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兽型

在多莉还是修道院中最小的女孩时,她对教堂里高大漂亮的珐琅窗很是迷恋,日光投映其上,蓝紫色的斑斓光线在浮着些许尘埃的空气间游弋。黑山上的这些毛榉树也是如此,越是森林的深处,年迈的古树越要张开庞大的伞状树顶,无数叶片交叠遮住整片天空,漏下来的光线映着柔和或不柔和的绿色。绵羊屏息,生怕这些新绿空气吸到鼻子里会漾出牧草的气味。她有些紧张地等待着格里高利大公的回应,回应她从未向其他人透露过的秘密——她的食肉癖好。

她的大部分同类脾气都很慢,吃一捆破干草也要细嚼慢咽,咽进了喉咙,抵达瘤胃,再反刍出来重新吃一次。这在人类的观点中是有些恶心的,多莉想,如果她作为一只羊需要吃了吐,吐了再吃,那她宁可只做一个人。她做事并非不考虑,但做决定时总是果断得像是根本没细想过,做出的选择也很受她自己那个小羊脑袋的主观感情支配。比如此刻,她想要吃肉,而格里高利大公又是她企图亲近的对象,尽管他们认识了不超过三天,见了两面,但她就是说了出来。

分享秘密不就是增进感情的绝佳途径吗?人类中专门有一种赌鬼,他第一次去尝试赌钱不是为了得失,而是为了快乐。将自己的筹码全推出去,乐观地相信自己的新手运气,并且热衷于观察牌桌对面的人会做出什幺反应。绵羊此刻就是那个赌鬼。春天快要结束了,她的罗勒与薄荷香气会收敛,萦绕着格里高利大公的狂风也会停息,她必须在那之前做点什幺,用很快的速度。

格里高利大公的眉头又拧紧了一些,用审视的目光望着多莉,低沉地重复道:“你想吃肉?”

多莉像一只渴望拥有商店里的最昂贵也最漂亮的洋娃娃,而家人的意志难得松动时拼命卖乖的小羊崽那样连连点头。

像是要刻意忽略绵羊可爱的神情和食肉这件不平常的事一般,孤狼略显不自然地侧头望向更远处的树影,它们随着午后的慵懒日光,微微摇晃着垂下来的树藤。树影间的绒绿色空气静悄悄的,因为他和下属都放出了气息,而森林中的动物们本能地趋避狼群。它们在这个时段大多刚刚完成进食,血液积蓄在他们无法像人类般思考的脑袋里,让反应力变得迟缓,确实是捕猎的好时机。

多莉没有得到哪怕一个字的回答,但挽着她的老东西步伐变得更快,且有目的性。她想这应当是肯定的意思,心情也随着愉快起来,加紧了脚步想要跟上对方。他们穿过了一大片毛榉树和桐树,半山间蜿蜒的溪流和一些大型动物筑巢的隐蔽岩洞,在漫长的快步行走中,多莉的脚腕隐隐作痛起来,她有些懊恼。如果不是那天下了雨,寒冷潮湿的雨水过久地浸泡了她的脚腕,这一点点小扭伤早该痊愈了。Alpha旺盛的自愈力一直令她引以为傲。

时间变得有些慢,她的脸色也有一些苍白,隐隐约约的疼痛就是这幺气人,不至于到令她完全走不动,但每一次活动脚腕都会带来不经意间咬到青涩柑橘的酸楚感。但绵羊并不想开口和挽着他的人诉说,“我的脚有点酸”听起来像是过分矫情的撒娇——虽然“我想吃肉”也没高明到哪里去。

也许是注意到了小绵羊有些变形的走路姿势,格里高利大公突然止住步子,低头望着比他矮了一大截的瘦弱女孩,等待着对方开口。他似乎不想问出“你怎幺了”,以免自己显得体贴。多莉有些茫然地擡起头,她本没把诉苦放在念头里,所以也呆呆的思考着对方为什幺停下来。

在他们的不远处,缀行以保护格里高利大公安全的几匹狼族士兵也不得不停下来,能在这个时间跟随他的,显然是极为受信任的亲信。其中一只毛色偏灰的倚靠在毛榉树干上,撇着眼扫出一段距离,向同伴投递出一个微妙眼神:“老头是认真的?一只羊崽子?”

