致点的盘发造型,一定会很配我的,对吗?”
“对。”
“你会陪我去做头发吗?”
“会。”
“你怎幺只回答一个字呀?是不是在敷衍我?”
“没有,我只是……”他想不出合适的措辞,“我只是觉得,只要你开心,什幺都行。”
“真的吗?莱姆,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她拖长了“最”这个字的尾音,仿佛在用话语对他放电,“那就这幺说好咯!你可不能忘记了,否则我付不上钱,要被警察抓去坐牢的。”
谁会舍得抓你呢?莱姆琼斯在心里想。但他是不会说出口的。温柔和风流这两个位置已经被本乡和贝克曼分别占了,他重复着毫无新意的派头是不可能在她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他希望自己在她的眼中是个具有辨识度的人。
当夜,在举船上下一片欢呼和鼓乐声中,在铺天洒地的啤酒酒花中,在为宴会准备的堪称纷乱的歌唱声中,莱姆琼斯像个梦游者般精神恍惚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他很快就在船长香克斯的身边捕捉到了燕燕的身影。他通过因进入了发呆状态而变得朦胧如雾的眼帘,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盯着她耐心地为香克斯端酒递杯,盯着她像一个体贴的女友一般为香克斯披外套,盯着她时不时和香克斯谈上几句,并配合着笑弯了眼睛,感觉自己被一股来势汹汹的酸意给溺毙了。他如此认真地对待这股酸意,如此严谨地分析自己这份心情,仿佛今夜被月色和歌声所笼罩、所叨扰的不是沉稳的雷德·佛斯号,而是面对燕燕.班奈特时根本无法沉稳的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