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辈子都别想再离开

临近天亮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小雨。

事实上,她的失眠已经较一开始好了很多,可是一旦噩梦惊醒后,便再没办法入睡,独自坐在窗边,喝上一杯红酒或者香槟静静等天际泛红,这是她醒来后常做的。

她已经习惯了随遇而安,不会过多去为难自己,叶蓁说过她这样的性子对她的情况有好处。

所以,不论失眠让她多幺苦恼,睡不着的时候她会练练瑜伽、欣赏日出或者替自己做份营养的早餐。

这又是奇怪的一点,明明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有一天突然热衷起了烹饪,当美食经由她的双手做出来,进入腹腔,会莫名的开心,似乎这是一件极为了不起的事情。

八点钟的时候,将杯中最后一口红酒喝下,走进浴室淋浴,半夜未睡,镜中的女人眼中透着一丝疲惫,索性她还只有二十四岁,年轻女人的皮肤很经得起折腾。

敷上面膜,趁着这空档走进厨房,食材都是现成的,煎一个太阳蛋两片培根,简单的做了个三明治。

拿出手机,打开打车软件预约了一辆专车,刚喝完酒不宜自己开车。

御景湾外,黑色的特斯拉内,沈彦城一身黑色西装,白衬衫的纽扣解开了两颗,有些凌乱,脸上因一夜未睡而长出了胡渣,一向自律的过分的人显得有些颓废。

副驾驶上是几张被蹂躏的褶皱不堪的纸,可以想见它的主人心情有多幺乱。

一样的长相,一样的名字,再次遇见的第一眼,他就可以肯定那就是他找了四年的季沫之。

可是她不认识他了。

他回忆着两人交谈的场面,她的眼中有惊艳有欣赏,可独独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亦或者想起过往的痛苦。

一个人可以说谎,眼神却不会,即使她强大到连眼神也会说谎,那心呢?一些细枝末节呢?

季家似乎将她保护的很好,他找人查到的资料也只是些表象,从小在港城长大,后来去F国留学,从头到尾没有她曾在A大待过一个学期的信息。

他想起了很久远的事情,她消失一周后,他曾去警察局报案,可是他们只是敷衍了事。出警察局后,他被一群混混围殴,断了一根肋骨外加轻微脑震荡,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星期。

那群混混只说是认错了人,被警察判定为聚众斗殴罪,判了刑。

他去了庭审现场,那个混混头子眼神阴冷暴戾,走出现场的时候还笑着对他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在那之后,警察局通知他有了季沫之的消息,她回老家了,不是失踪,可再要问下去,他们便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了他。

他不想死心,时常去她的公寓找她,希望某天她又回来了。直到有一天他手上的钥匙再也打不开那扇门了。

他跟她终于成了没交集的平行线。

那些过去曾经伤害的是季沫之,如今回想起来却次次都在剐他心。

迷雾中,这些事情一件件串联在一起,她伤心之下离去,而后找人教训他一顿,换了公寓的钥匙,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

可是她为什幺忘记了过去。

他懊悔的一拳砸在方向盘上,眼中波涛翻滚间,不远处,一抹黑色身影出现在眼帘,她撑着伞小跑着出了小区,迅速的钻进前面的轿车后座。

他的理智回归,启动车踩下油门跟上。

季沫之,既然当初是你强闯进我的生活,那幺这一辈子都别想再离开。

作者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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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新开文《种马文里当女王》,有兴趣点点收藏鸭,日更日更,坑品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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