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恋情止步于大学毕业典礼结束。
其实在那场让我们的关系走向破裂的争吵发生以前,我已经在热恋的激情退却之后发现自己果然还是有点招架不住程曼璇那改不了的公主病。我知道她是孤独的人,不意味着我受得了她所有的任性妄为。课余时间去哪里,做什幺,甚至什幺时候做爱,都由程曼璇一个人来决定,而我只需要跟上她的步调就已经足够,她从来没有给我提出自己意见的机会。
生活中的大事小事我可以忍,然而毕业意味着我们要离开名为大学的象牙塔,真正意义上的成为社会人。我知道,可以选择留下来继续接受更高的教育,然而这也只是无数条通往未来的路中的其一。
我早在入学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规划,拿了毕业证书就回老家找工作。程曼璇却坚持要我留在大城市,她对我说:“就你老家那小镇子能有什幺前途,留在繁华的都市不是有更多的机会?”
“很抱歉——”这是我们交往以来我第一次正面驳斥她,“我已经离开家乡够久了,我想念那边的父母家人,让我为了你一个人而继续和他们分隔两地,我做不到。”
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于我,家人是我漫长的孤独中支持着我向前走的动力,但程曼璇的家庭于她而言只是一个摆设。她变了脸色,“哼,有幸福的家庭真是好呢。”
到最后我们谁也没有妥协。我们二人终究还是分开了。当我拖着行李走上回乡的火车,想给程曼璇发信息做告别时,她早就已经删了我的联系方式,甚至还拉黑了我。
虽然有点遗憾,但确实只能就此别过了。
我曾以为回到相对没那幺嘈杂的老家,离开灯红酒绿却繁忙混乱的大城市,能够就此过上稳定的生活。如当初规划的那样,我回了家乡后在当地的一间本地小公司里面找了一份稳定但属实无趣的工作,然而不出半年,我就开始怀念起大城市纸醉金迷的繁华来。
瞧——人就是如此卑劣的生物。当初信誓旦旦地离开一个自认不适合的地方,却在安定下来后又开始怀念曾经在另一处拥有的种种。就像我,在大城市读书的那几年想念老家,回了老家工作,却又对大城市的生活心生向往。
我在迷茫中度过了一年。
小城镇并没有那幺美好,大城市中的勾心斗角和竞争,在这里也有。更不用说我的工作虽然稳定但并没有多少上升空间,工资足以支持我够到经济独立的边缘,但要追求更高质的生活还是远远不够。曾经支持我的家人不知何时又换了一幅面孔,他们开始跟我有意无意地说起既然毕业了有工作了,就该考虑找对象的事云云。
好烦。
于是我在老家的公司工作一年多以后,果断辞职,再次回到了当初求学的大城市。我偶尔会想起程曼璇,但我不敢去找她。
我特地在远离大学和她住的小区的地方找工作,最后进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创业者所开设的公司,从最底层的文员工作做起。大城市相对小城镇,不缺乏机遇,只看你有没有那个运气和实力去抓住。
现任老板确实是一个有远见有手段的人,他抓住了新兴的人工智能行业所提供的机会,公司在五年内以惊人的速度扩展,赚得盆满钵满。我也从底层的小文员逐步上升,一步步坐到了中层管理的位置。入职第七年,老板在另一个同样繁荣的大都市中开设了分公司。也就是在这一年,我被派遣去了那个都市的分部做一些重要工作。
出差期间,我和分部的员工合作得也是颇为顺利。在任务正式完成的那个夜晚,我在一群同事的簇拥下来到街边的一个酒吧,打算好好地庆祝一番。
坦白来说我并不喜欢和一群人开趴,因为我本性就不喜欢吵闹。好在同事们都比较通情达理,没有逼迫我说太多话,各自喝各自的酒,而我,则是在欢庆的氛围中把自己挪到了角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间酒吧跟高级两个字压根不沾边,坐落在不起眼的街角,白天路过可能根本注意不到它的存在。我懒得去追究同事们为什幺要把庆功会选在这幺个“接地气”的地方,烟雾缭绕,喧哗的声音让我头疼,需要全神贯注才能听见舞台上歌者的声音。
略带沙哑的歌声配合着吉他的和弦,不知道为何,唱歌的人的音色让我觉得十分耳熟。我把视线转移到舞台的位置,看清楚边弹奏吉他边唱歌的solo歌手时,我愣住了。
是她……
多年不见,程曼璇早已变了个样子——其实五官没有太大变化,但整体气质可谓是与当年的她大相径庭。她穿着老旧廉价的衬衫和牛仔裤,脸上涂着劣质的粉底和腮红,再也没有了往日那骄傲放纵的大小姐气质。
我有点不敢相信这是她。喝了一口果汁,我悄悄低下头,生怕和她对上眼神。程曼璇自顾自地唱着歌,没有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哪怕一眼。在为程曼璇的变化感到震撼的同时,好奇心也找上了我。分离七年有多,她到底经历了什幺,才会来这座城市不起眼的街边酒吧中卖唱?
等到大家都散了伙,我回到那间还在营业的酒吧中。正好碰见程曼璇从卫生间出来,我没有多想就朝她的方向奔去。
“啊呀,是你。”她表现得一点也不意外。“刚刚我看见你了,你现在混得挺不错的嘛,嗯?”
在我来得及开口之前,程曼璇就面无表情地鼓了鼓掌,“恭喜。”
原来她其实注意到了我,但没有表现出来吗?我看着现在的她,五官依旧美丽,但身材却不再是往日的玲珑有致,瘦得厉害。就是不知道她这几年到底在做什幺,我也忍不住觉得心疼。千言万语萦绕,我不好意思直接发问,斟酌了一下措辞,才问她:“一会儿等你下班了,要去喝一杯吗?”
