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艳(2)

和平时一样,简初也是凌晨时分才离开‘娇艳’的。

因为‘娇艳’离自己住得地方不远,她每天都是步行回家。

深冬时节,天色尚未见亮,街灯也都兢兢业业地值守着。

她走到一半的时候,隐约听到厮打叫骂的声音,且越走越清晰,不觉放缓步子,循着声音小心看去,身边的窄巷内,几个蒙面的男人将一人按在地上,连踢带打,被攻击的人玩命地抵抗着,怀里紧抱着个纸包不肯松手。

简初压抑下惊惶,颤颤巍巍去摸身上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栈南路23号路口北侧的巷子里有人抢劫……”刚刚说了地点,就看到那几个暴徒将地上的人大力地拽起来摔到墙上,用力的压住,借着路灯的照射,她看清了遇袭人的脸,这……这不是一起在店里工作的人……叫……叫铭秧……来不及让她生出更多惊愕和想法,眼看着其中一人,竟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尖刀,擡手便要刺下去,她脑袋一热,只身冲进巷子,朝着那几人大喊:“住手,我刚才已经报警了,不信的话你们大可以继续留在这里。”说话的当口,警笛声便从远处传了来。

那几人都明显露出慌乱的神情,互相对视了眼,便一起松了手,其中一人在跑掉前还愤恨地补了一脚在地上人心口,一股鲜血登时从铭秧嘴里喷吐出来。

简初赶紧上前去查看铭秧的状况。

他的额头仍在噗噗往外淌血,血进到眼底,睁眼便变得困难,他努力地眯着眼,却仍是看不清面前的人,忽然,他怔了下,也顾不得自己的伤势,兀自焦急地四处摸索:“纸包,我的纸包呢?”声音中透露出浓烈的恐惧。

简初一见,也连忙帮着他找,很快安抚道:“纸包在你身子下呢,放心好了。”

他连忙将手挪过去确认,终于露出安心的神情。

她也跟着松了口气。

铭秧皱眉试着撑了撑身体,却没办法起来,只得维持着趴伏的姿态辛苦地道:“谢谢你。”勉强地聚起目光,去瞧她的脸,脸色因而滞住,“你是……店里的新头牌。”

简初一时愣住,反应了下,才点点头,她还不太习惯在外面被人看作男人。

他想笑,却笑得力不从心,疼得直捂住胸口:“我本来还很讨厌你呢,你抢走了不少客人啊。”

简初有些尴尬,的确,这幺长时间来,她和铭秧在店里不仅没单独说过话,甚至连见了面打声招呼点头示好的关系都称不上。

做这行的,能维持表面上的友好和睦就不错,大家分的是一杯羹,你取得多了,别人就一定会少,所以,彼此都很清楚自己的立场。

看他还是想起来,简初伸手去帮他,终于扶着他靠坐在了墙根。

因为耗费了好大的体力,铭秧喘了会,居然拉着她坐在了他的旁边:“你第一次走进店里时我就想,怎幺会有比我长得还漂亮的男人,真是稀奇了。”累得直接靠在了简初的肩上。

简初抿抿嘴角,男人和着血污的气息传进她的鼻息,她倒没觉得自己扮男人有多好看,只是这个铭秧,却的确是以容貌闻名的,在她来之前,他一直是店里被客人点选频率最高的Boy。

这时候,警车的鸣笛声逼近巷口。

她连忙起身迎出去。

警员从车上下来问她:“情况怎幺样?”

“那几个抢劫犯跑掉了,打伤了人,不过财物没被抢去。”

警员随着她的脚步走到铭秧身边,此刻,他已然恢复了一些体力。

警员问他道:“能和我们先回警局录下口供吗?犯人一时间还跑不远,越快掌握到情况,逮到人的几率越大。”

铭秧不甚自如地活动了下胳膊:“我没问题。”

警员转而对简初道:“这位先生作为案件的目击者最好也一起来,向记录人员复述一下案发时的情况。有了证人的证词,将来就更好定罪了。”

简初点点头,突然想到什幺:“对了,警官先生,一会是不是还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啊?”

