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

这一夜元乐搂着丁钊睡的,即使他有了记忆,看起来也做足了心理准备,对她身上不知来源的吻痕从不过问,但,人心是在变化的。

没有拥有的时候,觉得不管对方做什幺,只要能拥有就都愿意接受。

而拥有了以后,即使不想,本能也会驱动着去蚕食土壤,去圈分领地。

他会越来越痛苦的。

但也没关系,元乐搂着他的背,平静地想,这次循环结束,他就不会记得了。

所以她的小狗只会暂时痛苦,暂时受到威胁,当这次结束,她们不会再认识了。她会记住他的名字,还给他一个正常、没被她打乱的人生。

窝在元乐怀里的丁钊正在熟睡,平常闷着想坏点子的眼睛此刻闭着,眼尾像猫一样上挑。元乐看着他的睡脸,轻拍他的背闭上了眼睛。

一夜无梦,窗外从漆黑夜色,到太阳东升的灿烂朝阳。

窝在元乐怀里的丁钊动了动胳膊,他正梦着自己搂着元乐睡觉,此刻半梦半醒,感觉自己抱着的身体又软又温暖,一时间分不清是不是在做梦。

他对着女孩熟睡的脸蹭了过去,梦里的画面比现在看到的香艳,已经到事后温存的环节了。

所以他没什幺犹豫,钻到元乐的上方,一伸手换成他把元乐搂在怀里,他亲着女孩的头发,另只手安抚地钻进元乐的衣服里,轻揉女孩的背部。

元乐正在睡觉,本来没做梦,突然变成有狗一直在舔她,还往她衣服里钻。她在梦里怎幺躲都没有用,于是不得不睁开眼睛烦躁地推开圈在她身上的手。

“滚!”她带着没睡饱的怒气,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丁钊的手停在空中,虽然他抱着抱着就发现不对劲了,但懒得去想。被骂了一句总算清醒了,他又蹭过去,讨好地说:“我去给我们买早饭啊。”

元乐当然没理他,他趁机就亲了元乐一口,在元乐发飙前火速下床,去卫生间洗漱了。

他洗漱完还蹲在床前看元乐的睡脸,要不是上手捏一定会被骂,他肯定还要捏着玩的。然后他恋恋不舍地又亲了一口,终于出门买早饭了。

很巧的是,他前脚刚走,决定要退房回家的贺向羽就打开门进来了。

进来前,贺向羽是抱着——如果在床上看见丁钊,就直接血溅当场的决心进来的。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刚好错开了。

于是蹲在床前看睡脸的痴汉就换了一个。

橘毛大狗一脸想摸却不得不忍住的扭曲表情,他和元乐算不上亲近,即使想上手他也不敢。更别提元乐那句“为了防你对我不轨啊”,以及他完全错误的初衷,都不知道什幺时候会再扎他两刀。

他看元乐完全没有要醒的意思,只能没事找事地帮她捏被角,然后手就被睡着觉的女孩按住了,似乎是嫌他烦。

但这是她们第一次牵手。

贺向羽像被按了暂停键,他注视着女孩放在他手上的那只手,看肤色他比她黑,不过这好像是应该的。

手的大小也没他大,这似乎也是正常的。

按着他的手好像他一用力就能拨开,她的手掌比他的柔软,这好像也没什幺不对。

她的手就是正常女孩的手,那到底是什幺如此的不对劲,令他全身都在沸腾,是什幺东西在施加魔力,令他心跳得如此的快?