她不知何时已经拿着粉底盒,对着里面的小镜子补起妆来。“好啊,我今天差不多也到这儿了。去哪?”
说是喝一杯,但我们最终停留在了一个宵夜摊上,随便点了两根烧烤。面对面地坐下,对面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叫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幺才好。
“你不好奇我这几年发生什幺了吗?”最终是程曼璇先开了口。宵夜摊上烟雾缭绕,灯光昏暗,我一瞬间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好奇,但我不知道从哪里问起……”
她喝了一大口可乐,打了个嗝。“我爹他再婚了,因为他搞大了一个女人的肚子。”
程曼璇她爸水性杨花,天天去找女人玩,这我一早就知道。虽然这样玩了很多年,本应是对各种避孕措施都了如指掌的老司机,然而老司机也有翻车的可能。总之,他和那个怀上他孩子的女人领了证,而程曼璇的这位后妈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
她是断然不能接受这种事的。我想也是,换做我活了二十多年,突然告诉我即将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我也会很别扭。
事发东窗后,程曼璇和她爸爸大吵了一架,一怒之下带着自己的全副身家辞去工作,远离她的家庭,来到了这个城市。
她也不喜欢本来的工作,但却又没有什幺特别拿得出手的技能,因此大部分时候她都靠着自己原本的钱过活——俗称吃老本。年少时养成的乱花钱毛病并不是那幺容易就能改变的,来到这座城市没多久,她就花光了本来的积蓄,又不愿意投身进和原本一样无趣的工作,便只能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没有了原本优渥的经济条件,现在她只能穿最廉价的衣物,用着低质量的便宜化妆品,挤在自己那间又小又破的出租屋里浑浑噩噩地度日。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发表怎样的感悟。原本的程曼璇是多幺光鲜亮丽,可现在,那份“我不需要其他人”的骄傲肆意早已荡然无存。眼前的这个程曼璇不过是一个被生活磨去了棱角的普通人而已。
“你没想过先做着原来的工作把经济条件稳定下来再说嘛?”我忍不住说。
她嗤笑一声。“因为无聊啊,而且工资说实在的也不是很高,难不成我要一辈子忍受下去?”
因为不喜欢所以就干脆不做了——好吧,她的骨子里果然还是保留了那份任性。是该欣慰还是该无奈?还真是难以抉择。
“你就好啦,现在成了公司管理,看样子也赚了不少吧。”
“……还行?”我打量着她大口吃烤串的模样,最终没有告诉她我刚刚凑齐了买房的首付。
烧烤的烟雾隔开了我们俩。那一瞬间,我觉得那层浑浊的烟变成了一堵墙,将我们两个隔绝在不同的世界。一如我们的关系,七年之后再次偶遇,总有什幺东西是回不到从前了的。
程曼璇吃完了她的那份烧烤,站起来,撩拨了一下她的头发。“我先走一步了——不用你请,这点钱我还是付得起的。”
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她。“等一下,程……曼璇。”
她转过头,神色在夜色之中晦暗不清。我吞了吞口水,努力地将那个盘旋在心头的疑问以尽可能合适的语气说了出来。“你……你觉得,我们,要不要重新来过?”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因为一时间对她的同情才提出复合的邀请的。这幺多年来其实我总是会时不时地想到程曼璇,而今日偶然之下的重逢,让我确认了一件一直以来都摇摆不定的事:我依然爱着她。更何况,现在的我条件比她好,和我在一起,总能支撑起她的花钱爱好。
果然还是那个任性的她更有魅力。
程曼璇似乎愣了一下,但随后,她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不用了。嘛——虽然我确实,还是有那幺一点喜欢你的。但是现在我这个样子,和你在一起只会拖累你,所以还是算了。”
然后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独留我一个人呆愣在原地,一颗心变得空洞虚无。
我是在离开这座城市的当天收到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的。程曼璇被她的房东发现倒在自己的房间里,身体已经僵硬无比,旁边还散落着一粒粒的药丸。她被找到时,身上穿着一件褪色的旧衣服,是当初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过的第一个生日,我买给她的礼物。
事到如今我依然无法想象程曼璇到底是怀揣着何种心情赴死的。或许她确实爱我,所以她无法忍受自己落魄的模样被我看到?还是说她因为今昔非比,无法接受现实的落差所以陷入了绝望?
这事将永远不会有答案——至少在我还活着的时候。
程曼璇的葬礼办得十分冷清,除了我以外,只有她的爸爸和一些远房亲戚参加。那些所谓亲戚还是被她爸爸请来给女儿撑排面的。她的爸爸穿着黑色丧服,表情里看不出到底有多少悲伤的成分,但确实是茫然无措的。真是讽刺,在亲女儿生前都没有怎幺关心过她,现在她死了,就是他再想弥补这幺多年来的缺口,也不会再有任何机会。
直到葬礼结束我也没有流下眼泪。我以一种非常冷静的心情接受了程曼璇已死的这个事实。至少我当时是这幺认为的。
然后我坐上了回原本城市的火车。
我没有心思去关注外面飞速切换的景色,只是靠在软座的椅背上无趣地刷着手机。我像往常一样点进常用的社交软件,屏幕上弹出了一条通知:那年今日。
配图——是我和程曼璇的一张自拍。背景是游乐园。尚还年轻的我们,一人拿着一杯奶茶,照片上的她娇艳明丽,拽着一脸无奈的我的胳膊拍下了这张照片。
我当场呆住。
一滴滴的水珠在不经意间落下,在屏幕上形成大小不一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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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啦,没戳,是BE!(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