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那号角声吹起,突然间喊杀声四起,无数火把一下子亮了起来,向刘远一行所在径直扑来,刘远吃惊地看到,那些人四面八方扑来,对自己一行呈包围之势。
“将军,我们怎么办?”赵福连忙问道。
“该死,这些蕃狗哪里冒出来的?”候军有些气急败坏地说:“我明明把方圆二十里都查了一遍,明明人影都没一个,现在怎么冒出这么多人的?都会飞的不成?”
关勇两眼冒出凶光,一脸凶狠地说:“将军,我们跟他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二个赚一个。”
“将军,这些蕃狗都没骑马,徒劳来的,难怪没有听到响声。”
“将军,我们掩护你出去。”
一众扬威军将士看到情况紧急,一个个下意识走到刘远身边,一来听从他的意见,二来也护着刘远,预防刘远被流矢所伤,此刻,刘远作为主心骨的作用彰显无疑。
身为军人,最大的愿望是扬名立万、封官加爵,最好的归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面对着危机和死亡,一众将士没有一个露出畏惧之色,对他们来说,出生入死这么多次,早就杀够本了,现在能和这么多过命兄弟并肩作战,就是死也值了。
“啊”“啊……”
二声惨叫声在深夜里显得非常刺耳,刘远抬眼一看,眼中马上出现一抹悲凉之色:两个站在高处警戒的扬威军士兵,刚才还一直手持弓箭警戒的,没想到被吐蕃人利箭射中,从高处摔下来,不用看,凶多吉少。
再也不能犹豫了,那吐蕃士兵的冲锋声越来越清晰,那一张张面目狰狞的脸也越来越近,是进是退、是战是避怎么也要拿一个主意了,刘远看看麾下的众将士,再看看四周密密麻麻的火把,最后一咬牙,大声吼道:“走,上山。”
“将……将军,上山?”赵福好像没听楚一样,两只眼珠快要突出来了。
现在不是趁吐蕃军还没合拢,一股作气冲出去吗?
怎么往山上跑的?
以扬威军的精锐,最起码也能逃出一小部分,如果上山,那就是被人包围,在没有供给的情况下,光是困都被人困死了,不是糊涂了吧。
刘远大声吼道:“没听清楚吗?上山,马上,这是命令!”
刘远所在位置是一个尖似山谷的避风处,四面都是吐蕃军,黑夜中也不知有多少,他们一直秘不露面,忍到现在才出手,肯定的做了万全之策,哪能轻易逃掉,天黑路滑,别说有敌人和陷阱,就是大白天走也得小心翼翼,现在冲出去,估计摔都摔死一部分,四面楚哥,十面埋伏,最好的办法,是抢占高位,再徐徐图之。
一共才五十名手下,前面战死摔死四个,现在又被射死二个,再加上几个伤的,人手更捉襟见肘,刘远深信,即使能突围,估计能能冲出去的,最多不超过十人,有可能全军覆没,进不如退,于是当机立断,先避其锋芒。
“是,将军。”
众人本来还有一丝犹豫,不过听到刘远的吼声,一个个再也没有犹豫了,一个个大声应诺。
“快,上山。”
“看看那两个中箭的兄弟还有气没?要是没死,带上。”
“干粮记得带上。”
“三火的兄弟跟我断后”
候军大声吩咐,一众将士开始收拾东西上山,刘远顾不得那么多,一举冲进的帐蓬,只见那陈张氏脸色发白地替赞蒙赛玛噶擦汗,而赞蒙赛玛噶而是脸色苍白地还在为分生孩子努力。
事态紧急,刘远斩钉截铁地说:“公主,我们中了埋伏,现在吐蕃的士兵正往这里杀来,我问你,你是走还是留?”
