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里昏暗如巨兽的内脏,温暖、腥臭,两侧的黄铜镜子反射着幢幢人影,我靠着墙,地上有一摊呕吐物,凶神恶煞的大高个早就闪到一边去,还装模作样地摸了摸鞋。我根本没吐你身上,别装。
这群人堵在过道里,一墙之隔的喧嚣变得十分遥远。
“你认错了。”
黑发的男人平静道。
我盯着他看,他就任由我看,面色十分坦然,两手插在裤兜里,黑漆漆的眼睛沉重得像隆冬的夜幕。他极白的皮肤上攀爬着繁复瑰丽的刺青,虽然我看不出来他纹的是什幺,赤裸的上身直接套一件结实挺括的皮夹克,这完全就是摇滚歌星的打扮。
但他身后的几人表情非常不妙,眉骨高耸的大哥尤其恶狠狠,我好像真的认错了。
“抱歉……我是想说你的皮衣很帅。”我干巴巴地辩解,“我……”
“走吧。”
他们不再理会我,自顾自向出口走去。
他妈的,明明是你们先来招惹我的,弄得像我主动挑衅似的,有病吧。
我晃晃头,腹诽着回到夜总会。
刚进门,一棍子就挟着风敲了下来!
我下意识把胳膊擡起来护住头,砰得一声,手臂的肌肉被砸得凹进去,猛烈地钝器击打让我腿一软,不由自主地弯下腰,紧接着肩膀上也狠狠地挨了一下。我疼得站不稳,跌了两步歪到门上,高跟鞋飞出去。
一只手拽住我的假发,带着酒臭的脏话直接喷在我的脸上。我耳朵嗡嗡响,舞池里的摇滚乐拉响警报,红灯不停地扫动。我努力睁开眼皮,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一个胖子,油腻的脸上挂满汗水,肥肉挤着他那两只眼。我恍惚地辨认着,突然,尖锐的剧痛袭来。
“啊——!”
我听见自己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他居然有刀!一大股灼热的鲜血从我的右侧大腿涌了出来,不知道为什幺我感觉不到疼了,猛地向前倒,用力擡起左边的膝盖狠狠撞他的身体,那把刀没有扎得太深,直接划开了我的皮肤随后掉在地上,他被撞得后退几步,又发狂地冲过来。我跪在地上死死抱住头,像个乌龟一样把背高高拱起,忍受狂风暴雨般的殴打,我试图伸手把刀拨过来,但他直接踩住我的手,我又疼得大叫一声。
妈的,骨头一定裂开了。
我看清了他拿的钝器,是一根椅子腿,这哪儿来的?他疯了一样用棍子尖端锥在我的侧腰上,然后用力地戳,像在池塘里叉鱼一样,右腿这时候按在地上,血流的更猛。我咬牙切齿,抓起高跟鞋一下一下地捶他的小腿,他把我反过来摁在地上掐住脖子,肥硕的膝盖连带着整个人重量都压在我的胸口,我感觉快要他妈的窒息了……这是一头猪啊!
忽然,一个黑影狠狠捅到他脸上,然后又是一下,打在他的脖子,他的手松开了,向后仰倒,瞬间压在我下半身的重量加大,直接把腿上的刀口撕裂了。老板唐克斯正举着一张椅子,不停地砸这个肥仔的头,酒保也冲进来卡住他的脖子,把他死死摁在地上。
我瘫倒,喘着粗气,浑身疼得令人发指,而且很冷,血流得越多,我的手指尖就越麻木,浑身的肌肉都在颤抖,牙齿也在抖,我痛得嚎哭不止。横飞的泪水中,乐队停止表演,只剩灯光在寂静地来回扫动,无声的血色落在我斑驳的皮肤上。唐克斯慌张地把我的脑袋抱起来,让酒保去叫救护车。
“——没事了薇拉,坚持住。”他的小胡子一颤一颤的,看起来有点滑稽。
“老板……”
我的喉咙里不断有血往上涌,应该是内脏被打伤了。
酒保用一块布捆住我的腿,然后用力扎紧,我痉挛起来,他抓住我的脚踝。
“你招惹谁了?”
我摇摇头,但随即混沌的脑海中闪现一个人影,穿金色亮片裙子的女人,她撞到了我,餐盘打翻了,我要了酒,躲进休息室里……
在女人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之所以没有拉住她大骂特骂,是因为她的身后有一个肥仔正在东张西望。我放她走了,心想着她应该是被纠缠了。
真该死……
大概凌晨四点,我躺在急诊的病床上,麻醉尚未消退,右腿已经被缝好,用绑带吊了起来。唐克斯回到夜总会处理烂摊子,据说那个肥仔被隔壁酒吧的保安暴打一顿,也不知道死没死,估计他们不会叫警察来了。
酒保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他买来热腾腾的披萨还有可乐。我哀求护士给我止疼药,还补了一针杜冷丁,终于能坐起来,僵硬又费力地把食物吃进去。隔壁床的老太太十分震惊的看着我们俩,酒保示意我保持安静,随后转过头。
“她被抓奸了,被男人打了。”酒保严肃道,“我是她的养父。”
“有病吧!”我大喊。
酒保对老太太再度肯定地点头,“看吧,疯女人。”
“……”
我把一整个7寸披萨全部吃光,嘴里又是酒后的臭气,又是橄榄与芝士的油味儿,酒保抢走我的可乐,喝掉了剩下半瓶。
“这是我的。”我说。
“那我借给你的酒呢?”
“……抱歉。”
他摇了摇瓶子,“这可是高档可乐,咖啡因含量很浓的,你要是全喝了杜冷丁就白打了。”
“根本不影响吧,这叫锦上添花。”
“唉,薇拉,你真的一点也不懂……”
后续几天,酒保和唐克斯轮流来照看我。听说做手术的时候酒保真的冒充我的养父,在通知书上签字,把我气得半死。他俩说那个肥仔是黑帮成员,在那天晚上看中一个妞儿,结果妞儿不给他面子,所以就把气全撒在我身上了。隔壁酒吧的保安把人给敲死了,他们私下找到那个黑帮组织的人,给点钱就算这事儿了结。
我有点怀疑,问他们那个保安为什幺帮忙?
他俩对视一眼,齐齐对我耸肩。
“据说是新来的。”唐克斯推开窗,点燃一根香烟,“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身力气没地使。”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就盯着天花板直到睡着,护士也不肯再给我止痛药了,身体疼到没有力气挣扎,好几次都想伸手摸摸伤口,但是人根本不听使唤,完全动不了,僵尸似的瘫在床上。而且疼的地方太多了,他妈的压根不知道从何摸起。
某天夜里输液的时候心脏突然抽疼一下,然后呼吸困难,手脚冰冷,我直接就晕了过去。再度醒来,一圈医生面色凝重地围在我的上方,用白色的手电灯光晃我的眼睛。我微弱地问:“怎幺了?”
“你青霉素过敏,但你的父亲说你什幺也不过敏。”
我操你的。
他们给我注射了肾上腺素,并要求我保持清醒,维持血压与呼吸。总而言之,伤上加伤。
过敏结束之后,我用上了另一种抗感染药物。就这样在疼痛中醒来,又在疼痛而继续陷入昏睡,只能恍惚记住一些护士娇俏的倩影,为什幺她们的屁股都那幺可爱?
直到五天后的下午,我被转入了普通病房,挥手告别大惊小怪的老太婆,右腿依旧被固定着,唐克斯推着我在忙碌而安静的医院过道中穿行,我感觉自己像个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