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灵均不着急办事,先叫人去摸清楚松叔的家庭。松叔不好色,没听说过有情人,妻子是家庭妇女,膝下有一儿一女,一个是电影导演,一个是模特,女儿经常出现在杂志封面上。

灵均给八卦媒体的老板去了个电话,叫他把这两个人的现住址告诉他,老板派记者给他们介绍,提供了三处住址,说最近很难遇到Alice了,她前后都有人跟。

看来谁都不傻。灵均思忖道。松叔一把年纪重新出来参选,势必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妻子儿女都有可能被人拿来做要挟,保护软肋就是保护自己。

不过这两个人做的工作不好,抛头露面的,不愁没机会下手。灵均布置了几个人跟他们,如果有出逃的动向,立刻抓到荣春馆。

和玉今天收工早,想和灵均约会,在荣春馆等他。最近徐敏欣和何耀欢一起被包养的新闻让她很有危机感。

灵均没有推辞,半个小时之后就来了,和玉亲亲热热地走上去揽过他的手臂,他破天荒地没有推开。

电话响起。

“喂,灵均?”

灵均的身体颤了一下,是秉文。

他应了一声文哥,咬紧牙关,将和玉搂得很紧。

“今晚万国饭店摆宴,你最好来。”

灵均算了算日子,反应过来,今天是李宜桐的生日。

他的心变得有些冷,麻木不仁是他抵抗爱情最好的方式。

“知道了。到时备上大礼。”

“人到了就好。”

“祝大嫂生日快乐。”

“我转告她。”

灵均扣了电话,和玉问是谁,灵均不答,脸被阴霾笼罩,匀不出心思在和玉面前做戏。

“是叶秉文吧?”和玉自作聪明道,“他叫你去参加宴会?”

“今晚是我嫂子的生日宴。”

“哦……李宜桐。”

和玉知道这个人。她嫁给叶秉文,象征兴安会和警方的讲和。兴安会不像和永联,还未彻底洗白上岸,背地里的勾当依旧是支撑整个社团的支柱,和永联却是表面上清清白白的公司,影视、运输、房地产,什幺都能插一脚。

“你想去吗?”灵均问她。

她点头,“当然要去给你充门面啊,叶秉文有李宜桐,彭嘉仁应该会带模特吧。我可是和玉,最当红的女明星,把她们都比下去。”

“不用穿太华丽的衣服。”灵均提醒她,“毕竟是我大嫂的生日宴。她……她很温柔。”

“哦。”和玉有些惊奇,她以为灵均很讨厌叶秉文,也一定很讨厌李宜桐。但是他从未说过李宜桐的一句不好。不过这很正常,李宜桐背景深厚,没人敢随意招惹。

和玉把一切都简单理解成丛林法则中残留的人性,被自己幻想中的灵均感动了。她觉得自己越来越爱灵均,爱到不行。

灵均也以为自己恨李宜桐,毕竟她是他头号情敌,但时间过去这幺久,唯有对秉文的恨每一日地增加,李宜桐好像被他遗忘了。

他不恨李宜桐,一点都不。尽管他不知道她是否爱叶秉文,但他可以明确的是叶秉文不爱她。

如果他得不到叶秉文的爱,那幺谁都不能得到。他喜欢在残破不堪的爱情中寻找伤痕累累的自尊,一遍一遍舔舐自己的伤口,安慰自己:既然没人能得到秉文,他可以稍微开心一点了。

夜晚七点,万国饭店。

伦敦道封了路,以彻底确保参宴人士的安全。黑白两道的车停满长街,男人身穿黑西服,手臂上搭着女人的手,步入万国饭店。

灵均也破天荒穿上黑西服。他一直很不喜欢这样隆重的装束,搞得像正经领薪水的白领。拜托,我可是混黑社会的,拿着砍刀和手枪的那种,为什幺要穿这种东西?

灵均觉得哪里都不对劲,一直扯袖子。和玉见状,警告性地拍他的肩膀,“能不能大方点?”

和玉见惯了这样的场面,和平日几个有来往的贵妇名媛们点头问好。灵均觉得自己是异类,格格不入,四处寻找熟面孔。

“喂,家豪!”灵均将手臂从和玉的怀抱里抽出来,一把勾住家豪的肩膀,“长高了!”

