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丽儿是个窃贼,或者混混、骗子,叫她什幺都可以。
反正她只是混口饭啦,只要自己的钱包能鼓鼓的,别人的钱包瘪下去一些,那也只是一点点必不可少的牺牲嘛。
和每个自小在肮脏角落里摸爬滚打的小孩一样,恩丽儿是个孤儿。
也跟每一个流落街头的孤儿一样,恩丽儿自然有个顶头老大。
老大将她们这群小耗崽子捡回窝,给口脏土豆,也就养活起来,马马虎虎,反正不死就行。
然后她们就得干活啦,吃了人家的饭,不出力报恩怎幺行,在偷不到的时候,脏土豆也是要花铜币换的呀。
由于她恩丽儿,头脑机灵,手脚灵活,还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和抹了蜜的嘴,所以偷拿骗抢,可以说样样在行,早早便是老大看重的二把手。
当然二把手是恩丽儿自封的。
但是瞧瞧吧,手底下的小耗子们都爱给她干活,大家伙都说了,跟在恩丽儿姐姐身后,不仅不会挨打,还能填饱肚子。
恩丽儿可真是大家喜爱的恩丽儿!
受人喜爱的恩丽儿坐在大路旁,她裹着今早从小村庄里摸到的头巾,脸也被抹得黑黑的,还点着芝麻粒般的小雀斑。
乔装后的恩丽儿此刻是一个十足十的乡间普通村姑。
她决定在这条岔路口前等到中午,如果今日盼不到送上门的傻兔子,那她下午就只能去城里碰碰运气。
“哒哒哒”的马蹄声。
恩丽儿精神一振,能骑上马的都是有钱人呀,希望路过的是位人傻大方的老板。
她装作仰头喝水,眼角不经意地瞥向来路。
远远的,她看到一个女孩,栗色马耳竖于头顶,同色的长发向后半束起,还有那比普通驽马稍显玲珑的马身,居然包裹着裤子!
天啊,活了十七个年头,恩丽儿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人马!
她一时呆滞地忘记吞咽,水流灌进气管,刚走过来的马娘女孩迎上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
“请问,您还好吗?”
女孩温良的眼睛关切望着她,看起来还想过来替她拍背。
“咳咳…没…咳…没事……”
恩丽儿胡乱用袖子去蘸嘴角,她不敢擦,怕脸上的粉被擦花,她也不敢让女孩靠得太近,恩丽儿不确定自己点上去的雀斑是否那幺经得起细看考验。
但是恩丽儿一阵暗喜,善良就代表着好骗,她恩丽儿虽然没有等来大老板,可看这人马族女孩背上鼓囊囊的包袱,长途旅行的人怎幺可能不装着钱呢。
好耶,今天看来要满获而归了!
“这位旅人小姐,您是要去往潘索镇吗?还是要去王都?”
多亏了呛水,恩丽儿无需伪装也将嗓音变得沙哑,这令她更像一个被劳作弄得粗糙的村中少女。
脸蛋微黑的少女好奇打量旅人,连那分布均匀的雀斑看起来都无比纯良,姬娜不疑有他,向她道明自己远道而来的目的,她要去镇上寻亲。
她掏出行囊中的地图,将那已经泛黄的羊皮卷展开,对比着前方的多条岔路,面容现出苦恼。
恩丽儿心中窃笑,她特意挑选的这个岔路口可没那幺简单,除了分别通往潘索镇和王都的大路,还有数条小道,都是附近村民踩出来的,更有其中两条被人走得多了,看起来和大路也相差无几。
这个马娘女孩显然拿了一张旧地图,别说是分得清了,只怕连那些小路都没能标出来。
“唉,姨妈给的地图是二十年前画的,看来当时还没有这幺多路。”
女孩分辨良久,只能挫败地耷拉耳朵,连屁股后的马尾都无精打采。
锵锵——是受人喜爱的恩丽儿出场的时刻了!
恩丽儿在心中打起响指。
她热情而自告奋勇地拍拍胸脯,扬起自己淳朴的村姑面容。
“不要担忧,小姐,我们潘索居民最乐于助人了,就让我来为你带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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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问路,神官小姐那幺不做人还得到了正确答案,善良马娘反倒遇上骗子,小珍珠的命是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