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绿

坐马车上,我望着木窗外的景色,陷入了迷思。

这个家是漆金托盘,珠宝在岁月潮湿的雨幕中,发出霉绿斑斓的色泽,他们应该打翻这个托盘,让珠宝滚落在布满光线的地方,不在黏腻的粘起——但这种绝对的理智,他们很难做到。

自古以来,司士、商人、盗匪勾结的例子有许多,在某些地区,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司士被当地商人与匪徒架空权力,成为棋子。

该情况极为少见。

第二种,也就是我的表姨爹。

他与商、匪势力形成密不可分的链条,垄断当地的买卖与水土等,包括但不限于开设赌场、绑架杀人,锻造武器,贩卖有毒药剂。当利用商人与匪徒拿到大笔金钱后,表姨爹再进行关系疏通,就能步步高升。

到如今,盗匪会在司士的帮助下,拥有合乎情理的身份,譬如镖局里的人员等等。

盗匪们不再张扬跋扈的行事,口中居然有“仁义礼智信”了,于街道光明正大的行走,他们有模有样端起老爷架子,叫底下的人惶恐不已。

而表姨爹踏上幺爹的船,幺爹也会拥有这些势力带来的好处。

这是紧密相扣的关系。

最严重的时候,人情世故像搭房子,累积成高阁。他们甚至能夺走不属于自己的权力,完全可以被称为“文商家族”,“文商集团”。

像城邦里流传的话本,某些帝王会被权臣架空。

假设情况继续恶化下去,他们会造成更加恐怖的争端,特殊的“文商家族”,背后有数不胜数的支持者,织成铺天盖地的蛛网,说不定改日就架空了城内的祭祀权。

但我没心情想这些,我仍在记挂自己的文书。

回到家后,我还是不死心,在卧室门口不断走动,再环顾身边所有人,竟找不出一个自己能用的。

我气得把桌子上的东西全扔了,想离开自己家,又被仆从层层阻拦。

此情此景下,我都想去击鼓鸣冤了,可城内的击鼓鸣冤有规定,必须一层层上书,不得越级上书,否则就是触犯法律。

必须得到当地老爷的同意,才能继续上书。

但是能不能被老爷同意,我心底一清二楚。

看我爹、还有幺爹的鬼样子,就知道结果。

当初有人去状告我堂哥杀人,堂哥还不是去其他区快活了,实在不行,我爹他们也能把堂哥送到城外。

实在是无解。

我在床底一阵东翻西找,找到灰扑扑的白玉轮,用旁边的帕子擦干净。

只能尝试一下了,说不定它能为我倒转光阴。

我翻来翻去仔细查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视野里,白玉轮像圆形的印章,光洁细腻,有精光内蕴之美,它中间有刻字,沉甸甸的,能盖住我绝大部分的手掌。

回忆起叶正仪使用时的模样,自己不由得恍惚了,本来身上就没劲,随着一阵手忙脚乱,白玉轮从床榻滑落,磕到冰冷的青石板上。

我感觉头晕目眩的,慌里慌张捡起白玉轮,却发现圆润的盘子边缘,竟掉了个小口子。

我心底高呼“完了”。

而在刹那之间,眼前发生了剧烈的倒转。

勉强站直身体,还未回神,只看到惨白白一片,我爹正在声如洪钟地大喊:“谁都不能在这个家一手遮天!”

“明爱瑜!”

叶正仪的声音也在耳边响起。

我的眼前终于能视物,却吐出一口血来,根本难以站立。

叶正仪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不断朝外面喊人。

我爹这次没离开,他看到了这一幕。

他带着几个仆从站在我面前,居然还没我高。

“身体不舒服还过来?怎幺,有什幺急事、要事?”

“跟着哥哥过来的,想过来看看,我的身体一直这样子,你们都知道,待会就回去。”我回答着。

明远安上下扫视着我。

他是标准的单眼皮,有点丹凤眼的味道。

明远安年轻时俊秀,多年来养尊处优,加上权力给予的通身气质,让他只是站在自己面前,就能嗅到莫名的威压。

“听说你最近在四处跑啊?在跑什幺?也不跟我们说,自己一个人能做?”

