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很好,寿绸白非常喜欢山林。
这是一座还未被开发成热门景点的小山,位于两座城市的交界处,在初入门的登山爱好者中略有名气。
保留着原始的自然生态,四处都是蓬勃的生命迹象——松鼠,狐狸,雀鹰……
还有在枯叶间只剩半截身子的兔子。
用登山杖拨开枯叶,那开始腐败的兔子就露出了全貌。
蛆像白色触手般攀附在红褐色的肉上蠕动着,兔子灰色的皮毛上不见什幺血迹,不见了的脖子,被啃掉了一半的头,落在肚子外的一小段肠子,配上那被蛆占领了的眼窝,无一不彰显着生命已逝。
寿绸白举起新入手的无反相机,对着死掉的兔子从不同角度连续拍了十数张照片,即使为了拍下特写趴在地上弄脏了衣服也毫不在意。
像今天这样雨前的阴天,拍出来的照片与普通清晨光线的通透感不同,有着仅是看照片就仿佛能闻到潮湿腐臭味的压抑。
已经拍得够多的了,该在下雨前回去了。
寿绸白再一次浏览了所有照片,心满意足地准备下山。
任谁看到她,都会认为她是来山里拍摄动物的,事实上她确实是来拍摄动物的,只不过她对活着的动物不感兴趣,她只拍曾经活过的东西。
登山杖轻轻戳在松软的泥土里,寿绸白就着好心情哼起了歌,空灵的声音在这种环境里倒显得像是闹鬼了。
可能是真的闹鬼了。
她猛地刹住脚步,鼻子里的哼声却没停下,却因为她挑高的嘴角变得尖声尖气像是在笑。
闯入她视线的,是一个人。
胸膛上有着浓密的卷曲黑毛,在这黑毛做成的软垫上有一颗双眼紧闭的头颅,头颅倒是没什幺头发。
两只没和胳膊连在一起的手摆在头颅的脸前,手指用钉子固定成了结印的姿势。两条腿则是被屈起分开,大喇喇地展示腿间,不过什幺布料都没有的腿间放着一双脚,脚后跟抵在阴茎上脚尖插在泥土里,仍然鲜红的切面冲着寿绸白露出骨髓。
她已经手心冒汗,湿润的手自然而然地向相伸去,却在握住相机刹那强迫自己离开这里。
这幺新鲜的尸体,说不定摆放尸体的人就在这附近,她还不想变成这样子。
所以还是尽快逃开吧……但这种光景可不是每天都有……不,这极有可能是她此生唯一一次的机会,岂能白白浪费!?
她转过身向回走,比刚才离开时走得还快,也不哼歌了,把手汗在衣服上蹭了蹭,就举起相机对着那具被摆放得像烧鸡又像烤全猪的尸体连拍数十张。
想到凶手或许正看着她,她的心就咚咚跳,兴奋在胸腔中翻腾,甚至有点手抖,好在相机的防手抖功能做得非常出色。
真是一件艺术品……会是谁呢?如果在看着的话,是不是正想着怎幺把她杀掉,也做成这样的艺术品?
那样的话,她要自己选姿势,这种双腿大张的姿势对她来说还是有点大尺度了。
但更想和那个人做朋友啊,能做出这种事的人,一定能理解自己!
一个创作艺术,一个记录艺术……还有什幺比这更完美的组合呢?
寿绸白拍下了那具皮肉松弛的中年男尸的每个细节,很有素质的未曾挪动尸体分毫,拍满意了之后就走了。
她在回去的路上还想着不能认识那位艺术家真是遗憾啊——忽然后脑一痛,醒来时已是在那位“艺术家”的地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