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盗窃

第二天,我们看到了第二个小镇,去的时候还经过附近的一个小村落,想着那车跟马得处理,但在镇子里卖掉可能会比较麻烦。

于是我调转车头回到村口进了村,扬声叫卖起来。

古代光是一匹马就能值二十两,这些穷人哪有能力负担得起。

我把价压了一半,有人问起就说这是我丈夫去世后留下以前当马车夫的行当,因为他刚死没多久,怕邻里非议就不敢在自己住的镇子里将他的遗物匆匆卖掉。

在众人面面相窥之时,我又提出共享的概念,每人凑一点钱,按照花钱的比例安排时间轮着用马车到镇上拉客,运气好半个月就能回本。

这当然是过于理想主义了,但他们安排起来有难度跟我有什幺关系呢,把钱哄到手,他们第二天都找不到我们了。

本来都想着要是凑出来只有七八两就还是去镇里试试吧,结果他们东拼西凑地,真给我递上了价值十两的铜钱和碎银。

操,要少了。

我跟变态离开了村子,本来还想为了安全先到处绕绕,但路上屁大点建筑都没有,只能直走到了小镇,天色已晚,已经找不到车夫了,我们找了一家客栈,让变态用那个倒霉蛋身上找到的文牒登记住宿,我作为妻子随行。

屏风内,两天没有碰过热水,泡在木桶里的我满足的呼出一口气,变态说要给我搓背溜了进来,搓着搓着说正面也给你洗了吧。

我们就挤在木桶干了一炮,粘液被水洗走,摩擦感强得吓人。

我闭上眼感受这陌生的感觉,竟然真有点兴奋起来了。

变态咬着我的耳朵,一双白皙的手把我箍得死死地,我都奇怪,他干的活也不少,怎幺手还不起茧子呢?

于是我也用粗糙的手指,将插他口水直流。

事后让小二把桶拿出去,我俩躺梆硬的床上进行赛后检讨。

他把头枕在我的肩膀,鼻间的热气打在我的脖子上,有点痒。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股子痒意,我做了个被蟑螂在头肩蛇皮走位的噩梦,吓得我直接把手往自己脸上呼。

我从睡梦中惊醒,睁开了眼睛,变态的头在我一阵动作后掉到了枕头,无意识地想摸我。

一个男人正在桌子前解着我们原本放在床头的包袱。

妈的,有人来偷东西。

知道自己打不过,变态也扛不了事,我直接大喊救命。

那人吓了一跳,但还想着将整个包袱拿走。

为了刚到手还热乎的十两,我不顾战力悬殊,冲上去跟他拉扯,被他一拳打在太阳穴上,脑子嗡嗡作响。

还算有理智,我抓住他挥拳的右手,又胡乱把手指往他脸上招呼,想插进他的眼睛。

他另一只手没怎幺练过,只能抓住我的衣领想把我拉开,还用脚踹我。

我很快摸到他合起的眼睛,狠狠地戳了进去,他尖声惊叫,我更加使劲,那眼珠子湿润柔软,却有弹性的很,就是没爆开。

他松开了手,只想护住眼睛,我一脚踢在他的下体,他当时就给我跪下了。

就在这时,店小二询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我说是看到一条蜈蚣,已经顺着房门爬出去了。

他应了一声就咚咚咚地跑走了。

那小偷痛极了都不敢出声,他可能也想不明白我为什幺没让人抓他。

因为你已经就地伏法了呀。

想碰我的钱,那就由我来制裁你。

变态已经醒了过来,我们拿车夫的衣服将小偷绑住,我没心情知道什幺来龙去脉,直接把他嘴也堵了,在他身上搜出几颗碎银。

他流了眼泪,我帮他擦干净,温柔地说别哭,待会还有你好受呢。

让变态为他脱去鞋袜,我举起蜡烛炙烤他布满死皮的脚心,说不上香或臭的气味传来,像晒过的被子,他只是恐惧地瞪大了一只眼睛,我戳过的那只眼睛半眯着,四周青紫,眼白艳红。

似乎脚皮有点厚实,没有想象中声嘶力竭的惨叫,我失望地转移阵地,烧起他膝盖处的布料,他终于能感受到热浪,疯狂地扭动起来。

衣物燃烧起来,他的膝盖变得通红,我继续炙烤,直到皮肉肉眼可见地变硬焦黑,他发出闷声嘶吼。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闻起来就不好吃的烤肉味,我口是心非地说着好香,一定很美味,一边用手把那里的肉扣下,小偷先生翻起了白眼和红眼。

我如法炮制地烤烂了他身上所有的关节,当大腿内侧被我挖弄之时,他的阴茎淅淅沥沥地喷涌出尿液。

我吓得弹开,看了一下他的全貌。

他疼痛时用后脑勺撞击地板,把自己搞得披头散发,活像一个疯子。

我猜他应该有点后悔来偷东西了,他一直哀嚎,但嘴被堵住,声实在是不大。

变态虽然完全不明白我为什幺不杀人,但也只是坐在一旁干看,不时过来给我擦擦汗。

小偷渐渐不再动弹,只有喉咙依旧发出难听的哭声。

最后在下巴被烤出油花滴落时,他的身下淌出屎黄色,混合在尿液中。

已经杀过好几个人,我跟变态都从来没见过受害者大便失禁,当时就差点相互抱头呕吐起来。

还是我壮了胆,拉着他的双腿,把他的背部和头发当抹布擦去那些肮脏的体液,将他踢进了床底,将从他身上掉落的焦肉一块块往他的脸上扔。

我们重新躺上床,隐约听到床下传来的幽幽泣声,变态似乎有点害怕,整个人压在我的身上,不敢接触到床板,拉我的手环住他的头。

我心里纳闷哪有成王怕败寇的,反倒是得意的很。

在基佬世界被两个基佬男包夹,就很嬲,很能耐。

起床时身下没了动静,但房间充斥着难言的气味,我害怕很快被发现,这家伙还有救,便并没有去退房,出门找好了新车夫就直接上路。

新的车夫正正常常地给我们报价,我们也乖乖给钱上路,兜里有干粮,他没有丝毫磨叽就拉我们出了城。

为了能光明正大地挑起门帘看路,判断动手时机,变态继续牺牲美色。

虽然他白天装得有点不情不愿,但到了晚上跟车夫干得那叫一个堪畅淋漓。

远处观战的我只能无助地夹紧双腿,后面几天就没再去了

五天后,在目的地三里外的直路上,变态从背后固定住车夫,我将发簪刺入他的眼睛,然后搜了身就把尸体推了下车,看着他滚入一边的草丛中。

马车没有停下,车夫已经换了一个。

州城在变态的指导下顺利到达,我将车卸下,只拉着马进城。

够繁华的地方,我真愿意在这住上一辈子。

看了看变态,他的表情晦涩。

说白了就是我看不懂。

大人物嘛,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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