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出了电影院,灵均让人去打听片子里的男女主角,把和玉送回家以后,阿麦捧着一厚沓资料敲车窗。

灵均让他别废话,捡重点说,阿麦揉揉鼻子,重点只有一句话:“都不干净。”

灵均翻阅一张张报纸,都是媒体拍的照片。女主角叫徐敏欣,被三七十的老大包养,好像不很得宠,本想一飞冲天做第二个和玉,奈何三七十不能与和永联比,徐敏欣纵使再天姿国色也无法当女一号,后来只好去拍三级片。

这张脸是好看的,如果不当着那幺多人脱衣服就更好看了。灵均想。美是雾里看花的,要隔着一层东西才能感悟到美,和玉不懂这个道理,她太坦诚,而叶秉文又把自己隐藏在一层一层的伪装之后,令人厌烦。

说实话,他爱得有些累。这幺多年,他爱了这幺多年,叶秉文一个眼神都不曾在他身上停留。

不如包养个男人找找乐子。

照片里的何耀欢很合他心意。这个何耀欢被一个富婆包养,和黑道没有太深的关系。

他要感谢和玉今晚带他去看了电影。很久没碰上让他起反应的人了,上一个还是个街头卖烟的小喽啰,可惜没过几天就死于非命。

“让他们去检查身体。”灵均说。

“两个都要?”阿麦惊讶。

“怎幺?”

“没。”

“嫌脏?”灵均问。

阿麦不答。

“都是出来卖的,谁比谁干净?找个干净的人太难了。”灵均伸懒腰,有些疲倦。“总不能去找学生。”

“为什幺不能?”阿麦问,“彭嘉仁就找,干遍女校。”

“缺德。”灵均说。

“越哥,为文哥卖命还不够缺德吗?”

灵均呼吸一滞,有些愤怒。阿麦知道他不喜欢别人在背后讲叶秉文的坏话,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跟黄继生说,借他女人几天。”灵均说,“日后再还他。”

“他恨不得双手把自己的女人捧给你。”阿麦笑,“连他的老婆也愿意给你。”

“没兴趣。硬不起来。”话题落入僵局,灵均摆摆手,叫司机开车。

阿麦立马带几个人去找黄继生。

凌晨两点,街灯还亮着,灵均靠在椅背上,默默抽烟。

每天夜里,他总要不可避免地回想起从前,秉文结婚前的那一夜或者更遥远的那一夜,遥远到让他以为那是前世的事情。

那是冬天,没有下雪,这个岛从不下雪。他小时候是见过雪的,那时候他还在故乡,后来随着别人来本岛打工,那人承诺可以回家乡看爹娘,但他自从踏上这片土地后就没回去过。

前几年是回不去,他颠沛流离,卖报卖烟擦鞋修脚,什幺都干,如果他的眼神不是太凶,实在长得不大阴柔,卖屁股的事情他也乐意,只要能活下去,活着回家见爹娘。只是而今他是回不去了,没脸回去。家在哪里?他不知道。

某一天,他偷东西时不慎踩到一个人的鞋子,被人提起来打,那天是他十五岁的生日,日光照得他的脸发红。他以前是很白的,因为他的故乡在北方,来这里后他渐渐地被晒黑,和街上的每一个人一样。

“彭嘉仁!”

一个很好听的声音飘进他的耳朵。然后他摔在了地上,苟延残喘。

原来打他的人叫彭嘉仁,他记住了。那救他的人是谁?是菩萨吗?

这个岛上的人很迷信,还是家乡的人朴实。家乡的人把劳动当做信仰,这里的人天天求神拜佛,他出入的那条街,从头到尾都是香粉的味道。他不知不觉也受了影响,路过财神像的时候双手合十虔诚地拜一拜,节约下来的一些零钱也会放到那个箱子里,尽管他知道这些钱不会落入神明的口袋,都花在酒肉女人身上了。

没关系,神明知道我的心意就好。

十五岁的灵均被生活打磨地没了棱角,但比现在天真,再狡猾也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那日他迎着烈日往上看,看见优雅的下颌线和一大团的阴影。那个人站在他面前,然后蹲下身,手指伸到他的口袋里,夹出一个钱包。

他们离得很近,灵均忘记恐惧,贪婪地描摹着那张脸。很白,比以前的他还白,这人是不是对阳光免疫?

“下一次偷东西之前,记得摸清楚来路。”

灵均咬牙,重重地点头。被人当场抓获,他要被剁手指了,回去怎幺和老大交代?

但他无心思考那幺多,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面前的人。菩萨也不过如此吧?还会有比他更温柔的人吗?

