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舞会
要说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好处,有一点大抵是自从电灯发明且普及以后,人类的活动时间不再局限于白天,夜晚可与白天颠倒,有的人甚至在夜晚出没,倒像是成了什幺夜行性动物一般。
当然,自愿在夜晚玩手机玩游戏熬夜到天亮和被家长拉出来参加夜间舞会这两者之间显然是大不相同的。
简暮也不是觉得自己不喜欢舞会,但是……
“为什幺帅哥们都名草有主了啊!”
简暮以饿狼般的目光扫视着来往于舞会中的各类帅哥,站在好友身边哀嚎着。
当她收回视线,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好友,孟宁宁身上,这位大小姐正左右开弓,一手握着好几根签子,每根签子上面串着水果糖果不一,每一根都沾上了巧克力喷泉里的白巧克力,她手中握着,嘴里还塞着点心,吃得正是不亦乐乎。
孟宁宁听见简暮的抱怨,单纯地眨了眨眼。
简暮叹口气,怀着小小的恶意,问:“你不减肥吗?”
孟宁宁咽下口中水果,反问:“嗯?我为什幺要减肥啊?”
简暮叉腰,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怕你家老余嫌你胖呀?”
聊到男朋友,孟宁宁的脸颊抹了一层薄红,她捧着脸,兴奋扭动着说:“哎呀哎呀,他上回说……”
“好了够了,”简暮举起双掌,表示投降,“我不想吃狗粮,谢谢。”
“哎呀~”孟宁宁撒娇道,“别这样嘛,爱情这种东西,该来的时候总会来的,你挡都挡不住哒。”
“哼!”简暮重重哼了一声,双手环抱前胸,“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呀,和男朋友一起长大,还能一起谈恋爱。”
孟宁宁和她的男朋友两家自小相识,到了十六岁两人互相告白坦露心迹,之后两年感情稳定,直到现在,依然怕闪不瞎别人眼睛似的发狗粮,浑像狗粮不要钱似的。
“哎呀~”孟宁宁笑道,“话也不是这幺说的。”
“最近,我都觉得有点乏味了。”
“哦?”简暮顿时燃起了八卦之心。
“你想啊,每天对着都是同一个人嘛,他的喜好啊习惯啊你都知道,你的脾气爱好他也了解,久而久之嘛就……好像没什幺新意了。”孟宁宁单手捧脸,闭着眼,深感遗憾似的说着。
“呃……宁宁啊……”简暮颤巍巍地推了推孟宁宁。
“干嘛啦?”孟宁宁好奇地望着闺蜜。
还不等简暮说话,在孟宁宁的身后响起了一道声音。
“今晚玩得高兴吗?”
说话的人温和地说着,孟宁宁却在听见这个声音的第一时间里石化。
原因无他,这说话的人呐,正是孟大小姐的正牌男友——余向勤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