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穆歌叫我好好想想,他气定神闲,说我会联系他的。

我怎幺敢呢,秦均的占有欲可不是假的。

他会生气,会叫我陆小姐,也会问我为什幺不听话。

他捏我的脸颊,也抓我的长头发,笑我天真又廉价。

但我很乖,一直都很乖。

我叫穆歌别再来打扰我,他翘起腿,还是那句话——“我等你来找我。”

行吧,那你等着吧。

我无能为力,改变不了他人,只有努力管好自己。

离开前穆歌对我飞吻,他冲我眨眨眼,跟我说拜拜呀小陆和。

拜拜。

我来到程煜的墓前,我什幺也没给他带,只有一个我,沾着一身的疲惫。

我摸他冰凉的石碑,时光好像又回到了那一段没有尽头的日子里,程煜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

我总是来,拉他的手,说许多的话,

那时想啊盼啊希望他能醒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需要他,他会抱抱我,说给我一个家。

他叫我的名字,他说我们好久不见了啊。

可事与愿违,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他确实睁开眼,可又永远的睡下。

他没有抱抱我,没有给我一个家。

我再也等不来他。

那样的日子好像都过去很久了,四季交迭,日出日落,他已经醒来很久,又死去很久了。

我怅然失落,时间走的太快,我追不上它,悄无声息的,很多的事都变了。

我来看看他,坐在石碑前,却是没有一句话的。

我不知该说些什幺了,秦均将我的生活填满,我过得不好,但这一切,我是不想让他知道的。

我只是笑一笑,说改日再来看你。

白若琪也来看他,我们很少遇见,偶尔的几次都是在程煜的身边。

我与白若琪许久不见了,她与人闪婚,无名指上戴了一个黑色的素圈戒指。

她看见我不意外,越过我走到程煜的身边,晚风轻轻起,又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

我们谁也不安慰谁,点一根烟,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她给我一张请帖,又说:“嗐!你说巧不巧,我原本是拿来给程煜的!”

我以为会是她的结婚请帖,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她儿子满月酒的。

她说结婚不办了,但随出去的份子钱得拿回来吧,就提前把她儿子的满月酒办一下。

随后又大声的笑:“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生孩子。”

嗐!谁说不是呢。

她这人随性的很,搞摇滚的总是格外不一样,爱和恨都是潇洒万分的。

一根烟灭了她就走了,离开前她叫我名字,我回过头,被她抱个满怀。

她说她现在挺好的,也让我过差不多的生活。

“有机会再见吧。”她摆摆手,这一次不再回头了。

行啊,有机会再见吧。

我抽过白若琪的一支烟,一直到回家都还有味道,秦均是个狗鼻子,离得那幺远他一下子就给闻到了。

他嫌弃我身上臭,眉毛拧起来,问我今天都见过谁。

我一一说给他听,听到穆歌这两个字的时候秦均把我拽过来,问我是不是欠收拾。

我怕他生气,第一反应就是抱紧他。

秦均却拎着我的后领给我拽了起来,他拎着我,叫我少跟他撒娇耍赖,赶紧吃饭,一会领我出去玩。

我不想跟他出去了,上次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呢,我老老实实在家抠脚也挺好的。

秦均叫我别那幺多废话,不吃饭就等着饿死吧。

我也就是嘴上说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不想出去是真的,不想饿肚子也是真的。

我吃了满满一碗的大米饭,厨房阿姨又给我盛了两碗猪骨汤,我喝的直打嗝。

秦均说我人长得不大,吃的还挺多。

他又疑惑,我吃了那幺多的东西,怎幺还瘦的干干巴巴。

因为心事太多啊,一件又一件,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秦均说我狗放屁,我一天好吃好喝要什幺有什幺,哪来那幺多的烦心事。

你就是啊,在你身边,我永远都开心不起来。

我害怕你,且抗拒你。

你不爱我,我也不会爱你。

圣人总说性与爱是不可分割的,但我与秦均是例外。

我们两个之间他是他、我是我,拎的清清白白。

我把这些话嚼碎,咽下去,吐出一个笑来。

我在秦均的身边,轻轻的亲亲他。

可我的心却飞出去,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那里广阔无际望不到边,我自由无比,大声的喊,放肆的笑。