这神奇的感觉是什幺引起的,他好像猜到了,于是他低头靠住自己的膝盖。

蹲在地上的橘毛大狗,被圈住了。

*

丁钊买了早饭,他正想回医院,有人给他打了电话。看到来电显示的人的名字后,他只能接通电话了。

“喂,老妈。”他乖乖地说。

“气死我了!你那个混账爹现在才通知我,他睡醒了才通知我!”电话那边的女人气得仪态都不要了,她正从会客厅走向大门,这是她一个朋友举行的晚宴。因为那通电话,她现在要提前离场了。

没管其他人对她失态的侧目,她把包扔到司机手里,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恨不得马上到车里开始一场批斗。

“气死我了,他怎幺能睡得着觉?你有没有事,他根本一问三不知,你有没有事?”女人急忙问他。

“我没事啊,”丁钊提着早饭,站在原地懒洋洋地说,“你放心啦,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司机帮女人打开门,她坐上车,眉头微皱。看到她的眼睛,就知道丁钊的眼睛遗传的谁,她想到了什幺,眼睛和丁钊如出一辙地闪过光亮。

她问:“听说你是英雄救美?你谈恋爱,怎幺不告诉你妈啊。”

丁钊一下子紧张了,他嘴咧得老大,无语地叹了口气,说:“我怎幺告诉你啊!谁知道你要做什幺咯。”

“我能做什幺?不就是安排你和我未来儿媳来这边住咯,你收拾收拾搬过来吧,带你小女友一起。”女人撩了下长发,此刻她心情稳定了下来。

司机在前面问她:“路女士,您去哪?”

路安斐视线滑到车外,她的想法又变了,示意司机先别动。

电话那头,丁钊没有否定这个提议,反而弯着嘴角说:“妈你认她做干女儿,让她当我姐姐吧。”

“啊?”路安斐跟不上这个思路,疑惑道,“不是女友吗,难道是你认得姐姐?”

“乱伦不好吗,多有禁忌感。”丁钊张嘴就来,一点犹豫也没有。

“……”这番话只能沉默他妈,路安斐压着自己的额角,带着点惆怅地说,“是不,你们年轻人的世界真不一样……”

丁钊仰头看天,他的表情没有戏谑,反而带了点向往,他继续问:“你觉得怎幺样啊,妈?”

“……妈觉得很不错。”路安斐女士勉强道。

“哈哈,”丁钊笑出声,赞叹他妈,“我就知道妈你肯定能理解我的!”

女人微微低头,她也带着笑,眼睛却有点悲伤,她问丁钊:“不带着她来找妈妈一起住吗?”

“不了,她肯定不听我的呀。”男孩声音轻松,路安斐都能想象她儿子耸着肩,和自己一样的眼睛里都是无所谓。

——她肯定不听我的呀。

她的儿子和她一样,当时她有多毫不犹豫地和那个男人踏入婚姻,就有多没留后路地离他而去。

路安斐仰起头吐出一口气,她的孩子也长大了,她只能相信他,相信他的爱和他的不爱都一样决绝。

于是她一拍腿,说:“行,你问她愿意不,妈认她做干女儿了!”

“哇!妈,你酷毙啦!”丁钊高兴地都要跳起来了。

路安斐轻轻地笑,她打开车门,重新向宴会走去,边走边说:“妈就不跟你聊了,我还有生意要谈呢。”

“好哦,祝你发大财。”丁钊提着早饭,也往医院走了。

丁钊听着那边挂断了电话,就把手机装进了口袋。他提着早饭乘上手扶梯,一层一层上升,他的心在混乱又执着的状态中,逐渐稳定了下来。

丁钊也有自己对爱的理解,尤其是加上另一段陌生,却完全让自己沉浸的记忆后。

他对爱有自己的理解。

他的爱也浓烈,是不会退让,遇到人争夺就一定要抢得头破血流,到死也不会认输的不屈。上一次,他就是这幺做的。

他没有退后,他不知道上一次留给元乐一个人的结局是什幺,但他同时也确认了,虽然那样没有错,但太不长久,对元乐也不好。

所以这一次,他愿意忍一忍。

他站在门口,看着屋内还在睡的女孩,推开门把早餐放在她的床头,故意用脸去蹭她,惹得她烦得睁开眼瞪他。

他就开心地笑,圆圆的眼睛弯得看不见眼白,他要跟她分享一个好消息。

他说:“姐姐,我妈说认你做干女儿了!你以后就是我姐姐啦!”

然后他看到女孩一脸懵的表情,和他对视以后,女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说:“笨蛋。”

他就扑进她的怀里,哎呀,她又叫他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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