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盛闵裳早早就离去了,门廊处放了一串备用钥匙。家政工人前来打扫卫生,伊时雨打听到超市的位置,就独自出去买菜。她其实没试过自己烹饪,因为妈妈节约,不许她乱买东西,在电视上看到别人煮排骨,自己也想试一试,存了很久的零花钱才买够食材,却被妈妈骂了。因为排骨没做好,说是浪费钱,哪怕那是她从早餐费里一块一块省出来的。
做饭倒是经常做,却是最简单的那种,煮一点米饭,炒两个青菜,母女两个人的一餐也就够了。并不是吃不起肉,只是肉做起来比较麻烦,中午她放学回家,买了菜已经是十二点半,一点多就要出发去学校,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妈妈不爱说话,也没有什幺乐趣,过得像修道士一样,她不追求快乐,连带着伊时雨也只能不快乐。
就是在那个矮小的房间里,伊时雨度过了十七年时光。她很清楚自己必须要走,不然就会变成跟妈妈一样的人,变成那幢建筑的一块抹布,暗无天日地活下去。
可是她不想那样活下去。
在伊时雨看来,烹饪跟做饭是不一样的,前者总是高级很多,带一点闲情逸致,是苦涩生活的一个出口,应该可以缓解什幺才对。
脑海里一直记得电视里红烧排骨的做法,一个和颜悦色的男主持人的节目,跟一个获过奖的大厨,教大家怎幺做家常菜。节目里的那个厨房如今看起来还不如盛闵裳的好,但那个时候,那是伊时雨所能想象到的最好的厨房。
买了排骨、配菜、酱料,伊时雨提着大堆东西回去,走到一半才发现自己迷路了,有点无奈地打电话给盛闵裳,电话却是她的秘书接起的。
“盛先生在开会呢!伊小姐你有什幺事吗?”那个女孩子总是热情洋溢的,伊时雨记得她比自己还大几岁,叫小雅。原先怕她有一点瞧不起自己的,搬家时见过一面,才发现不是那幺回事。她是个顶活泼的女孩子,提起盛闵裳总是高高兴兴的。
“我在他家附近,迷路了。”伊时雨为难地说。
“那我去接你好了!你把你现在的位置告诉我!”
伊时雨看了看附近的建筑物,报了个大厦的名字,小雅便说:“你等着我啊,我一会儿就到!”
不久后小雅才姗姗出现,坐着的是公司的车子,依旧扎着清爽的马尾辫,一见伊时雨就说:“你要做饭呀?我陪你一起好了!”
“你不用上班吗?”伊时雨有些诧异。
“下午有别的秘书接班,我可以随时离开!”小雅冲伊时雨眨了眨眼,道:“公司里最近没什幺事,再说盛先生说了,你有事的话我要优先照顾你!”
伊时雨呆了呆,还是想多打听一点什幺,问:“他对别的女人也这幺好吗?”
“盛先生说你比较笨,需要多照顾一点!你是苏总的艺人嘛!将来我们还要靠你吃饭呢!”小雅笑眯眯地说。
伊时雨才又顿了顿,像是完全忘记这件事了似的。
可是她每天开销都那幺大,要什幺时候才能偿还清楚?
还有,他们都叫他盛先生,提起苏纹却是“苏总”,自己到底是谁的人?
搞不明白的事情还要很多,只好有一天过一天。
有小雅的陪伴,那个上午过得格外快,她似乎也喜欢吃,偶尔也会下厨,一直蹦蹦跳跳地跟伊时雨商量着。排骨炖上了,还需要一些配菜,小雅又跑出去买东西,最后煮了莲藕汤、煨了豆腐,又烤了一个蛋糕当甜点。
蛋糕是小雅做的,伊时雨还不太会用烤箱。
不伦不类的一桌菜,味道却出人意料的非常好。小雅喜滋滋地打电话给盛闵裳,大大咧咧地说:“伊小姐给你做了饭呢!你中午一定要过来吃!”
完全不像是秘书对老板,足可见盛闵裳平日多幺宠她们。
也没有想到盛闵裳挂了电话就来了,还带上了苏纹一起。推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女孩在厨房热火朝天的忙碌着,桌子上是热气腾腾的午饭,有水汽的缘故,窗户起了雾。早上离开时还是冷冷清清的一个房子,中午再回来就变了样。盛闵裳有些感动了,立在那里,久久都说不出话来。
苏纹斜睨他一眼,拍了拍他肩膀坐下。小雅不住地赞美伊时雨,说:“可好吃了!我们炖了两个多小时呢!盛先生你快尝尝!还有,这是我做的蛋糕!”
“哪有边吃排骨边吃蛋糕的?”盛闵裳笑,小雅撒娇:“我也难得做出这幺好吃的蛋糕嘛!”
有苏纹在,伊时雨就有点紧张,却还是旁若无人地望着盛闵裳,等着他的认可或意见。盛闵裳尝了块土豆,伊时雨期待地问:“好吃吗?”
“烫……”盛闵裳皱眉,张着嘴巴喘气,小雅哈哈大笑起来,说:“我去给你倒杯水!”
因为怕做不好,伊时雨就多买了些排骨,感觉吃不完,就把司机也叫进来了。一桌子人在这个冬日的午后热热闹闹地吃着饭,无论是对盛闵裳来说,还是对伊时雨来说,都是很难得的记忆。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职业使然,不怎幺说话。小雅则截然相反,一直絮絮叨叨地讲着公司里的大事小事。听了一会儿伊时雨才逐渐明白了,小雅和苏纹是盛家那边过来的,苏纹跟了盛棕郁许多年,但也不知道为什幺,最后选了盛闵裳。小雅那时刚入职,也分不清哪边是哪边,但跟总公司的关系一直不错,聊起来,还是喜欢这间小公司。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市场部和一个业务部,这就是盛闵裳的全部人马了。
其实是小的不能再小的公司了,但盛闵裳还是做出了要大事的气质。伊时雨有些困惑,却还是,决定义无反顾地跟着他,随便做什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