另一只毛色黢黑显得机灵些的,脸上望着前方对视的那一对狼与羊的身影,露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嫌弃神情,就差瘪着嘴巴啧啧出声:“不然呢?老天保佑,别再让我看到他们这幺深情款款地凝视对方了。”

“在这别动。”格里高利大公突然语气生硬地叮嘱了一句,转身离开。他高大的背影看起来像是不会回来似的,多莉挠了挠鬓角雪白的发梢,有些不明所以,但她刚好可以撑着旁边的树干单脚站一会。

不远处的树梢上突然有鸟类扑簌簌地跳离树叶飞走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小绵羊似乎隐约还听到了类似兽人的哀嚎,她抖了抖耳尖,权当做没听见。

可怜的小羊饥肠辘辘,很难把自己的思考能力从肉上拽出来。在前几天的舞会之前,她早早地带着甘迪的肉溜进贫民窟的小巷子,找了间单身汉居住的破屋钻窗而入,在主人回来之前给自己炖了一大锅狼肉咖喱。辛辣,烫热,肉欲——多幺美妙的词汇啊!她喜欢格里高利大公不近人情的样子,但也觉得能把这些词汇的体验带给他会很棒,用另一种方法吃掉他,吻他汗涔涔的眼皮......多莉觉得自己像个还没学会用羽毛笔蘸墨水就想靠写作谋生的二流作家,她的激情和迫切让自己都焦躁起来。她今天可以到达哪一步?他们的关系可以更亲密些吗?

手背上些湿冷感让她回过神来。多莉擡起头,一只巨大的灰狼正盯着她的瞳孔。对方的头颅位置比她自己踮起脚来还要高,弓起的后脊像一座荒山,四条狰狞腿爪即使在一秒钟内撕碎自己,也不会费吹灰之力。

绵羊的第一反应是毛骨悚然。她忘记了呼吸,似乎也忘记了自己生活在文明的兽人世界。寒意顺着脊椎一节节蹿上,对方漆黑狼眸里的类似于残忍的神光,让多莉才意识到,即使她不认识自己的母亲,母亲也已经把被猎食者咬破喉管的恐惧写进了自己的直觉里。

在雄性与雌性,狼与羊,alpha与Omega里,多莉反复念着自己的名字。多莉谢尔普,你是个alpha,什幺都吓不倒你。出生于恐惧的勇气,带着火焰的温度,渐渐令她恢复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力。

她仔细打量着对方,天色还未变暗,但灰狼的瞳孔像一对幽暗的蓝灯。这是一只老狼,身上有不少厮杀留下的疤痕,但他凶狠魁梧的身躯和充满力量感的肌肉,让最年轻的雄狼都会失去挑战的信心。他灰蓬蓬的毛色和格里高利大公的发色一样。蠢蛋,多莉,蠢蛋。绵羊这幺向自己说,此时她的恐惧已经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令人头昏脑涨,失去理智的情绪,让大脑变成一盏盛着热可可的茶壶。

孤狼的双颊生着灰白色,也许更偏白的绒毛,与其他位置的灰褐色对比鲜明。他们平时用什幺动作来宣示好感来着?多莉根本不用她的茶壶去想,而是飞快地扑到灰狼吻部和颊侧之间,朝着那些浅色的绒毛狠狠地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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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一章的同时我也在看斯蒂芬金的《闪灵》!好看,嘿嘿,好看。以及,中间的关于洋娃娃的比喻是想到了悲惨世界里的珂赛特和冉阿让。羊崽这个称呼太可爱了以后我要多用!!!!!再次感谢评论区还没放弃我这只咕咕的读者宝贝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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