多说无益,时间也来不及了,两人都是聪明人,对赞蒙赛玛噶来说,这又是一个选择:走,那就是跟刘远在一起,和吐蕃划清界线,以后就安心做刘远背后的女人,不过前途险阻,随时有生命危险、留,那就是留在吐蕃,以她吐蕃公主的身份,无论是哪个吐蕃将士,也不会为难于她,但也代表着与刘远的正式决裂,当然,选择后者,也意味着她放弃腹中的孩子。
荒狼的手轻轻搭在刀柄上,他已做好了准备:如果赞蒙赛玛噶一说留下,马上就给她一刀,一个断了刘远的念想,二来也不用吐蕃再利用那个腹中的胎儿做文章,刘家的骨血也不用被人拿去血祭。
总的来说,死在自己人手上比落在那些冷酷无情的人手上好。
赞蒙赛赛玛噶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犹豫,当她看到刘远那张坚毅的脸,很快咬着银牙,斩钉截铁地说:“我跟你走。”
刘远脸色一松,深深地看了赞蒙赛玛噶一眼,只说了一声“好”,然后手忙脚乱把几张皮毛还有一件大衣包住赞蒙赛玛噶,叫了一声“忍住”,然后一把抱起她,扭头对陈张氏说:“张婶,跟我走。”
“是……是……将军大人。”陈张氏早就吓得没了主意,连忙跟刘远走,不过她走之前,没忘在帐蓬里捡了几样东西,估计是与生孩子有关的,真不愧是专业的稳婆。
荒狼和血刀紧紧贴着刘远,而血刀也从放置武器的马匹中,抽出那把长余一丈一尺一寸的陌刀,犹如战神一样守在刘远的身边,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上山,快。”
“不要马了,走。”
不少将士一脸沉色地看到,他们最敬重、最祟拜的将军,脸色铁青地抱着用皮毛包得紧紧的吐蕃公主,不要命山上跑,他的两个私卫在一旁小心的搀扶着,那血水,不停地在刘远的指间滴下。
狗日的蕃狗,竟然在吐蕃公主临盆之际突袭。
“快,快点,将军来了。”赵福带着几个人在前面开路,雪山的积雪很厚,都没过小腿,他们轮番用血肉之躯趟开积雪,方便刘远行走,而此时后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眼睛都红了,身体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只是拼命地向上跑,从皮毛下渗下的血水,在刘远的身后滴了一路。
赵福在前开路,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往上跑,血刀和荒路两边护卫,扭伤脚的尉迟宝庆,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往山上跑,而阻击的任务就落在关勇和候军身上,他们率着第三火人,负责断后。
“太好了,我们是顺风,他们是逆风,兄弟们,给我狠狠地射!”候军发现在风向对自己一方有利,不由兴奋地说。
居高临下兼顺风,可以说天时地利齐集,能留在扬威军的,射术都不差,而山下的吐蕃军密密麻麻,简直就是一大堆活靶子,一射一个准,只是一会的功会,山上就堆了二三十具尸体。
不幸中的大幸,这座不知名的山峰有点像石头岭的地形,三面峭拔一面稍为平缓,再加天黑路滑,吐蕃人只是集中在刘远一行上山的方向进攻,不至于顾此失彼。
可是吐蕃人胜在人多,一个倒了,马上又冲上一个,在重赏的刺激下,那些吐蕃士兵都红了眼,对他们来说,本来就是以战死为荣,何况他们的领主真自督战,一个个都舍死往上冲,发觉弓箭效用不大,他们干脆扔掉弓箭,抽出弯刀,举着木盾,吼声连天地往上冲,在微弱的火光下,那些吐蕃人犹豫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往上爬。
扬威军所携带的箭支不多,每人一大壶一小壶,大壶是战备,小壶为紧急备用,大壶六十支,小壶三十支,面对密密麻麻的吐蕃士兵,候军等人也不敢怠慢,不断地搭箭拉弓,射杀吐蕃士兵,刚才是射头、胸等重要部位,当他们用上木盾后,就改射脚,那吐蕃士兵犹如倒下一个又一个,没一会的功夫,山脚起码倒下五六十人之多,射得爽,消耗得也快,前面消耗了一些,众人只是射了不到二刻钟,箭支告急。
“候校尉,怎么办,没箭了。”
“我也没有,该死的蕃狗,实在太多了。”
“备用的都射光了,怎么办?”
留下阻击的众人把目光搞向候军,刘远不在,他的军职最大,又是第三火的直接负责人,众人自然唯他马首是瞻。
“哈哈,唐狗没箭了,兄弟们,冲。”
“把他们全抓了,救回公主。”
“千户长有令,杀一个赏白银五两,活抓一个奖十两,抓到头目,封百户长,赏金一百两。”
“冲啊,抢功去了。”
“杀,杀啊。”
看到没有箭支再射下来,那些吐蕃士兵一个个喜出望外,一个个吼声震天地往上冲,红着眼,挥着刀,一步步往山上逼近。
候军回头看了看,只见刘远一行还在往上爬,看着密密麻麻的吐蕃士兵,心里一凛,看了看自己的手下和兄弟,一伙人,加上关勇一共十一人,扫了众人一遍,“唰”的一声,抽出弯刀,举刀向天,大吼一声:“死战!”
不用多言,也不用动员,一众人把弓一丢,纷纷抽出武器,高举向天,一个个红着双眼,用尽最大的气力粗着喉咙大声吼道:“死战”
“死战!”
“死战!”
“死战!”
虽说只有十一个声音,可是那响声在寂静而空旷的郊野外来回荡漾,显得极为悲壮。
“杀!”候军大吼一声,身先士卒,第一个冲了下去,关勇紧跟其后,剩下的士兵也带着舍命的决心,十一个人,犹如十一头猛虎,带着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战意,直面那漫山遍地的吐蕃士兵。
死战一旦叫起,要么敌死,要么我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