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峥记事时,是在他六岁。
他生活在詹南与华兰交界处的小村落。战火,是他对家乡仅存的印象。
人们因战乱而迁徙。他的父母就死在了奔途中。
跟着人群不知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辗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地方。
脚下没有了鞋,划伤愈合往回重复,反而结痂时是最舒服的。
遇到河流趴在岸边饮水,饿到昏厥抱着树干蛮啃。
衣不蔽体不成人形,好在竟也活了下来。
初见曲小兰时,她还在襁褓之中。
她躺在生了蛆的母亲怀里哭哑了喉咙,是孟峥将她抱走。
从怀抱着,到背在身后,再到牵着她的小手。
两人终于走到了最繁华的地界。
这里是皇都,天子脚下。
难民们无得进入,却也阻不了孟峥的脚步。他带着曲小兰钻狗洞进了皇都。
从此靠着乞讨,倒是比啃树皮过得滋润。
孟峥比常人家的孩子长得高大,早早的就去做了苦力活。
风吹日晒,一身蛮肉,他愈发生得魁梧黝黑。
直至他寻到了武馆陪练的活,他与曲小兰才搬离了和乞丐们挤在一起的破庙。
在武馆能吃得上肉,有避雨遮风的马棚,口袋里还会有铜板一二。
只是比起力气活,这里更为辛苦。
名为陪练,实为挨揍的沙包。他时常体不完肤,浑身青紫。
能遮掩的便遮掩了,遮掩不住的让曲小兰见了心疼不已,为他上药时都泪水直流。
也多亏了在武馆的那幺多年,孟峥偷学了一身功夫。
那年他二十出头,那日寒风有些刺骨。
亲王府门前是一辆华丽的马车,从王府里走出了一位身披淡红披风的官家小姐。
风卷残叶,竟也忍心将她的挽发吹散。
她不过一个侧首,便让他见到了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心劫。
她倾城之姿,她贵为亲王郡主。
她唤明楼,亲王的掌上明珠。
孟峥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这般云壤之别,他不是不明白。
每每路过亲王府,他都不敢擡首,却又忍不住偷偷侧目期待着什幺,哪怕是青丝一缕,哪怕是衣袂一寸。
征兵的告示惹得人山人海。
要是能去从军,俸禄可比工钱更丰。
若能安然归来,予食粮钱银分配官职。
若战死沙场,也有不菲的抚恤。
如此,小兰能衣食无缺的活下去,还能读书识字,带着余银作嫁妆,嫁予好人家。
孟峥这一去,便是五年。
等再回皇都时,孟峥已是大将身旁的左军尉。
他身披铠甲一身戎装,脱去了稚气更添了沧桑。
谁人知道他这些年里走在刀尖火海上的日子,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险入黄泉。
曾经破庙里的乞儿武馆里的武士,不过多嘴笑他一句:
只是命好罢了。
亲王谋反之意,主将早已看在眼里。主将世家忠于国君,岂能容忍谋权夺位之举?
主将与亲王,从来是水火不容。
孟峥是主将一手提拔的副将,深受主将的信任。
而背弃主将与亲王的相识,是亲王主动相邀。
那日,孟峥踏入了亲王府。
他也见到了,无数个日日夜夜萦绕在脑海之中的人。
只是,第一次见到她笑靥如花,她的身旁却站着另一个人。
那人风度翩翩,一身锦衣,贵气逼人。
男子名高齐,当朝丞相的独子,文武双全玉树临风的官家公子。
她笑着那样美,男子小心翼翼为她拂去发间落叶,二人亲密无间。
好一对金童玉女。
好一双才子佳人。
胸脯之中似有一只利爪狠狠的握紧了心脏。
他明明从来都不敢去妄想。
然而在濒死一刻,在黄粱一梦,在多少个春秋更迭的岁月里。
万般“或许”早已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他还是侥幸纵容了自己的幻想。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嫉妒得发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