叶正仪把沾着血的帕子拿开。

“姑父,别说这些了,我先带她去医馆里。”

叶正仪也不懂吧,分明我已经呕血了,作为父亲的男人却在盘问其他的事情。

“嗯,把你妹妹管好。”

明远安不咸不淡地丢下这话。

他的目光好若实质,也不是正眼看人的感觉,像把黑漆漆的石头扔进狭小的泉眼里,透着种迟钝、隐蔽、慢性的东西,绝对不是善意的。

他擡脚就要离开府邸,谁知道大门处蹿来几个流民,哭喊着要青天大老爷做主。

我和叶正仪也在出府的路上,自然看到了。

目睹流民在大门处耸肩缩颈的模样,明远安怒声斥责仆从:“你们干什幺吃的,府邸前怎幺有流民?”

仆从惶恐不安地道:“这……这是来找老爷您的,应该是让您做主……”

“来了几个叫花子,不就是要饭。”明远安冷笑连连,“这里是不是开仓放粮的地方!当我们家是什幺了,来乞讨就得给?那全城的人都过来好了!全来乞讨一口饭!”

明远安说完,就拂袖而去。

在去医馆的路上,叶正仪忧心忡忡。

以往从来没有出现过呕血的状况,叶正仪还以为我内脏出了问题,也不敢抱着我了。

而我必须乘着这个机会跑出去。

如果回到家里,我会再也出不去家门。

我就说自己肚子疼,然后在马车上打滚,好像自己得了第二种绝症,看叶正仪脸色惨白的样子,一时间也觉得惭愧。

“马上就到,再坚持一下,”他想安慰我,“尽量不要动,好不好?”

我装作气若游丝的模样,还在嘱咐叶正仪:“哥哥,如果我死了,不要埋在公墓里。”

叶正仪闻言,怔愣了许久。

“明爱瑜!你不要乱说话!”他的嘴里都要咬出血了吧。

等到了医馆里,叶正仪在外面等候,我乘着医者们准备东西的间隙,从侧门连滚带爬地跑出去了。

本来准备去找裴扶卿的,但我怕叶正仪抓住自己。

从床底下翻出白玉轮,继而一路奔波,我在客栈里倒头就睡,睡了一天一夜才醒,等到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怎幺闭眼是黑夜,睁眼也是黑夜。

在街上游荡了一会儿,终于找到家看起来不错的饭店,我准备大吃一顿。

家里做饭一点味都没有,还是街上的好吃。

而在吃饭的中途,我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左思右想,最后下定了决心。

我准备让自己彻底脱离他们的视野里,至少要脱离一段时间,来观察后续情况。

因为自己不可能无限转动白玉轮,这会大量损耗生命,距离文书丢失已经过去许多天,等到我返回文书丢失那天,自己命都保不住,呕血而亡了,还谈何其他呢?

所以我开始在这附近游荡,跟流浪汉一样,正好观察一下这附近的风土人情,就当出来散散心。

因为附近的饭店实在太好吃了,我经常关顾这里。

与此同时,我发现了一件事,让自己有点心惊胆战的。

饭店里肯定有帮忙的人,这里面有个年轻男子,居然跟叶正仪长得很像,我第一次见到对方时,差点把筷子吓掉在锅里。

叶正仪是我见过最秀丽的男子,忆起他全身的气度,我会认为他是月色下的江水。

只是我跟他太熟,对他的长相有点麻木了。

所以我看见眼前的男子,总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恰巧,汤宝华最近来找我,我就把她带到这个饭店吃饭,汤宝华还带来其他的朋友,我一个都不认识,顺着他们说了点场面话,却发生了一场意外。

首先是点菜,汤宝华点菜十分豪横,最后菜根本没吃完,由于吃饭的时间太长,我在旁边都快睡着了。

仔细观察了下周围,才发现桌子上几个人喝高了,现在还在喝酒。

石英表的指针已经走到最上方,我决定与他们辞别。

于几分钟后,我打开厢房的门。

”等等!”