“出示身份证就可以了。”

她额角渗出些汗,情不自禁看了眼铭秧:“我,我的证件落在朋友那了,他现在人在外地。”她不敢说证件留在家了,她怕警察会提出先去她家取证件。

“那就先录口供,等到你朋友回来了,再过来警局补上证件的复印件。”

她松口气:“好的,我一定尽快补上。”

在警局里呆了两个小时,录完口供,天色已经大亮了,这会儿,铭秧的脸色已经好转了很多,额上的血流也止住了。

简初刚刚觉得松了口气,起身同警员道别时,忽然无法遏制地慌乱起来。

正前方门口进来个人,西装革履,气质出众,因为存在感甚强,让人无法忽视。

她一眼便认出了他。

他是冉冬御。

简初压低下头,即使变作男装,还是抑制不住地担心,她记得,那人从前就心思极度细腻。若是他因为早已忘记了她而认不出她,她倒真心觉得轻松。

不敢再让视线落在对方身上,简初跟随铭秧快步离开了警局。

冉冬御凝视着那走出大门的身影,微微皱了皱眉,来到刚才送走两人的警官面前。

对方一瞧见他,立即笑逐颜开:“冉大律师,您是来找我们队长的吧?他……”

“崔警官,我想问下您,刚才离开的两人当中,个头稍矮的那个人叫什幺名字?”

对方反应了下,才意识到他指得两人是谁,顿时露出疑惑的表情,不明白冉冬御干吗要过问那种人的事,他已然从刚刚铭秧登记的个人信息里知晓他们从事的职业,于是语气中便添上了些不屑:“那人说他证件忘记带了,过几天会来这儿把个人资料补齐,所以只让他先留了电话住址和工作信息。”

“那等他补齐资料后,您给我打个电话好吧?”

“嗯,没问题,只是您要这个做什幺啊?”警员好奇地打听。

“有点像我一个旧识,很多年没见了。”他笑笑,“也不是什幺大不了的事,您先忙吧,打扰了。”

出了警局,又走了会儿,简初的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这才想到铭秧身上的伤还没有处理。

“我陪你去趟医院吧?”她看着一瘸一拐走路的男人。

“没事,放着吧。只要脸还能看不影响赚钱就成。”

她犹豫下,开口问:“铭秧,你是不是担心费用?”

他笑:“这不明摆的嘛,你出来做这个也不会是为你自己吧?干吗还说出来让我面子上挂不住?就算是鸭也是有身为男性的自尊好不好?”他举了举一直抓在手里的纸包,表面一层斑驳血痕,“这些钱,是我刚取出来的,我爸得了肾病,这些年一直在治疗却不见起色,前阵子,他的病情突然恶化,医院说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器官移植,昨天,医院打电话通知我有了合适的肾源……还好有你,否则我可能真的会疯掉。我现在要赶去医院了,改天再好好答谢你。”

“可你的伤……”

“我没事,这些都是我爸的救命钱,整整二十万一分都不能少,我要是去医院缝针开药,钱就不够了。”

简初晚上到店里时,专门去找了趟老板:“跃哥,这个月奖金,替我分出两万块到铭秧的账户,还有,别告诉他这件事。”

李南跃有些意外:“你们两个什幺时候关系变得这幺好?”

“一直就很好啊,您什幺时候看出我们不好了?”

“一山不容二虎,也是人之常情。”

“您想多了,我们没那幺多计较的。”

“你是赢的那个,当然可以这幺说,铭秧那里可就不知道了。我说小初啊,你还是留些心眼比较好,在店里做事这段时间,我看得出来你人老实,待人接物又温柔友善,客人们喜欢你也是情理之中。铭秧的条件虽好,可性子太烈,又经常为了抢客人不择手段,从前条件好的Boy都被他排挤走了。”

简初愣了愣,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

李南跃接着道:“从前,他总爱接近当红Boy,没多久,被他盯上的人就会和我提出离开。‘娇艳’门槛高,能进来做事的都得有点本钱,Boy之间勾心斗角的事我也不是不知道,但也就放任着,只当是插手也管不尽,可这次,我是真的不想见你着了他的道,因为想留住你。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分了那两万红利给他,这个月的分红榜铭秧可就是第一位了,你的名牌会被挂到他的下面,这样也没关系吗?”

简初默默听着跃哥的话,心思也有那幺一瞬出现了动摇,可下一秒,眼前便出现了昏暗路灯下那几个人对铭秧拳打脚踢的画面,若没有强大信念的支撑,单凭对钱财的执着是不可能抵挡得了那样的暴行的,而那样的信念,她懂得。

于是对跃哥笑笑:“您不用担心,我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至于名牌的事,这个月姑且就这样吧,下个月我会把第一的位置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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