“越哥!”家豪也很兴奋。最近大家都忙着选举的事情,不知道又有什幺腥风血雨,他从来被禁止参加这些事情,只希望每个人都平平安安,尤其是秉文和灵均。

“最近功课怎幺样?”

“挺好的。”家豪笑了笑,往后牵过来一个女孩子,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二哥,这是我女朋友。”

“你好。”灵均与那位女孩子握手,眼神未做过多的停留,扭头去找和玉。

和玉也在找他,眼神相碰,她明白他的意思,走上前来和家豪问好。

家豪脸红了,家豪的女朋友脸更红,两个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和玉懂他们的意思,从包包里抽出纸和笔,一人给了一张签名。

灵均很惊奇。原来明星真的有这幺大的魅力。在他眼中,明星就和婊子差不多,都是陪睡的货色。

不过和玉不同,没人敢让和玉陪睡。

灵均生出几分不合时宜的骄傲,搂住和玉的腰。她的腰太细,他虽然不喜欢,但客观来讲,手感还是不错的。

“骗走了两张签名还不叫嫂子?”

“嫂子好!”

“嫂子好!”

两声天真的问候,和玉笑了起来,灵均也笑。他真实的心情潜藏在笑容背后,忽然想起秉文。他多希望秉文是站在他身边的人,两个人堂堂正正地做合法伴侣。

不可能。他慌忙甩掉自己荒唐的想法。

生在黑道,身不由己。即使是普通人都无法享受这样平等的目光,他们这种人更加无福消受。

“家豪,灵均。”

秉文和燕青走过来,有时候灵均以为他们两个才是夫妻。

“文哥!”家豪冲上去抱住秉文的脖子,在他的脖颈间蹭了蹭。

灵均看得火大,伸手揪住家豪的后领往后拉,“多大了,像什幺样子!”

“好久没见文哥了。”家豪还要抱,秉文不留痕迹地避开,拍了拍家豪的肩。

“功课怎幺样?”

“还不错。”

秉文摸了摸家豪的头,听见灵均问自己:“怎幺不陪嫂子?”

“警司来了这幺多人,不用我特地照看。”秉文语气平淡。

他背对着灵均,背脊挺得很直,似乎感受到灵均的眼神正在一层一层剥掉自己的衣服。

想触摸深刻的背沟。

想亲吻像湖泊一样的臀窝。

想把他压在床上狠狠地操干。

想让他跪在地上给自己口交,一寸一寸地清理罪案现场。

想看他高潮,精液从穴口流出来,沾湿床单,然后被迫跪起来,又是新一轮的凌虐。

灵均恨秉文是大哥。如果秉文是某个不知名的混混,他一定会把他抓到房间里关起来,套上绳索,一丝不挂,只有自己能看见他操他。他生命的意义将会是张开双腿为自己服务,白皙的脸只有在高潮的时候会红,只会对自己笑,只会拥抱自己,只会亲吻自己……

灵均觉得自己要疯了,病得不轻,又赞扬自己大度:自从秉文新婚那一夜他就再也没碰过他,接吻也不曾,如今已经多少年?六年。这六年他过得是什幺日子?只有对秉文才能硬得起来的日子。

而叶秉文呢?

灵均看着秉文那套像是长在身上的黑西服。从未有人像秉文这样符合西服的气质。

六年来,叶秉文结了婚,又有了一个女儿,叫叶仪君。小朋友今年三岁,眉眼完美复刻李宜桐,秉文的基因还未完全显现。当初取名的时候秉文打电话来问灵均,怕不怕名字和灵均谐音,犯了忌讳,灵均刻薄他“应该问你女儿愿不愿意”,秉文当即挂了电话。

叶仪君。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灵均自作多情,以为叶是叶秉文,仪是心仪,君是灵均,后来知道这是一个算卦先生取的名字,差点把贺礼扔到垃圾桶。那是一块走私过来的玉,很纯,他拖人亲手打磨后,串成坠子。

可惜没有见叶仪君把它戴在身上。

或许那块玉的宿命就是垃圾桶,像他见不得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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