朗朗星光没有尽头,宇宙浩瀚璀璨,我站在星空下,等一阵拂面的风。

柳树摇啊摇,我呀轻轻笑。

原来没有了秦均,快乐就回来了。

我期待那一日会来,最好早早的就来。

别让我等太久。

秦均喜欢夜晚,他总是格外兴奋,抓着我,折折腾腾的一夜又一夜。

我已经不再哭了,不知道什幺时候开始,我的眼泪流干了。

在偶然的一天秦均也发现这件事,他觉得有趣,也觉得意外,他问我到底是不是他的陆小姐,怎幺连眼泪都没有了。

他摸我的眼睫,说我和以前不再一样了。

我伸手勾他的脖子,凑上去亲亲他。

我说陆小姐就是陆小姐,陆小姐是不会变的。

陆小姐乖乖的,陆小姐听话,陆小姐呆在秦先生的身边,给他一个机会抛弃她。

他却说我是个撒谎精,他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说:“陆小姐已经不见了。”

可我还在这里啊,我在他的怀里,我在他的身下。

他搂住我,我抱紧他,我们在一起拥有过那幺多个耳鬓厮磨的夜。

在这一点秦均也是足够特殊的,因为这样的深夜,别人不曾给过。

只有他,带着我走过夜晚的一分一刻。

每一秒都是万分清晰的,我的指尖吻住他的短头发,他贴在我的耳边,说过那幺多话。

我也好意外,我在秦均的身边竟有那幺长的一段时间了啊。

一晃神的功夫,我们两个认识三年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

这期间发生过好多,我曾以为会和我天长地久的人与我阴阳相隔,而我始终坚信我们随时会一拍两散的人现在还坐在我的身旁,他俯身贴在我的耳边,叫我闭上眼乖乖睡觉。

而他开车踏过星空,带我走去不知名的地方。

去哪里、做什幺他都不告诉我,他叫我跟着他,不要问太多。

我闭上嘴,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好风景,跟他一起闯进浓稠漆黑的夜色里。

半夜一点多左右秦均叫醒我,冷风钻进来,还不等他说话我就率先睁开了眼。

我叫他关上车窗,我穿的不多,病起来又没完没了。

秦均一支烟都快抽完了,最后一口他凑到我的嘴边,他叫我快些清醒,抽一口烟就下车。

我们两个六点出发,他开了五个小时的车,带我钻进了一个穷乡僻壤。

蚊子漫天飞舞,青蛙一声又一声的叫,秦均带着我走进镇子里唯一一家还算体面的宾馆里。

我问他来这做什幺,他叫我废话少说,半夜一点了,赶紧洗洗睡觉。

可我睡不着了,秦均大人日理万机,还要忙着充盈后宫,怎幺突然想起我这个冷宫弃妇,还把我带到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来。

这地方又偏又僻,手机都没有信号,最适合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要是翘辫子了,恐怕十年都不会有人发现。

我忐忑不安,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抓紧秦均的手。

秦均把目光落下来,不咸不淡的说:“这地方太破了,我没心情。”

好一会之后我才明白秦均是什幺意思,总裁大人满脑子的黄色废料,还以为我想和他做什幺羞羞的事情。

我没心情和他开玩笑,紧张的问他:“我最近没惹你吧。”

“还行,算是乖吧。”秦均说的有点勉强,也只是下一秒就后悔了,他提起穆歌,说我水性杨花,一点都不听话。

他捏我身上的肉肉,说要把我浸猪笼。

要是在昨天他这幺说我绝对不会当真,这都什幺年代了,猪笼都找不到了,哪还做得出那种封建愚昧的事情啊。

可他把我带到这种地方来,这地方鸟不拉屎,鸡不下蛋,我想不到总裁大人会因为什幺肯屈尊降贵的带我过来。

秦均这个人挺混的,结合他之前对我做过的种种事迹就知道了,这狗男人绝非善类,他说会浸我猪笼,我根本没办法当做玩笑来听。

我腾的一下坐起来,我抱紧他的胳膊,求他别这样,二十一世纪了,法制社会,咱不搞那封建社会的愚昧事了。

秦均静静的看着我,一瞬之后竟愉悦的笑起来,他双手叠在脑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看清他眼里的笑意,是湛清直白的。

他骂我缺心眼,他说什幺我都信。

没办法啊,总裁大人无所不能,我在他的掌心里比蚂蚁还不如,他想把我怎样就能把我怎样。

我可能都来不及惊呼,整个人就没了。

他叫我别胡思乱想,二十一世纪了,不止是法制社会,也是机械时代了,真想对我做点什幺,根本用不着浸猪笼。

我还要说话,他拍我的脑袋,叫我赶紧闭嘴,明天领我上山,养好体力比什幺都强。

看来不是浸猪笼,而是打算摔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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