已经晚了,我已经被撞到了。

本来普通人被这样撞一下,也不会怎幺样,绝对能够站稳,这是非常小的事情。

但我病重的时必须坐轮椅,身体最多也只能是半个普通人

叶正仪曾经还让我拄拐杖,被我多次拒绝了。

在这家饭里,每个厢房门口皆有一对铜制摆件作为装饰,大概半人高。

我是摔在了地上,但根本没受伤,就是屁股有点疼。衣裳被铜制摆件划开了一道口子,在小腿附近,不是什幺显眼的划痕。

有惊无险。

凳子发出刺耳的拖拉声,汤宝华快步离开了饭桌。我借着她的力道,站直了身体。

我确实需要他人的帮助,最近身体太差,很难自己站立。

但是接下来的一切,为什幺不受控制了。

除了我没有喝酒,在场所有人都喝了酒,一旦人喝酒就会放大情绪,还可能神智模糊。

汤宝华此刻的态度很激烈,可能是想为我要个说法吧。

我只能再三的劝阻她,谁知道她连我的话也不想听,自顾自把眼前的男子骂了一顿。

“好了,我没有什幺伤,只是衣服划破了。”

我再次对她重复。

汤宝华听闻我的话,还是愤愤不平的。

我真想说喝酒误人。

旁边有个女孩子叫笑笑,天仙似的大美人,手里拿着小小的金口包,我看她把外套也披上了,估计准备离开饭店。

她也站出来给饭店的男子说话:“干嘛骂得这幺凶,把我给吓到了。”

我突然发现,笑笑在盯着饭店男子的脸看。

也对,只要长得像叶正仪,必然是人中翘楚了。

饭店男子确实长得很好看,我理解她的想法。

而旁边的汤宝华并不想放过饭店男子,她让饭店男子赔给我钱,大概就是医药钱、衣裳的钱。

我已经拒绝过,但她喝多了酒,不愿意听我的。

待回到客栈里,正值凌晨时分。

洗完澡躺在床上,回忆起近日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头痛欲裂,怎幺都睡不着。

后面几天的时间里,睡眠越来越差,甚至噩梦重现,梦里不断重复曾经的惨状,连续几日下来,病情越来越严重。

目前不在主城区,身边无人能照顾自己。

当门被敲响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主城区那边的人来找自己了。

等我打开门,我还以为见到了叶正仪,惊得后退两步,还未开口,眼前的饭店男子就说要把钱还给我。

其实我当时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汤宝华酒喝多了,在胡言乱语,我以为他会明白我的说法,结果饭店男子太单纯。

我告诉他:“如果汤宝华找你,你就说钱还给我了,其他的不用多想,很抱歉,影响你的生活。”

饭店男子冷淡地说:“你们谁的话做数?”

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

由于以往对叶正仪特殊的情感,我很难看清自己的心,如果放松下来,手上也没有事情处理,我还是想找到以前的感觉。

是一种感觉,不是感情。

我感觉自己跟笑笑一样,可能走火入魔了,因为一张脸动摇自己的心。

我说服自己,反正这里也没人照顾我,就让饭店男子照顾自己一段时间,就当叶正仪在身边了。

怀揣着这种想法,我告诉饭店男子,偶尔来这里给我送饭就行了,愿意额外给他开薪水。

“只是送饭?”

“是的,你可以拒绝我。”

人肯定有情感直觉。

我认为眼前的男子并不喜欢自己,但他还是答应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陆续观察着各方的动向,准备重新收集文书,加上真夜搜集的资料陆续传来,重新汇总整理,是一项耗时巨长的工作。

彼时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连门也出不去,有天这个叫柳元贞的男子来送饭,看我睡在家门口,还以为我突然死亡了。

等我从医馆醒来,旁边就是一脸漠然的柳元贞。

僵硬地坐起身来,手脚的力量越来越弱,擡起眼皮也十分困难。

我清楚的知晓,自己不能再拖了。

于是,我认真地告诉柳元贞,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需要有人贴身照顾,如果他愿意为我卖命,我不会亏待他。

“到底是照顾还是卖命?”

“就说是卖命吧。”

见他不冷不热的样子,我决定拿出最庸俗的办法,就是给他开高额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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