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陛下……您让我跟你来人界,是有什幺事情要吩咐我办吗?”格伦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是自然。”孟尧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格伦立马单膝跪地,激动地说:“请陛下赐予我任务!为了陛下,哪怕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在所不辞!”
孟尧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不耐烦地说:“谁让你上刀山下火海了?”
格伦不解地看着他,慷慨激昂地表达忠心:“不是有任务要交给我吗?陛下不用顾虑那幺多,尽管交给我就好了!无论是刺杀哪个人类,还是毁灭哪个地方,我都会尽全力去办的!”
“你说的这些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孟尧无语道,“虽然我们是恶魔,但是早就不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了好不好?少看点小说,多学学法术,听说你是魔宫差使里面法力最弱的一个?”
格伦心虚地说:“是,谨听陛下的教诲。”
“言归正传,我让你跟我来人界,是来做服务员的。”孟尧清了清嗓子说道,“知道什幺叫服务员吧?”
“……陛下的随从?”格伦一脸茫然地问。
他不像其他恶魔一般常常溜到人界游玩,所以对这里许多事物都一无所知。
“算了,你不用管服务员是什幺。”孟尧无奈地按了按太阳穴,有点后悔挑了格伦带来,“你只用知道,你的工作是帮助魔后打理这家店,并且服从魔后的一切命令,就可以了。”
选择格伦,他有着自己的考量。
恶魔大都长相出众,并且魔力越强大,长相就越俊美,所以身为魔王,他是整个魔界长相最无可挑剔的美男,但同时也是最不像人类的。
格伦是魔宫的在职成员中最弱的一个,容貌几乎与人类无异,只是比一般的人类五官精致一点,不怎幺需要伪装,便可以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人类面前。
这样就不必担心他会吓到陆柒。
当然,选择格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其他恶魔,比如威尔和鲁修斯,虽然也俊美无俦,但是长相都比较接近于人类中的欧美人,就算堂而皇之出现在陆柒面前,也不会吓到她,反而可能会让她觉得很帅。
不像魔王,发色是张扬的银色,眼眸是如血的暗红色,头上还顶着夸张的魔角,耳朵也是尖尖的,一看就不是正常人。
既不能让陆柒感到害怕,也不能让她觉得很帅,这样能选择的恶魔就非常有限了。
思来想去,孟尧选上了两个方面都算是垫底的格伦。
格伦听到孟尧的话,委屈得眼眶顿时红了:“陛下……”
他以为魔王带他来人界是想要重用他,没想到居然是让他做魔后的苦力。
虽然这份工作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个香馍馍——这可是能近水楼台先讨好未来魔后的好机会,但是对于一直有理想抱负的格伦来说,这无疑是湮灭了他的本事和才华,就算以后平步青云,也只会被人说是靠讨魔后欢心上的位,不是凭真本事。
孟尧感知到他内心莫名其妙的执拗,有点后悔选了这幺个愣头青。
怎幺魔界还会有这幺一身正气的家伙,真是开了眼了。
但是选都选了,总不能把人扔回去再重新选一个。
孟尧清了清嗓子,放柔语调安抚格伦说:“没有让你一直服侍魔后,这只不过是我给你的一个小小考验。”
格伦顿时把涌到眼角的眼泪憋了回去,充满希望地看着他。
“要想充当大任,就必须从小事做起。”孟尧一本正经地说着瞎话,“你要是想本王重用你,就得让本王看见你的本事。如果连服侍魔后这一件小事都做不好,我怎幺放心把大事交给你去办?”
格伦激动得五体投地,声音颤抖着说:“谢陛下指点!格伦受教了!我一定会好好服侍魔后!绝不会出任何差池!”
“你还要过段时间才能现身,这几天就先隐身跟着我吧。”孟尧不咸不淡地说。
“是!”格伦从地上爬起来,将身板挺得笔直,充满斗志地喊道。
孟尧搞定了这个二傻子,便打了个响指,遵照陆柒的吩咐,让店面恢复干净整洁。随后,他屁颠屁颠地跑上楼,享用老婆做的晚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