“起来吧。”

灵均被拉起来,然后那个叫彭嘉仁的人把他推到一边,蹬了他一眼。

“文哥,打断他的腿才好。”

“跟小孩子计较那幺多干什幺?你不也偷过我的钱。”

“哎,当时阿玲不是要打胎嘛……”

原来他叫“文哥”。

灵均看着他们走远。文哥和彭嘉仁后面跟着几个人,像是马仔,反正不好惹,灵均识趣地没有跟上。

这个世界很小,他们会再次遇到。不过他没想到这幺快就会遇见。后来秉文告诉他他是被耍了,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任何的差错都有可能导致灵均的丧命。

灵均偷走彭嘉仁钱包的那一晚,老大将他扭转到蔡记。蔡记是秉文名下的茶餐厅,很多聚会都在这里举行。那晚正好在谈论彭嘉仁的事情,他的手下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祸,按规矩是要断小指的,彭嘉仁正在求情。

三七十的老大的黄继生亲自押送越灵均,头上冒冷汗,对着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年轻人点头哈腰,全无平日的威风。灵均吊着眼睛看他慌张的样子,很是惊奇,他以为黄继生就很厉害了,原来还有更厉害的。

而更厉害的人就是文哥。灵均的心突然被崇敬充满了。文哥根本不理睬黄继生,随意地动筷子,吃完一碗粉才叫黄继生坐下。

黄继生坐到尾端,大气都不敢出。叶秉文是太子爷一样的人物,他们这种小帮小派的,成不了太大气候,要仰人鼻息才能活下去。

“让他说。”文哥擡起手,黄继生便不说话了,扯了一下灵均的肩膀,让他跪在地上。

灵均平时不乐意跪,今天却很听话,老老实实地跪在文哥面前。

跟三七十小偷小摸是没有出路的,既然出来混,就要豁出命。

谁值得他卖命?

文哥值得。

为什幺值得?他来不及想清楚,或许是因为那声“彭嘉仁”,或许是因为那双扶他起来的手。

“说!跟文哥讲清楚这到底是什幺一回事!”

灵均把刚刚在三七十说的话又转述一遍:肥仔让他们几个年纪小的比赛,看谁偷得钱多,最多的有money拿,灵均太饿了,没空想彭嘉仁好不好惹,直直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

秉文当即明白过来。今天是笑哥的生日,每次去他们都会带三查街的滋粑,刚好被人逮到了机会,利用一个没成年的男孩儿栽赃三七十,成心让黄继生难堪。

“肥仔是不是不见了?”

“对对对,我亲自去找他,他带着家当跑了。”黄继生见缝插针地解释,松了一口气,心想万幸叶秉文没和他装糊涂,这事情赖到他黄继生头上太容易了,如果叶秉文将计就计要借着这个由头“复仇”,他真的凶多吉少。

“你在肥仔手下做事?”秉文的眼光瞟向灵均。

灵均很老实地回答:“有三四年了。”

“最近肥仔发生了什幺事?”

灵均瞥了一眼黄继生,拿不准这话要不要说。

黄继生脸色不大好,但还是默许了。

“他……他和嫂子偷情。”

“哦——然后呢?”

“肥仔被、被阉了。”

彭嘉仁忽然笑出声,被茶水呛住,咳嗽起来。

秉文看他一眼,彭嘉仁立刻止住笑,用手捂住嘴巴。

“管不住裤裆,还要借一个小孩子的手陷害老大,如果是兴安会的人,应该怎幺处置?”

“杀头咯。”嘉仁满不在乎地说,自己的兄弟偷吸了一点点白粉都要砍指头,肥仔又奸淫嫂子又陷害老大,凌迟致死也不为过。

秉文满意地点头,敷衍地请示黄继生的意思:“你看如何?”

“可是肥仔逃到了近水区,近水区是……”黄继生噤声。近水区是兴安会的地盘。

“我们把肥仔还给你。”秉文说,“你把这个孩子交给我。”

黄继生只能说好。人在兴安会的地盘上,任人宰割。

灵均擡起头,兴奋使他颤抖。嘉仁则很不满,把排骨扔到盘子里,问道:“大哥你看上他哪里了?”

“偷你钱包你都没发现,这点比你强。”秉文不给嘉仁情面,把灵均扶起来。这双手是温热的,灵均忽然很想抱他。

“他从小就在街头上混,不知道多贱,就是一只老鼠,大哥你竟把我和他相比!”

“人不分贵贱。”秉文摸摸灵均的头发。他还没发育完全,营养不够,养一年或许能长高点。

这双眼睛真好看,是混黑道的人才有的一双眼睛。秉文不忍心让这样的人被装进麻袋里沉到海底。

“谢谢文哥。”灵均又跪下,给秉文磕头,语气坚定,“为文哥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

嘉仁面带嘲笑,很不屑,“你演电影呢?”

“行了,起来吧。”这次秉文没扶他,是灵均自己站起来的。站起来后他觉得自己高了一些,以后他会长得更高。

高到有一天他也能保护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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